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同属于一个集团的两家子公司可以分别申请贷款吗
这个是可以申请的 因为分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是可以分别申请的
㈡ 集团名义贷款,想把钱给下面控股公司,具体如何操作
贷款一般银行是要求说明用途的,如果你想直接给下面的子公司用,那在申请贷款用途时应该让银行在授信方案中写明,这样就可以直接用了。比如归还集团向子公司的借款,或是集团向子公司采购的货款,都是可以的。
㈢ 我公司为一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因贷款难,由上级母公司对银行进行贷款,在转贷给子公司。
对,母公司应出具银行贷款利息支付凭证的复印件
㈣ 集团和子公司用一个抵押物贷款合规吗
这一抵押物到底属于谁的呢,总不至于两家都有产权吧?
比如房屋,可能有两张房产证吗!
而且,对抵押物的产权不清晰的抵押物,银行也不可能接受。
感觉题中所说的只是个猜想,缺少真实感。
㈤ 我是一个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法人代表,现在集团公司要用我们子公司的名义贷款,会有什么问题出现
对你没有任何影响。
提供担保也是集团公司担保,也是你们集团公司的最大股东个人负担无限担保。
㈥ 集团母公司可不可以贷款给子公司
可以
集团公司可以贷款给出子公司,但所借款超过集团公司实收资本50%以上金额产生的财务费用不的在税前扣除
我国《公司法》对于母、子公司没有作出明确界定,对其相互之间的特殊法律关系也没有作出特别管制。仅仅一个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几十字的条文,过于笼统、不利于操作及保护外部债权人和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随着我国加入WTO,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子公司的行为也日益频繁,仅仅凭现行的公司立法已经无法解决类似于上述所提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案等关于母子公司间责任关系的纠纷。因此,笔者主张应立即对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细化。
㈦ 我公司是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请问集团公司可以直接替子公司代付货款吗请高手指教我在这里先谢谢了!
可以
子公司付款的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总公司
贷:银行存款
㈧ 集团公司和另外一家子公司 以本公司的名义贷款 然后贷下来的款 给集团公司和另一家子公司用,财务
不合理,这是在逃避税费。正确的做法是将银行借款带下来以后,已拨付所属资金的形式下拨给下属子公司,收取利息是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集团公司。在交付利息时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集团公司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㈨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是什么意思是指最大一个贷款客户单一集团授信集中度又是什么意思是企业的贷款
就是字面的意思啊。贷款额最大的一个客户占据的贷款百分比就是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如果多个公司,其母公司是一家,那么这家母母公司旗下所有子公司的贷款加在一起,算单一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