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挪用公司贷款不还是否犯法吗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股东以公司名义借款给他人算挪用公款罪吗
股东以公司名义借款给他人,必须经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或者其它股东同意。否则,借款给他人属于挪用公款,数量较大的话可以定罪。
3. 公司挪用了贷款 股东的责任
贷款需要提供股东会决议,这就涉及股东签字。
如果不在公司任职,股东是没有责任的。鉴于您是绝对控股公司,对公司的事情不知情很难说的过去,难免牵扯其中。法律责任是无法通过协议的方式转嫁的。
4. 公司股东挪用公司资金7500元两个月以上可以追究责任吗
完全可以!挪用公司资金不管是法人还是股东,也不管多少时间,都是可以追究责任的!股东私自叫客户将货款转个人账号,也可以追究责任!
5. 有限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在其他股东不知情私自到银行贷款私用,那股东有责任还款吗
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在所有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向个人借款,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代表公司 ,因此,这种情况应当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未经股东会议通过,公司偿还借款后,可以向股东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根据《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公司股东挪用公司贷款扩展阅读
根据《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 法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贷款为自己所用属于违法吗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法人代表完全可以以公司的名誉对外办理包括借款在内的一切业务,借款的借据既然加盖了公司的印章,公司就应该承担还款责任。至于公司其他股东知不知道或者同不同意,那是公司内部的事,与借贷合同的成立没有关系。借款应当全部归还,当借款大于公司投资时,公司的全部资金都可以用于归还借款,无论是那个股东出资都没有例外。
但是,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法人代表对其擅自决策承担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具体要看公司章程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支持要求赔偿的证据来确定。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内部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7. 公司股东挪用公司资金
2人一起承担外债咯。
8. 公司股东挪用公司资金7500元可以追究责任吗
可以追究责任
这种情况属于侵犯公司的财产权利,公司可以追究该股东侵权责任,要求股东退还资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9. 公司股东擅自挪用公司货款会负什么责任
在法律上应该有一个挪用公款罪。当然还是要根据挪用公款的额度,时间以及造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来进行判断和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