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是公司法人,可以以公司的名义申请贷款吗
可以。公司需承担责任,承担之后可以找公司法人赔偿。如果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行为代表公司,签贷款合同还款的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如果是合伙企业,法人代表的行为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也是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责任承担的根本区别所在。股东只要没有转让其股份,仍然是公司股东,仍然要承担义务享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B. 法定代表人个人负债的企业能贷款吗
明确为代表人的个人的债务关系,与法人最有关系,也影响不到法人的资信能力。
C. 关于法人代表在公司贷款中需承担的责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承诺履行一定义务,该义务应该由其所在公司承担,而不是由该个人承担。
所以,企业的贷款由企业来偿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是不承担偿还责任,当然前提是企业没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而且法人代表没有进行个人担保,否则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D. 最高院对法定代表人民间借贷怎么认定
您好,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签订民间贷款合同后公款私用,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公款私用。
目前有这几种承担责任的方式:一是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企业承担责任;二是企业先承担责任,向法定代表人追偿;三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公款私用,实际为个人借款,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还钱;四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依据《公司法》第三十条第三款,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但是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 公司可以向其法定代表人借款吗
可以的,你说的应该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吧,借款入账做“其他应付款”,待其偿还时,冲回“其他应付款”,利润分配指的是股东。
F. 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借款,能认定为公司借款吗
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借款,是否能够认定为公司借款,取决于所借款项是否用于企业经营。如果出借人能够证明是用于一起经营的,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与企业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G. 公司向银行贷款我是法定代表人
要看与银行贷款的合同,如果合同中有法人代表对该笔贷款承担连带责任,或追加法人代表的担保责任就要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不是无限责任,仅限于该笔贷款的连带责任。
如果贷款合同中无以上条款,那么法人无需对该笔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H. 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贷款怎样才能不负法律责任
法人的一般规定
民法通则
第36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37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38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39条 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40条 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I. 企业法人代表贷款
借款人是企业的,银行要查询公司和法定代表人的征信系统中的信用报告,还要查询主要股东的信用报告。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