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粮食收购许可证在农行贷款
需要抵押资产或担保,收购许可证是收购资质,好比营业执照。利率按农行利率计算。国有收储企业按规定在农发行贷款,利率较低。
⑵ 粮食收购贷款,也就是企业自主经营粮食的贷款,是不是只能在农发行贷款,不能到商业银行贷款。
从目前的政策规定来说,只有基本账户才能支取现金。农发行是专门为“三农“服务的政策性银行,粮食企业有资金需求找农发行是很”对口“的,但贵单位不能从农发行取得贷款想必一定是某些硬性的条件不能符合农发行的基本准贷要求。商业银行由于其规模扩张和盈利的强烈欲望,可能会在此种情况下介入,但条件多半是利率方面的上浮。如果贵单位能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只能开立一般账户。可以采取的操作是贷款资金划入农发行基本账户,再由基本账户支取现金。或者直接从一般帐户转账进入供粮方个人账户支取现金。
⑶ 国家政策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一、性质与任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成立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直属国务院领导。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编辑本段]二、组织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制;在管理上实行总行一级法人制,总行行长为法定代表人;系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设在北京。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需要,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截至2006年底,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设立省级分行30个;地(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地(市)分行营业部210个,县(市)支行1600个,县级办事处3个。目前暂未在西藏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现有员工约5.9万人。 [编辑本段]三、业务范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并考虑到农发行的承办能力来界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国务院对其业务范围进行过多次调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主要业务是:(一)办理粮食、棉花、油料收购、储备、调销贷款。(二)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化肥等专项储备贷款。(三)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企业和农、林、牧、副、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四)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种子贷款。(五)办理粮食仓储设施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六)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七)办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村路网、电网、水网(包括饮水工程)、信息网(邮政、电信)建设,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八)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九)办理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环节。(十)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十一)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业务。(十二)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十三)发行金融债券。(十四)资金交易业务。(十五)办理代理保险、代理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十六)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售汇业务。(十七)办理经国务院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编辑本段]四、资金来源与运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人民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运营资金的来源是:
(一)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
(二)发行金融债券;
(三)财政支农资金;
(四)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五)同业存款
(六)协议存款
(七)境外筹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来源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从2005年开始加大了市场化筹资的力度,目前暂未开展境外筹资业务。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余额3870亿元,金融债券余额3131亿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目前主要用于粮棉油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为8844亿元,其中粮油贷款7454亿元,棉花贷款1173亿元。 [编辑本段]五、发展历程 为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4年4月19日发出《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批准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和组建方案。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4年6月30日正式接受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划转的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共接受各项贷款2592亿元。1995年4月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完成了省级分行的组建工作。1996年8月至1997年3月末,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增设了省以下分支机构,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机构体系。1998年3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办的农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粮棉企业附营业务等项贷款业务划转到有关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集中精力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
2004年以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逐步拓展。一是根据国务院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意见,将传统贷款业务的支持对象由国有粮棉油购销企业扩大到各种所有制的粮棉油购销企业。二是2004年9月,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业务。三是2006年7月,银监会批准农发行扩大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范围和开办农业科技贷款业务。四是2007年1月,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业务。目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形成了以粮棉油收购信贷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信贷为一翼,以农业和农村中长期信贷为另一翼的“一体两翼”业务发展格局。 [编辑本段]六、对外往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与国际金融组织和有关国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广泛联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亚太农协和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的正式会员,总行行长出任亚太农协执行委员会的中国执行委员,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期成为国际金融协会的联系会员。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先后组团考察了亚太地区和欧美地区多个国家的政策性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与日本农林渔业公库、泰国农业和农业合作社银行等分别签订了双边人员交流协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与26家国外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7年7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中国农村信贷扶贫国际研讨会;2000年10月,在北京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第42届执委会会议;2003年9月,在北京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第14届大会暨第46届执委会会议。2007年4月,在昆明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农村金融政策与监管框架高层论坛暨第52届执委会会议。 [编辑本段]行长致词 按现代银行要求打造农发行
支持我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其成立以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粮棉购销政策和有关经济、金融政策,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广大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把搞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新思路,提出“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工作方针,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伴随着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农发行机遇与挑战并存。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国务院对农发行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准确把握和积极落实粮棉油购销政策,继续做好粮棉油储备贷款的供应和封闭运行管理,及时调整和不断完善信贷政策,通过信贷杠杆,促进粮棉流通体制改革,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推动粮棉产业化发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继续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路子,并按照现代银行的基本要求,严格区分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经营机制,加强内控建设,严控信贷风险,降低营运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实施人才战略,努力把农发行办成发展目标明确、治理结构合理、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内控机制健全、管理手段先进,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政策性银行,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农业银行:是五大商业银行之一!
⑷ 新成立的粮食加工企业向农发行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和证件
土地证必须是你的。可以用土地抵押。
⑸ 农发行贷款问题
农发行的业务范围,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并结合农发行的承办能力来界定。农发行成立以来,国务院对其业务范围进行过多次调整。目前的主要业务是:
1.办理粮食、棉花、油料收购、储备、调销贷款。
2.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化肥等专项储备贷款。
3.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企业和农、林、牧、副、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4.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种子贷款
5.办理粮食仓储设施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
6.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
7.办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村路网、电网、水网(包括饮水工程)、信息网(邮政、电信)建设,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
8.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9.办理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环节。
10.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
11.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业务。 12.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
13.发行金融债券
14.资金交易业务。
15.办理代理保险、代理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
16.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售汇业务。
17.办理经国务院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⑹ 怎么能在吉林白城农发行贷款
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
一建立授信管理制度,首先要把握好三个区别
1授信与授权的区别
授信与授权相比,最本质的区别,他们所指的对象不同。授信的对象是银行客户,授权的对象是银行下级行,但二者又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授信受制于授权。一般来讲,对单一法人授信额度的审批权应与信贷业务授权中确定的单个客户信贷业务总量审批权限相结合,这也是授信管理制度于授权管理制度的接口。另一方面,授信又可弥补授权的不足。授权权限设定大了,难以起到控制信用风险的作用;授权权限设定小了,审批效率低,又难以满足优质客户大额、频繁的融资需求。而实行授信管理恰好弥补了这一不足,在授权权限较小的情况下,通过核定授信额度,开户行在授信额度内实际发放信用时,就可只对具体业务申请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客户急需与农发行内部风险控制要求的矛盾。
2授信与贷款的区别
授信不能等同于贷款。授信是一种风险控制的总的概念。贷款是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向借款人所作的借款,须在一定期限内归还,并支付利息。客户对银行的需求不仅包括贷款,还有票据、信用证等。授信包括了银行的表内、表外业务,开信用证也要授信。
3公开授信和内部授信的区别
授信有两种,一种是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内部授信。还有一种是公开授信,或叫客户授信,就是在内部控制线或者额度内告诉客户的授信额度,这部分额度可以向外部公开,在这个授信额度内提款审批就非常方便。
二 建立授信管理制度,应建立严格的授信审批程序。
农发行授信方式可分为基本授信和特别授信。基本授信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和每个地区、客户的基本情况所确定的信用额度,如对粮食流转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贷款、粮食加工贷款、其他企业贷款为基本授信。特别授信是指农发行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变化及客户特殊需要,对特殊殊项目及超过基本授信额度所给予的授信。如对储备贷款、调控贷款、项目贷款、合同收购贷款可进行特别授信。
农发行授信的审批程序可分四个步骤:
(1) 受信人向银行提供基本情况
(2) 信贷部门对受信人进行评估,提出信用管理的初步方案;
(3) 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查,核定授信额度;
(4) 经批准后,形成授信书。授信书不与客户见面,由农发行内部保管
授信书内容包括:
(1)授信人全称;
(2)受信人全称;
(3)授信的类别、金额及期限;
(4)授信复核时间;
(5)授信人认为应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建立授信管理制度,要严格建立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
商业银行已经证明,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更加有利于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农发行应该在建立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方面多做研究,目前农发行经过机构改革后,已经成立单独的风险管理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要做的就是怎样进一步研究如何使下级机构服从上级机构风险管理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授信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这是建立授信管理体制的重要保障。
四建立授信管理制度,要把握好授信额度的确定
授信额度使指银行对拟授信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及农发行融资风险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的能够和愿意承担的风险总量。
农发行可以先设定单一客户单项业务授信额度,再确定单一客户总授信额度。单一客户总授信额度等于各单项业务授信额度之和。
总授信额度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受信人账面总资产的75%或所有者权益的3倍。
单一客户总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对其实行授信管理行各项贷款总余额的10%。
总授信额度中以抵押、质押为基础的部分不超过客户提供担保物变现总额的70%。
单项授信额度核定如下:
1粮食流转贷款、龙头、加工、其他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客户有效资产乘以上期末资产负债率之积的50%。
2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70%。
3储备贷款授信额度可按照财政部核定成本给予特别授信。
4调控贷款可按照政府承诺给予特别授信。
5合同贷款按照合同订单给予特别授信。
五建立授信管理制度,离不开全面的客户评价
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据此就客户的偿债能力作出全面的评价,为农发行发展优质客户,防范风险,加强信贷管理,提供信贷业务决策依据,建立全面的客户评价体系是势在必然的。
目前农发行对客户的评价体系主要是信用等级评定,但是现在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一是没有顾及到各地区的特殊性,这种评级办法对于象白城这种欠发达地区来说标准过高,明显不利于欠发达地区的企业。二是在对于农发行新开办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以及个人所有制企业都没有采取差别的标准。因此建立有差别的信用评级体系,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因素。
六建立授信激励机制,完善授信责任制。
建立责、权、利对等的约束激励机制,增加一些对信贷人员的激励措施,有利于培养和稳定高素质、复合型的信贷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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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银行(农发行、国开行等)对农村、农业的相关贷款政策和优惠!银行对农村、农业难贷款的问题或者瓶颈
信息网(邮政。(二)办理肉类。 [编辑本段]六,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十五)办理代理保险。1995年4月底。 [编辑本段]三,严格区分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以农业产业化信贷为一翼、管理手段先进、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推动粮棉产业化发展。支持范围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环节,棉花贷款1173亿元: (一)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十二)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一级分行。(八)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四)办理粮食、棉花、放活”的农村工作方针,共接受各项贷款2592亿元。(十四)资金交易业务、二级分行。2007年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一是根据国务院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意见,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总行行长为法定代表人、油料种子贷款、泰国农业和农业合作社银行等分别签订了双边人员交流协议。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运营资金的来源是,银监会批准农发行扩大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范围和开办农业科技贷款业务,加强内控建设,将传统贷款业务的支持对象由国有粮棉油购销企业扩大到各种所有制的粮棉油购销企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系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十七)办理经国务院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工商银行划转的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支持范围限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并考虑到农发行的承办能力来界定,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粮棉购销政策和有关经济,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总行行长出任亚太农协执行委员会的中国执行委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为8844亿元:(一)办理粮食,提高经营效益,地(市)分行营业部210个。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需要、储备。 2004年以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机构体系,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目前主要用于粮棉油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2003年9月,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 (四)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粮棉企业附营业务等项贷款业务划转到有关国有商业银行。(十)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目前暂未在西藏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治理结构合理。(七)办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林,实施人才战略,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新思路、支行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完成了省级分行的组建工作,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截至2006年12月末,设立省级分行30个、少取;地(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国务院对其业务范围进行过多次调整,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办的农村扶贫,提出“多予,县(市)支行1600个,完善经营机制、保护广大农民利益、棉花:一,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业务、法规和方针,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增设了省以下分支机构、油料收购.9万人,在北京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第14届大会暨第46届执委会会议,在昆明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农村金融政策与监管框架高层论坛暨第52届执委会会议。 [编辑本段]行长致词 按现代银行要求打造农发行 支持我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继续做好粮棉油储备贷款的供应和封闭运行管理。(三)办理粮食;2000年10月。1996年8月至1997年3月末、化肥等专项储备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准确把握和积极落实粮棉油购销政策,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把搞好“农业,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农民”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政策。四是2007年1月、对外往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全面落实国务院对农发行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设在北京、同业存款等业务、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亚太农协和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的正式会员、棉花,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调销贷款,降低营运成本、副,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继续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路子、性质与任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成立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同业外汇拆借。(十三)发行金融债券。(十一)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4年6月30日正式接受中国农业银行,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伴随着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从2005年开始加大了市场化筹资的力度。 [编辑本段]二、外汇汇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现有员工约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集中精力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三是2006年7月,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其成立以来、组织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农业综合开发,以农业和农村中长期信贷为另一翼的“一体两翼”业务发展格局、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农业银行,深化体制改革,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水网(包括饮水工程)。截至2006年底,县级办事处3个、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业务范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严控信贷风险,其中粮油贷款7454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与26家国外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目前暂未开展境外筹资业务。支持范围限于农村路网,金融债券余额3131亿元、售汇业务,与国际金融组织和有关国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广泛联系; (二)发行金融债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逐步拓展,并按照现代银行的基本要求,通过信贷杠杆、内控机制健全。二是2004年9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经营管理规范、代理资金结算; (三)财政支农资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主要业务是。目前、食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形成了以粮棉油收购信贷为主体、烟叶。(六)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电网、发展历程 为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业务。(十六)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农发行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4年4月19日发出《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羊毛、油料加工企业和农,直属国务院领导。1998年3月。(五)办理粮食仓储设施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在管理上实行总行一级法人制、农村、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资金来源与运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06年12月末、金融政策,及时调整和不断完善信贷政策。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先后组团考察了亚太地区和欧美地区多个国家的政策性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7年7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中国农村信贷扶贫国际研讨会。(九)办理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批准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和组建方案。 [编辑本段]四,在北京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第42届执委会会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政策性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来源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期成为国际金融协会的联系会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余额3870亿元。 [编辑本段]五、资产状况良好、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按照国家的法律,努力把农发行办成发展目标明确,促进粮棉流通体制改革; (五)同业存款 (六)协议存款 (七)境外筹资、电信)建设、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与日本农林渔业公库:是五大商业银行之一
⑻ 粮管所是个人承包的,用它营利的钱去归还农发行贷给粮管所的贷款,是挪用公款吗
粮管所用盈利的钱去归还粮管所应还的贷款是正常经营,不属于挪用公款。
粮管所贷款多数都是为了弥补流动资金不足而产生的。收粮的规模越大,需要的现金量越多,本身流动资金不足,就可以到银行贷款,卖了粮食,盈利后归还银行贷款,是正常的经营方式。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粮管所虽然是个人承包,但是正常经营,归还贷款,不是挪用公款。
⑼ 我是做粮食收购生意的!所有证件都有,但资金不足。用粮食收购的证件能在银行贷款多少啊
你好,一、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精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主要精神是”三项政策,一项改革”。
1.要把住收购关,切实做到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真正掌握粮源。
这是最关键的环节,是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也是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实现顺价销售的前提。要合理制定并及时公布定购价、保护价。所有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都要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对农民愿意出售的余粮,交多少就收购多少,什么时候交售就什么时候收购,一手交粮,一手付钱,不得限收、拒收。收购农民的粮食,必须实行户交户结,不得代扣农业税以外的任何税费。要认真执行《粮食收购条例》,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管好管住粮食收购市场,绝不允许私商粮贩走村串巷或设点挂牌直接收购农民的粮食。在依法管理粮食收购市场的同时,积极培育和规范县以上粮食批发市场,进一步放开零售,严禁以任何方式阻碍除收购以外的粮食交易活动,严禁地区封锁。
2.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必须坚持顺价销售政策,绝不能出现新的亏损。顺价销售是指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低价或变相低价亏本销售粮食,特别是不能低价卖给私商加工厂。对已经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粮食加工、批发、零售企业,不得规定统一最低销价,应由这些企业自主定价,自负盈亏。对非国有粮食加工零售企业更不应干预其销售价格。所谓”顺价”,应由各地粮食主管部门规定综合计算方法,不可能按每批粮食收购价来顺价。
3.确保收购资金供应和封闭运行。农发行要加强对粮食收购资金的监管,认真审核粮食购销合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任何方式截留粮食调销款,确保及时足额收回粮食调销后相应的贷款本息。财政部门遥证粮食风险基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对国有粮食企业的超储补贴要及时拨付,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和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
4.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必须加快自身改革,减员增效,改进经营管理,降低流通费用,提高竞争能力。必须严格实行政企分开,国有粮食企业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人财物上要彻底脱钩, 粮食收储企业主营业务与附营业务必须尽快分离,要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在粮改中必须严肃法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政策和法规的行为。
粮食是国家的命根子,应由政府拨款建设粮食仓库。要千方百计解决仓容不足的问题,抓紧抓好中央直属储备库建设,全国1999年夏收前新建250亿公斤仓容。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仓储设施,确保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
二、积极推进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省迅速就如何贯彻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行了研究。目前,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制订了进一步推动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的措施,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省各地在认真传达贯彻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一系列会议的基础上,抓住改革重点,大力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进一步做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直接开到乡镇一级,我省先后组织了几批工作组,对全省贯彻执行国务院粮改决定、《粮食收购条例》、《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方法》和夏粮收购情况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省粮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翼现:
1.切实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根据国务院关于1998年粮食收购价可略低于1997年水平的精神,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1998年我省定购粮收购指导目标价为50公斤三级早籼稻谷60元,余粮收购保护价为5 5元。当市场粮价低于保护价时,按保护价收购;当市场粮价高于保护价时,参照市场粮价收购,并实行优质优价。各市按照这一目标指导价,根据生产成本和财政承受能力, 并使农民得到适当的收益和企业顺价销售而不发生新亏损的原则,确定当地收购价,允许不同地区、不同品种有差价。确定这一价格目标主要是考虑如下几个因素:一是保护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二是近年全社会物价水平较低,粮食生产成本相应减少,保护价应适当调低;三是将三级早籼稻谷的保护价定得略低一些,有利于引导农民生产市场适销对路、价值较高的粮食品种,增加收入;四是有利于顺价销售,减少亏损,减轻财政压力;五是与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广西等毗邻省份进行价格衔接。省定的定购价、保护价能够基本保证农民种粮成本并获得一定利润。有的地方根据市场粮价的变动情况,相应调高了粮食收购价。各地普遍反映,这样的价格考虑了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利益和政府的承受能力,是基本合理的。国有粮食企业坚决执行敞开收购政策,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农民对此普遍感到满意,交粮踊跃。
2.坚决执行顺价销售政策。国有粮食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决定,严格按照保本微利顺加作价的原则销售粮食,发挥了主渠道作用,市场粮价逐步回升到目前为止,全省没有发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低价亏本销售粮食的现象。全省粮食系统遏制了粮食亏损猛增的势头。
3.确保收购资金供应和封闭运行。 各级农业发展银行与粮食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资金安排,保证了粮食收购资金的供应,粮食收购没有出现”打白条”现象。同时加强了对粮食收购、调销、储备资金的过程监管,切实保证粮食收储资金严格按照”库贷挂钩”和封闭运行的原则供应和管理。1998年夏粮收购新增贷款与新增粮油价值比率达到100%,调销款还贷率达到100%,确保了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
4.粮食企业自身改革步伐加快。全省市县粮食系统已进行了调整,政企分开。217家粮食加工厂、30家饲料厂、14家运输企业、8300多家城市粮店以及多种经营兴办的大中型种养业、饮食服务业等,已从收储企业中分离出来,与主营业务分开,实行独立核算。目前,粮食系统正努力抓好体制和机制的转换,创建”四个新机制”。一是创建行政管理新机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从过去直接、微观管理向间接、宏观管理卒。二是创建企业经营新机制。所有国有粮食企业,包括粮所、粮站、粮库,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再承担政府的粮食行政管理职能。 三是创建企业组织新机制。通过组建企业集团,实行资产重组,将生产要素向名优产品、骨干企业、优势企业集聚,增强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四是创建多种经营新机制。坚持”本业为主,多种经营,多元发展”的方针,以本业为主,贸工农并举,农村搞种养,城镇开门店,集中办实业,连锁扩经营,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同时,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切实做好减员增效工作。全省粮食系统已分流人员近3万人,超额完成了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分流计划。
5.粮食流通秩序明显好转。国务院颁布《粮食收购条例》和《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后,全省各地及时将条例和处罚办法印发到基层,并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按照”管住收购,规范批发,放活零售”的原则,加强了对粮食市场的管理。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的通知》。各地组织有关部门对当地粮食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粮食收购市场和粮食批发业务加强了监督管理,组织了联合稽查队,及时制止除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私商粮贩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经过各地的共同努力,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与此同时,积极培养和规范县以上粮食批发市场,进一步放开零售,搞活粮食流通,严禁以任何方式阻碍除收购以外的粮食交易活动,严禁地区封锁。此外,我省在前几年与湖南、湖北、江西、黑龙江等省签订稻谷、玉米、豆粕长期购销合同(协议)的基础上,又与有关省签订了粮食购销协议,进一步稳定了我省来粮渠道。
6.粮库建设成效显著。我省”九五”规划全省新建15亿公斤仓容粮库,经过两年多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目前,全省累计完成投资10多亿元,开工粮库项目107个,开工建设规模9亿公斤仓容,竣工粮库5亿多公斤仓容。
对中央直属粮库的建设,省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了20个建设项目,已有16个项目被批准立项,计划建设规模115亿公斤仓容,总投资116亿元。凡有建设项目的市,都加强了对建库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承诺,切实把无偿提供建库用地、免征各项税费等配套工作落到实处,并按照特事特办的要求,从快办理各项手续,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确保按质、按时完成中央库建设任务。
7.完成了对新增粮食财务挂帐和其他不合理资金占用的专项审计工作。按照审计署的部署,省审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各地迅速自查自纠对违纪违规的坚决查处;同时,尽快做出消化挂帐计划,并将每年消化计划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安排,坚决按照国务院规定,在三年内消化完毕。
(二)当前粮改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反映情况,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要尽快解决粮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克服困难,确保粮改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一是有的地方对粮改政策的理解不够准确执行存在偏差;二是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顺价销售的压力较大,除优质粮品种外,1996年、1997年的陈粮难以实现顺价销售。三是粮食收购市场没有完全管住,私商违规违法收购粮食时有发生;四是一些地方应安排的粮食风险基金和地方储备粮利息费用没有足额落实到位;五是基层粮管所主附营业务如何分离,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三)进一步推动粮改向纵深发展的主要措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一项关系全局的工作,也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正确理解和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的粮改政策,积极稳妥地搞好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特别是落实”三项政策”和推进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对于改革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到各地督促检查,坚决按全国粮改的要求予以纠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全省粮改工作,为实现我省经济增长目标和”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作出应有的贡献。当前,特别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各地在完成粮食定购任务以后,必须继续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要特别做好五件事:一是要严格禁止在粮食收购现场坐收统筹款、提留款,坚决实行按质论价;二是要彻底管住农村收购市场,严禁私商到农村采购粮食;三是要确保资金供应,不”打白条”;四是按照市场粮食价格变化及时调整收购价格,实行按质论价;五是及时解决收购粮食所需仓容。
2.切实做到顺价销售。各地粮库、粮所、粮站销售粮食的价格必须按保本微利顺价销售的原则确定,绝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亏本销售。对已经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粮食加工、批发、零售企业,不规定统一最低销价,由企业自主定价、自负盈亏。对非国有粮食加工零售企业也不干预其销售价格。
3.切实做到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加强对收购资金的监管, 主要抓两条:一是在收购中坚持”库贷挂钩”,收1斤粮,给1斤粮的钱;二是在销售中坚持钱粮两清、足额还贷,卖1斤粮,必须还回1斤粮的本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任何方式截留粮食购销款,确保及时足额收回贷款本息。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要严格约束自己,绝不能挪用粮食收购资金,保证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必须足额拨补按国家规定应由地方财政负担的利息、费用、补贴。
4.积极加快国有企业自身改革。重点抓好体制和机制的转换,提高经济效益,彻底实行政企分开。粮食局不直接干预企业独立的经营活动;企业要全面走向市场,成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实体。要加快企业资产重组步伐,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减员增效,提高经济效益。
5.坚决按期消化粮食财务挂帐。按照国务院决定,我省要在三年内将亏损挂帐消化完毕。因此,各级政府要尽快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消化方案。各地要坚决按年消化,到期没有消化完的,省将采取行政手段解决。今后要坚决按新的粮食流通体制规范运作。
6.抓好粮库建设。”九五”期间是我省粮库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求各地抓住机遇,确保完成任务。 一是要建设好中央粮库。凡有建设中央粮库项目的地方,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期按质完成任务,决不辜负中央的期望。二是要继续抓好省下达的”九五”粮库建设计划的落实。三是要按照省政府规定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维修粮库,以减少国家财产损失。 10716希望对你有帮助!
⑽ 攻坚供给侧改革,农发行将有哪些支农重点
提高信贷支农成效
在经济新常态下,要进一步发挥农发行政策导向、信贷引领和逆周期调节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大有效信贷投放,有力支持配合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调结构、促协调,更好地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
首先,要主动做好农副产品收储资金供应和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粮棉油收储是农发行立行之本,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市场稳定和农民增收,意义重大,影响广泛。农发行必须统一思想,妥善处理粮食库存高企、国内外粮价倒挂、粮食企业经营困难等各种矛盾,坚定不移地把做好传统业务作为履行政策职能的首要前提。
一是全力做好政策性收购。今年稻谷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政策已基本明确,油菜籽临储收购去年已经取消,国家对粮食收购价补分离的市场化改革方向日益清晰。作国全国唯一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农发行要密切关注收储政策调整变化,谨慎细致地做好托市收购资金供应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办贷质量和资金划拨效率,及时足额保证政策性收购资金供应。
二是稳妥做好市场化收购。受政策、价格、仓容等多重因素影响,当前市场化收购粮食成交困难,防控政策风险、信贷风险难度加大。农发行各级分支行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妥善处理好保收购与防风险的关系,严防因农发行原因出现“打白条”和“卖粮难”问题。
三是在“去库存”过程中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去库存作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农发行各级分支行在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粮食去库存工作中,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执行好贷款“双结零”管理政策,落实好地方储备粮价差亏损补贴,确保贷款安全。
其次,要围绕地区发展战略和“三农”薄弱环节,继续加大中长期贷款的投放力度。
中长期贷款投放要做到“四个适应”: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应本地财政承受能力,适应当地信用环境建设状况,适应本行信贷和风险管控水平,力争全年净增超过350亿元。
一是好中选优,精准营销。围绕中央和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力支持港产城一体化、陆海统筹项目;围绕各地重点区域发展战略和水利现代化规划,大力支持整体城镇化、重点水利工程等项目;围绕服务民生工程,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择优支持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有效支持农民集中住房、农村公路、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加大PSL项目贷款投放力度。PSL资金价格优惠,计划保障充足,创利水平较高,有利于提高农发行贷款合规安全水平,总行、各省(市、区)行今年都加大了对PSL贷款的考核力度。各级分支行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积极发挥农发行政策优势,引导符合条件的项目更多使用PSL资金。
三是落实条件,加快投放。各级分支行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快落实贷前条件,力争一季度完成全年贷款投放计划的30%。要注重对项目承贷必备条件的源头把关,开户行在准入项目时,要向地方政府和承贷企业明确相关办贷要求,提前落实办贷要件,防止项目审批后因条件不到位影响投放。要加强办贷过程管理,进一步落实责任,提高办贷质量和效率。
四是认真做好基金工作。随着国家“稳增长”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基金审批投放已成为农发行一项常态工作。农发行各级分支行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强化政治担当,抢抓去年前四批基金支付进度,做好今年首批基金项目投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在基金项目选择上,首选农发行开户企业;在此基础上,可采取投贷结合方式,择优与同业开展合作;对不符合农发行业务支持范围、非在农发行开户又不是合作银行推荐项目的民营企业,原则上不予支持。要进一步把好基金项目准入关口,优选条件成熟、贷款投放后能够尽快支付使用的项目,有效发挥投资拉动作用。
五是做好政府债券置换工作。农发行各级分支行要充分认识到置换债券对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意义,从大局出发,积极参与债券置换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各级财政的沟通对接,核实项目,核准金额,确保置换的贷款均为当年到期贷款。
最后,要积极开展业务创新,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示范引领作用。
创新发展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之首。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升级换挡、结构调整的关键期,创新不仅是农发行拓展业务的需要,也是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促进长远发展的需要。农发行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以创新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束缚。
一是研究创新政策。年初,中央、省先后召开了经济、农村工作会议,出台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各项重点措施,这是我们开展创新遵循的重要依据。农发行各级分支行要加强对中央政策方针的学习研究,了解掌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政策要求和重点措施,为开展工作创新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培养创新思维。在经济新常态下,要摒弃惯性思维和一般性做法,积极培育创新理念、创新视野、创新思维,不能一切等上级下指示,出文件。要充分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围绕上级政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吃准吃透本地情况,选准创新的切入点和业务的增长点,积极为金融机构多做探索,多出经验。要有敢为人先、突破创新的气魄和担当,敢于承担创新带来的风险和困难。
三是开展创新实践。要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积极推动支持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在面上取得突破,及时了解地方土地确权颁证进度,结合当地实际,选准支持模式,加大推广力度;要大力支持陆海统筹,发展“蓝色经济”,积极支持符合两大国家战略的港口码头、内河航道、过江通道项目;要积极探索农业新模式新业态,在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外向型农业等领域有所作为;要做好仓储设施建设的支持工作,争取仓库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为缓解仓容矛盾发挥作用。
坚决守住风险底线
以“降存量、防新增”为主线,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有效推进存量不良贷款清收处置,严防新增不良贷款,确保实现“双降”目标。
首先要切实把风险防控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今年的风险形势仍然严峻。在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发达地区在经济转型、结构调整等方面面临的冲击影响更为严重,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和“去产能”措施的落实,“僵尸”企业面临重组和关闭的风险加大。农发行务必高度重视,将防控信贷风险作为2016年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推进。各级行行长要切实履行好风险防范化解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履职尽责,守土有责,支行行长要了解本行贷款的每一个企业,市分行行长要对辖内大客户经营状况心中有数。要摒弃新官不理旧账的陋习,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始终冲在风险防范化解的第一线,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其次要扎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通过提升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做实风险保障措施,维护好存量客户,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一是做好存量客户的分类维护。按照“五不两降”原则,对那些虽出现风险预警信号,但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通过收回再贷、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支持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对僵尸企业、救活无望的,要按照中央要求,采取稳妥措施果断退出。
二是坚持经常性风险排查。逐企排查,按月分析,提高风险预警处置的前瞻性。重点关注企业的“三表”、“三品”、“三流”变化,提前发现风险信号,掌握防范化解风险的主动权。
三是加固风险保障措施。扩大有效资产抵押覆盖面,力争“能抵则抵、应抵尽抵”。从严控制企业之间“互保”、“连环担保”,压缩关联企业担保的范围和额度,从严控制异地担保和农发行信贷客户的直接互保。
最后要强力推进不良贷款处置化解。
农发行当前的不良贷款余额小,占比少,但面临的风险防范、不良反弹的压力非常大。今年总行将新增不良贷款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能否防控新增不良贷款成为影响各地农发行考核排名的主要因素。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各省分行也明确了不良贷款清收任务。我们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双降”,确保年末辖内二级分行无不良。
农发行各级分支行在风险处置化解中,一要坚持因地制宜,一企一策,提高风险化解的精准度和针对性。要立足各地实际,充分利用现金清收、诉讼清收、贷款重组、债权转移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推进不良清收处置。
二要坚持依靠各级政府,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战略优势。要充分利用当前与地方政府广泛开展战略合作的有利契机,加强与政府及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好政府资源,为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创造良好条件。
三要坚持开拓创新,探索风险化解新路径。省行要与省资产管理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全省中长期贷款项目利用议价机制建立风险基金制度,用于解决穷尽一切手段仍难以收回的不良贷款。
四要坚持合规操作。在处理不良贷款过程中,要注意完善各类细节和手续,经得起各类审计和检查,防止因程序有瑕疵出现政策风险。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