A. 银行的贷款合同可以变更吗
我们这里是这样的: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可以把已经拿过结婚证的人加为共有人,多出一个证的工本费就行了,没有你讲的要银行修改什么的,你可以到你贷款银行具体问一下嘛
B. 期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如何更改
您好!如果想在还没有开始还款的话,双方无经济利益分割,还是相对比较好办理的,双方带资料去相应的部门或银行办理即可,因为也没有房产证,所以也没有变更的步骤。
C. 农业银行贷款合同变更流程,谁办过望指点!
个人住房贷款要素变更是指借款人申请并经贷款行同意,借贷双方对个人购房贷款的贷款本金、还款方式、还款期限或利率品种等贷款要素进行的变更。
注:具体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个人住房贷款要素变更操作流程:
一、对有逾期本息的贷款,借款人必须在清偿逾期贷款本息后才能申请贷款要素变更
二、借款人向贷款提出申请时,应出示身份证件并填写递交《申请表》
三、借款人申请变更的,下列情况下抵押人和尚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应在《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变量的意见:(一)、每期还款金额增加(二)、贷款期限延长(三)、还款方式变更的(四)、可能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增加的(五)、在浮动利率、固定利率和混合利率三者之中进行利率转换。
四、抵押物上有后续顺位抵押权人的,如贷款要素变更会对其形成不利影响,贷款行在征得抵押人同意,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后续抵押权人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
注:具体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D. 开发商网签把贷款方式填错了,合同也已经签了,怎么变更
如果贷款方式填错了,可以向开发者申请变更,双方协议一致后,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网签备案的部门一起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E. 急急:签了住房贷款合同之后,可以申请变更协议吗怎么办手续
首先你要先确定你的购房合同能不能添上你父亲的名字,只有你个人买房,你父亲无法增为参贷人.
另外你要了解公积金提取需要借款合同和首付款发票.上面如果没有你父亲的名字无法证明你父亲买房,无法办理提取手续.
F. 银行贷款合同变更有手续费吗
(招商银行)贷款合同变更,是否有违约金/手续费/罚息等相关规定,由于各城市有所差异,您可以查看您的贷款合同,也可以直接联系贷款经办行或当地贷后服务中心确认!
G. 个人贷款合同变更内容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有名合同,其变更条件在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应当遵循合同变更的普遍原理,也即《合同法》第77条所规定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借款合同的要素包括借贷双方主体、借贷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日期、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几大要素。以下我们就对存在最高额抵押担保下的借款合同变更从这几个方面一一作出分析。
借款合同的主体分别为债权人(通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贷款方)和债务人(借款方),而存在最高额抵押担保时,抵押权人与债权人重合(以下简称债权人),在没有第三人保证或提供抵押时,抵押人与债务人重合(以下均简称为债务人)。而在债务人以他人财产做抵押或第三人保证时,该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或担保人。因此我们的主体变更分析将在假设其他所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独立分析每一个主体变更时对债权风险产生的影响。
(一)债权人变更
债权人将自己所有的债权因合同或赠与或基于法律规定而转移给他人,仅产生债的主体发生变更但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法律行为。在学理上根据债权转移的不同原因,分为债权让予和债权移转。其中债权让予是指基于合同或其他形式协议,有偿转让债权;债权移转则多指基于赠与、法人型债权人分立合并、自然人型债权人死亡继承人继承债权等无偿转让债权的情形。
但在银行作为债权人的情况下,这些债权人变更的原因基本不会出现,因此我国担保法作出了具体规定,第61条虽有最高额抵押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的禁止性规定,但此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简称《规定》)对第61条作出了限制性解释,其第2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人民法院对于债权转让前原债权银行已经提起诉讼尚未审结的案件,可以根据原债权银行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将诉讼主体变更为受让债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即现实中因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的需要,银行主体的债权人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将债权转让出去。且其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后,原债权银行转让主债权的,可以认定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第9条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后,可以依法取得对债权的抵押权,原抵押权登记继续有效。可见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后,原债权银行转让主债权时,可以认定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且存在抵押权一并转移的效力。最高额抵押权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后,原债权银行转让主债权时,可以认定转让债权的行为有效。
①此外在最高额抵押担保未确定前,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一致,欲将某一笔单项债务转出,根据民法当事人自治原则,从法理上讲也是可以的,因最高额抵押权不是从属于每个具体的特定债权,而是从属于不断发生债权的基础法律关系,所以每个具体债权的转让只是意味着该债权脱离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但是抵押权并不随同转移给受让人,债权额不再计入最高抵押担保实际发生的债权总额内,且该债权转移后变为无担保普通债。该行为实质属于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的变更。被担保债权范围是由债权发生的基础法律关系的类型来决定的,所以范围变更实质上又意味着基础法律关系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