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发商为房主所垫的银行贷款和利息是否属于普通债权
是
普通债权,指不能优先受偿的债权。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一方成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成为债务人。债权即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债权即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债务即债务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债权的实现必须依靠债务人履行其义务。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2. 1.公积金贷款必须到开发商指定银行贷吗2.如未到指定银行贷款,开发商是否有义务为贷款担保(盖担保章)
1、可以不去,但如果你所指定银行,有需要与开发商建立组团贷款协议的,开发商就不会让你选择你所指定的银行。
2、有担保是因为处于期房阶段,开发商属于阶段性担保,开发商有义务担保。
3、如果是阶段性担保,开发商在期房未竣工前有担保义务,也就是如果你在房屋未办理产权证前,未能按期还款,银行的追讨对象为开发商。与房屋交付使用无关,但与房屋产权转换有关。
3. 房产公司在销售所开发房产时,为什么要为购房者贷款进行担保
简单的说,这叫一手房按揭,开发商担保章
房产公司在开发房产后,将还没造好的房子卖给消费者,做预告登记,但是银行并不相信二级以下房地产公司的资质,也就是说,银行不相信二级以下开发商能把房产造好,因此在预告登记上做抵押外,还要开发商连带担保,以次来避免开发商破产或跑路导致预告登记无效
4. 按揭合同为什么要开发商做保证人
这个问题问得好,可能许多人都没思考过。
实践中,只有预售商品房的个人抵押贷款,才需开发商——作为卖家,充当“借款担保人”的角色。
原理是,预售合同的标的(就是房屋及总价),其房屋价值是按竣工后可住人来作价的,借款人的抵押物是房屋,银行是按房屋总价为基础计算和发放贷款的。但是,假如在建设过程中发生意外,工程瘫痪了,成了”烂尾楼“,借款人可能会不还贷,那银行怎么办?它拿着一堆”砖“(而不是现成的房屋)去拍卖?能卖几个钱?所以,它要”套牢“开发商,拿它做垫背,直到房屋竣工,抵押物成型,借款人取得了房产证,开发商的担保责任也就到此终止了。
从今往后,银行就不怕你借款人不还贷了,其道理太简单了,大家都懂的。
5. 买期房办理银行贷款时 银行要求有担保 请问开发商是不是有义务替俺担保
买二房可以任意选择银行按揭。
但是期房不行,期房还没有房地产证,产权不是特别的清晰。银行考虑到贷款风险,在做期房按揭时,银行一定要开发商做担保(一般银行和开发有一个回收协议)。
你没有选择开发商指定银行,所选择其它银行因为没有开发商的担保,银行一般要求你提供担保到你的房地产证办去来止。
在法律上 开发商没有权利让你选择他指定的银行
但是"担保章"开发商有没有义务帮我们敲""是很正确的。
你只能选择开发商指定的银行或是自已做担保,不过自已做担保有很大风险,比如:因种种原因出不了房产权证时银行就会追担保人和你的欠款了。
6. 为如期偿还银行贷款,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收房吗
对于很多新房主来说收房是一件大事,毛坯房收房是个很关键的一步,收房关系以后生活的质量问题。所以收房是很关键的一步,收房前一定要先进验房,如果验房不合格就要拒绝签收房屋。那么业主们如果拒绝收房对于开发商有什么后果,们一起来了解下。
1、承担在房屋未交付前这一段时间的损毁、灭失的风险。
对买卖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法》142条做了如下规定: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所以在这一段时间里,开发商仍然要对们的房屋负责,万一发生了损毁、灭失的事故,开发商仍然要承担责任。
2、对于们的贷款,开发商仍然要对银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在们的借款中,开发商要承担办理产权证,并将办好的产权证直接交给银行的义务。如果无法顺利收房,产权证自然也就无法办理。在产权证没有交付银行之前,开发商要就们的贷款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就意味着,在此期间,一旦们不按期还款,银行可以选择起诉开发商(当然,也可以选择起诉们)。直到办好了产权证,并交付给银行质押,开发商的担保责任方能解除。
3、面临逾期交房被起诉的风险。
一旦无法顺利交房,就会产生逾期交房的事实。虽然是谁的原因导致了逾期交房还无定论,但业主因此而取得了起诉权。对于这一点,开发商是比较头疼的。一旦业主起诉,他们虽然不一定会败诉,但是为此要请律师,要出庭,甚至还要面临二审,很麻烦。弄不好还会败诉,承担败诉的后果。
拒绝收房,业主承担的只是有限的风险,而开发商承担的风险要远远大于业主。而最严重的集体拒绝收房,将可能会给开发商带来致命的打击。如果被媒体盯上了,的形象就完了,这可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多年的苦心经营就可能毁于一旦。
以上关于业主拒绝收房对于开发商有什么后果的相关事项就介绍到这,但们作为业主也不可能无理取闹地不进行收房的,肯定是房屋有严重的质量问题们才不收房的,只要开发商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了,质量有保障了,们肯定是会收房的。
7. 房贷开发商做担保人
开发商就购房人的购房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该阶段性担保期间始自购房人贷款之时,终至抵押担保登记完成之日。在相当多的购房按揭贷款业务中,房屋买卖合同及购房按揭贷款合同都没有涉及开发商的阶段性保证担保的内容,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也未另就开发商为购房人提供保证担保做出约定,也就是说,开发商为购房人的购房贷款提供担保,对于购房人来说,既不是开发商的法定义务,也不是开发商的约定义务,购房人也无须就开发商提供的担保支付相应对价,是开发商自担义务的一种单方利他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开发商为购房人提供保证担保,虽然没有对价,表面上是为购房人承担担保风险,实际是为自己的销售业绩提供配套服务(即主观为他人,客观为自己)。
银行之所以要开发商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是因为开发商销售的房屋是否能及时竣工验收,是否能一定完成房屋抵押登记,购房人是否一定能按期还本付息,都存在不确定性。当购房人未能按期还本付息达到一定的期限(通常为连续三个月),银行就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此时,如果抵押登记手续尚未完成(即抵押尚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银行就会要求开发商承担阶段性保证担保责任。开发商承担了保证担保的责任后,多会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恢复原状,经过诉讼或仲裁,收回出售的房屋,而不是直接向购房人行使代偿追偿权。由于仲裁一裁生效制度的优势,开发商多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仲裁管辖,多数情况下,仲裁庭也会支持开发商的解除合同并恢复原状的仲裁请求
8. 开发商担保贷款买房是和法吗
开发商担保为买房人提供贷款担保是合法的,
1、其中关系:购方贷款,即是借款人;银行放款,即是债务人;开发商担保,即是债权债务的担保人。
2、担保的前提:债务人认可担保方的担保能力,担保方自愿担保。
补充:因此只要银行认可开发商可以作为担保人,并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就是合法的。
9. 太原开发商为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 不再缴纳担保保证金
12月6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今后开发商为购房者提供公积金贷款保证,不再收取担保保证金,开发商给业主公积金担保更方便了。
太原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为购房业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不再收取担保保证金。之前,开发企业为购房业主担保,需要缴纳总贷款额的5%作为保证金。新规定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其购房业主提供担保的,只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主动与公积金中心协商,确定作为重点监管资金以外的“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额度,并签订《阶段性保证合作协议书》。其中,“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资金从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中。这一做法,减轻了开发商的资金负担。
来源:太原日报
10. 开发商为什么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有什么条
房产证开发商肯定会给你的,至于银行要不要暂行保管要看情况。1、开发商出售房屋,并交付买方使用后,应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在买卖合同约定期限内,协助买方办理《房地产权证》。你向开发商购房,及你向银行贷款,是两种关系。只要你支付了应支付的房款及购房相关费用和税费等,银行也将承诺借给你的房款支付给了开发商,履行了你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的,开发商就应该按约定帮你办房产证。2、开发商办理好房产证后,首先会先给你的贷款银行。银行则根据他们的规定,或将证件由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保管,或复印存档后,将房产证原件交还给你。以上说的2种做法,现在都有银行采用,具体看银行各自的规定。3、凡事房屋有抵押的房产证上,一般在他项权利人栏里有这样类似的话:X年X月X日抵押给XX银行XX支行,抵押权利值XXXXXX元。4、在办理有线电视、燃气、物业管理公司业主登记等等手续时,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标示已抵押的房屋不会影响你办理这些手续。如果你没有房产证原件的,可以用房产证复印件+贷款合同原件代替。你的银行贷款,并不影响你作为房屋业权人。那些部门要你提供那些资料,也不过是证明你是房屋业权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