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向各位高手请教:已抵押土地的地使用权转让,在还清贷款前,签订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一般来说呢 转让合同本身是有效的 但合同有效并不意味着土地就可以转让
在财产已经先行抵押的情况下 抵押人也就是a公司要转让抵押物也就是承包经营权 必须要经过抵押权人也就是银行的同意 否则不能转让 除非你受让该土地时代为偿还贷款本息
另外 银行同等条件下 是有优先受让权的
而你呢 已经知道该土地设定了抵押 不能算是善意第三人了 银行的抵押权是可以对抗你的
建议慎重考虑
B. 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卖方又将房屋抵押贷款
房产未过户的情况下 卖方和贷款公司签定的贷款协议有效 你要看你们之前是怎么协商的了 因为在买没有产权的房子的时候就是会产生这种风险的 现在解决方法就是让他把钱还清后过户 或者你拿着当时的协议告他
C. 我贷款买的车转让给朋友了 朋友和挂靠公司签的合同贷款还清贷款人还要不要去
还清贷款不一定非要贷款人现场去银行,可以把钱转到银行帐户通知银行客户经理扣收。
D. 我和一公司签订了林地转让合同,他违约用林权证进行抵押贷款,我的林木银行有权处理吗
按道理说,这家公司只有经营权没有处置权,既然能从银行贷出款来,说明他和银行是违规操作。不然,银行是不可能同意接受抵押物的。
不过你们签订的合同,名称:林地转让合同,是否可以理解,林木及地都已经转让该公司,如果银行也这么认为的,那该公司抵押给银行,属于合法的。(其中银行方面被期瞒了,没有仔细看合同细则。而该公司在明知道只有经营权没有处置权的情况,抵押给银行。属于有意期瞒。)
不需要退还,乙方单方违约,并且给你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主动权在你手里,想退就退,不退,也合理合法。
(个人见解)
E. 公司法人变更后,该公司在银行的所有贷款和原来的法人还有关系吗
经原来法人签字的贷款合同都有关系。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法官提示,签字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种形式,是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认定合同是否生效的重要依据。合同一经当事人签字,依法发生法律效力,故签字事关合同效力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应引起合同各方当事人重视。
当人事应了解签字捺印的法律意义和对自身权利、义务的重大影响,在日常经济往来中,要确保合同相对人的签字捺印真实有效,并严防他人冒签的侵权行为发生,以此保障经济活动的安全性,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5)签订转让公司合同后大量贷款扩展阅读:
张某松是乌鲁木齐市一家肥料公司的法人代表,在他的担保下,公司向银行贷款两千万,而对此毫不知情的妻子吴某也被作为担保人之一,姓名出现在担保书中。贷款到期后,公司无力偿还本金和利息,夫妻二人就这样坐上了被告席。
经鉴定,协议中担保人的字迹不是吴某本人所签,那她是否需要还钱。7月24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给出了答案,担保书中非担保本人签名,法院依法认定协议无效,吴某不承担担保责任。
F. 公司股权转让后,原法人还需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法人自然人连带保证合同的连带责任吗
上述问题中需要明确,这只是涉及股份的转让,公司主体并未注销,也未成立新公司,只是股东的变化,那么对银行来说,借款热主体是没有变化的(你内部股份所有人变化与银行无关),他手中的借款合同也不会由于借款人股东的变化而失效,保证人当然也同样要履行保证责任。
以上案例中,混淆了法人主体与法人代表的关系,法人是指公司 法人代表是指代表公司对外经营的一个代表,不是一个概念。法人代表换了不影响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我觉得说到这已经很清楚了 不赘述。
可能原法人代表会觉得有些冤枉,我已经不是法人代表了为什么还要承担责任?这是你个人的问题,应该在转让股份期间和新的股东谈妥,并与银行协商可否办理补充协议,变更个人担保。但这也是需要银行同意的,如果你身价百万,换一个身价10万的,可能银行也不会同意。
G. 签订买卖房子合同后什么时候到银行贷款
正常情况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一个星期内到银行办理贷款,开发商会在合同内约定好时间,需要资料如下:
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已婚带夫妻双方资料)
买新房流程:
交付定金,签订认购合同
提交资料给开发商,需要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一次性付款就算已婚状态也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
交付尾款,签订购房合同。
合同签订,
到银行办理按揭
银行放款
还月供
H. 车主与我签订了转让协议、车贷保险都是由我在支付、私自将车抵押后被抵押公司开走合法吗
当然不合法了,可以告他盗窃罪
I. 银行不良贷款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后原贷款合同可撤销吗
应该是不能撤销的合同,还是继续有效,只不过作为债权方将债务的相关权力进行了转移。
J. 自己在货拉拉公司买得车上得公司副,按揭款没打完现在想转让给别人,签个转让协议公司应该收费吗
你已经跟公司签订了协议,如果要转让,需要得到公司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