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银川基金小微企业融资条件
摘要 一、运作平台
⑵ 什么是互助合作基金
互助基金是指符合银行授信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企业主)或实际控制人,以“自愿互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为原则组成互助合作组织,并缴纳一定数额的资金,委托专门的管理机构为各成员单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而设立的担保互助基金。
⑶ 小微企业互助基金的主要特点
1、互助共赢小微企业个体势单力薄,在没有充足的担保和抵押情况下,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通过组建互助基金,积小钱成大钱,提升整体担保能力。
2、有限责任小微企业对于其他成员承担有限风险,风险最多为损失自身缴纳的基金,风险可以预计,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风险,可以保证企业稳健发展。
3、大数法则基金成员数量越多,基金规模越大,越能够发挥抵御风险的作用。通过提高单位数量,降低发生个体风险的概率。
4、风险共担发生风险时,成员按照缴纳基金份额承担损失,充分体现了风险分散原则。
与传统联保相比优势所在:联保贷款是这些年来发展比较快的一种贷款形式,它是典型的团体贷款,三人以上组成联保体,成员互相担保,但对于小微企业来说风险极大,它承担了其他所有成员的贷款风险,只要团体中有2户以上出现风险,其余小企业即使经营正常也没有机会生存下去。而民生银行小微企业互助担保基金则极大地降低了小微企业风险,并且只要符合基本贷款条件就可以加入,能够完全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⑷ 如何设立小微企业互助服务公司
一、什么是小微企业互助合作基金?
小微企业互助合作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民生银行为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需求的一个融资平台,是把松散的小微客户整合成一个有组织的经济体,但它必须在政府下属机构、协会、商会等相关组织或社会团体下才能成立,专为组织内成员单位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而设立的担保资金集合体。
成立小微企业互助合作基金的目的:陆良商会本着为会员企业服务的目的,通过成立互助合作基金,帮助会员企业抱团发展、抵御风险,享受民生银行全方位的金融及非金融服务。
小微企业互助合作基金的原则:以"自愿互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为原则。
小微企业互助合作基金成立的条件:商会成员中同意参与互助合作基金会员人数不低于50人,募集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二、小微企业互助合作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商会)资格必须经银行同意,同时银行也派人参与日常管理。
基金管理模式:基金管理人产(商会)内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基金管理运作中的风险决策、投资决策和财务政策,制定章程和管理制度,对基金成员负责。
基金管委会委员组成:管委会委员至少5人,设主任1名,主任由商会会长担任,副主任若干名,由商会副会长选举产生,设独立副主任一名,由银行行长担任。
基金管委会组织结构:基金下设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和财务部等职能部门。业务部负责对基金组织成员的招募管理,搭建成员信息平台,定期公布基金成员变动情况、基金代偿、补偿信息;风险管理部负责成员资质审核、风险评估及协助银行贷后管理;财务部负责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与银行进行账务核对、报告基金相关数据、基金运营管理费用支出情况等。
三、小微企业互助合作基金操作流程
授信:银行根据企业提供的授信资料核定企业的授信额度。
认缴基金保证金:银行在核定企业的授信额度后,企业需要认缴授信额度的10%~20%,如你的授信额度是200万,你需要认缴20万-40万的基金。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在授信期限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额度期限最长为二年。为保持基金的稳定性,基金存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基金成员清退认缴的基金,但允许成员转让基金。
风险准备金:在申请贷款需求后,要缴纳风险准备金,超过6个月、1年以内的,要缴纳贷款金额1%。如果贷款不足6个月,需要缴纳贷款金额的0.5%。
四、小微企业互助合作基金常见问题解答
"互助合作基金"有什么潜在风险?
" 如果50个人中间,其中有个人跑了,我要赔多少?"
"如果我加入互助基金,但暂时不贷款,其中有人跑了,我要赔吗?"
"投进去的基金有收益吗?最后可以归还吗?"
"责任有限是互助基金最大的特点,以各认缴额为限承担企业成员的贷款风险。"当一个基金成员发生还款困难,个人名义的贷款是追究无限责任,我们首先要向他所在的企业,家人来追讨贷款。在实在还款无果的情况下,才需要其他会员来承担贷款风险,"企业最大的风险就是把基金全部赔完。"
以XXX贷款授信额度为200万元为例计算个人风险:授信额度为200万元,则所缴纳基金20万元,基金池里的基金总额1000万元,那么,个人所缴纳的基金占2%。假如基金管委会收到的风险准备金为40万元,如果出现了同样200万元授信,有100万元的贷款收不回来,则计算如下:
风险计算公式:XXX承担风险=【问题贷款总额100万元-(其缴纳的基金保证金+风险准备金)21万元-管委会帐上的风险准备金40万元】*2%=7800元
案例分析:
A企业成为互助合作基金的成员,基金成员为50人,他认缴了20万的基金,占总基金的2%。因为扩展生产线,他需要100万的资金,期限为一年。在提交贷款申请后,他先要缴纳1万的风险准备金。
这样算起来,A企业总共付出了21万的"资金占用成本",贷到了100万的贷款。在一年里,如果其他成员还款都正常,没有发生风险,一年后A企业只要按贷款协议的利率,还本金100万元和利息元。万一其中B企业基金成员发生困难,偿还不了贷款。(假设认缴数和贷款额和A企业一样。)B企业100万偿还不了,银行在扣除B企业互助基金和风险准备金的21万之后,剩下的79万(公司、家人追讨无果)先用缴纳的风险准备金来填补,假设风险准备金为40万,剩下的39万中,A企业要付39万乘以2%,就是约7800元。如果今后银行追还贷款,会把会员基金全部补齐。
五、陆良商会小微企业互助合作基金路径
第一步、先入商会,成为商会会员;
第二步、成为商会会员后,按《中国民生银行个人授信资料清单》提供授信材料交商会,由商会统一将资料交银行授信;
第三步、待银行对企业授信下来后,按照授信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基金保证金;
第四步、企业有用款需求时,按照贷款金额的比例交风险准备金,银行将根据企业授信情况,以基金作担保发放贷款。
互助保证金缴纳比例分三种情况:第一批入基金的企业,按授信金额的10%缴纳,时间2012年6月20日前申请(或者前50名申请者);第二批入基金的企业,按授信金额的15%缴纳,时间2012年7月20日以前申请;第三批以后入基金的企业,按授信金额的20%缴纳,时间2012年7月以后申请。(可先电话申请,再补资料)
另外,除商会成员外,还有一种人可入基金,就是代理销售名牌产品的下一级代理商也可纳入基金管理,条件和其他会员一样。陆良商会会员企业,其公司不在昆明的,如果法人在昆明有固定住所两年以上者,也可加入基金。
⑸ 小微企业互助合作基金需要纳税吗
互助合作基金以“自愿互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为原则组成组织,企业人缴纳一定数额的资金,委托专门的管理机构为组织内各成员单位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而设立的担保资金集合。
互助合作基金会员人数不低于50人,募集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温商合作。
⑹ 小微企业互助基金的产品优势
联保是“合伙企业”,成员以全部身家为联保体的履约责任承担风险;互助合作基金是“有限责任公司”,成员以认缴金额为限,为互助合作基金的履约责任承担风险,阻断了担保连锁反应,不因某一借款人“跑路”引发其他成员逆向选择的道德风险。
银行积极参加基金管理工作,对基金运作的进行指导监督,风险在我行的管理之下。
风险准备金 (担保费)较低,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返还,最终的利益还是会员共享。
利率优势,比联保贷款利率低0.6-1.2%
额度高,现金最高能到500万,开票能到714万,较联保额度大。
提货方便,不用受制于保证金,贷多少钱,提多少货,而小三方只能根据向银行缴纳的保证金来提货。
⑺ 请问我国现阶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那些那种最有效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指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设立,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主要从事担保、再担保业务及相关融资服务,并独立承担担保责任的专业化融资服务机构。
政策性担保机构:是由财政部门和银行、金融机构的捐助资金组成,财政出资约占基金的80%.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政府能将自己的扶持意愿直接作用于服务对象,以达到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分布和资源配置的目的。其缺点是,一方面容易诱发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降低担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一旦担保风险发生并无法化解时,最后风险将转嫁到政府身上,增加财政负担,形成财政风险,影响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商业性担保机构:民间出资设立
商业性担保机构指的是由企业和个人出资组建、完全市场化运作、多元化经营、以盈利为目的的担保企业。商业性担保机构与政策性担保机构相比,前者最大的特点是出资社会化、经营市场化,因此具有内控机制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合理、市场竞争充分、专业化水平高等优势。
商业性担保机构的经营机制优势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内部管理比较完善,特别是责权利考核机制严格。商业性担保机构一般都严格按照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三层管理架构进行管理,建立了担保评审会、总经理、部门经理、业务人员等几个层次的责任体系,并参照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模式建立了项目风险评审机制,实行审保分离;根据担保业务存在的政策和法律风险、客户资信和经营风险、员工能力和道德风险等类型,实行岗位分离的运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与事后责任落实。此外,商业性担保机构还实行了如员工收入按担保业务相应比例提成(赔付),员工与公司就担保业务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签订担保协议,员工持股计划等做法,充分体现了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要求。
二是业务流程设置比较科学。一般从企业提出担保申请后,商业性担保机构都要经历初步调查、立案、审批、承保、建立业务档案、保后监管、反担保物处置等固定的程序,并相应成立业务部、评审部、财务部、行政法律部、评审委员会等部门来专门从事各个业务环节的运作,各个部门之间既相互合作、又相互制约,从而起到既发展业务、又控制风险的目的。
三是业务经营完全市场化。商业性担保机构以盈利和生存为首要目标,经营灵活,主要看重申请担保企业的现实和潜在的盈利能力,而不是企业的资产规模。此外,商业性担保机构还广泛开展了诸如工程车回购担保、诉讼保全担保、个人消费贷款担保、商业票据中长期担保、单位购房分期付款担保、信用证开证担保、贸易贷款担保等多元化担保业务。
四是防范担保风险的手段多。作为一个高风险行业,商业性担保机构始终将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放在首位,并探索出多种担保风险的防范手段。如针对被担保企业的具体情况,实行一般财务监管、外派会计、外派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进驻企业和直接财务托管等五个不同监管层次的财务监管;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股权反担保;特别注重对被担保企业法人代表个人资产和健康状况调查,并要求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等。
五是员工素质和工作积极性比较高。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员工全部通过社会招聘,相当部分员工来自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部门。他们既有银行信贷管理经验,又懂财务、企业管理和行业分析。商业性担保机构建立的员工持股计划、担保收入比例提成等多种形式的员工激励机制,大大提高了员工主动开拓业务的积极性,也使公司股东利益与公司管理层、员工利益得以有机结合。
企业互助担保:互助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这种模式的优点是:避免因企业相互担保,导致受保企业出现经营困境时连带担保企业经营困境的发生;为沟通银企联系架起桥梁;促进参与企业之间的分工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这种模式的不足之处是:担保基金规模小,担保贷偿能力比较差,抵御风险的能力普遍较弱;担保对象的封闭性,增大其运行风险的可能性。
⑻ 互助性担保机构
互助性担保: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补充。
在当地政府的积极倡导下,由当地的工商联作为发起人,金融机构积极协助,会员企业互助联合、小额入股,自我服务、自担风险、自我管理,其机构的法律形式应该为社团法人,而不是企业法人,名称一般为“某某担保协会”。当地政府应当是中小企业互助性信用担保的监管者和服务者,侧重于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不要干涉它们的正常经营活动。
政策性担保: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主体。
政策性担保机构以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辖区为单位组建,重新整合各级财政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住房置业担保资金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资金,共同组建一支专业担保基金,采用事业法人经营形式。由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及下属部门作为行业监管机构。其资金来源以政府出资为主,同时吸收其他机构、团体的捐赠或资助。商业银行可按特定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向担保机构资助。
对于其资金运用,我们建议在政策性担保资金中,实物资产所占比例不能超过25%,其余资金只能用于银行存款。同时,政策性担保业务应规范至三大基本定位:一是信用担保业务,直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信用征集管理,间接疏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三是小额度服务,与银行“大客户、大企业”的定位互补。业务拓展应严格限定在两方面:一是为中小企业开展业务提供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和咨询等;二是其它政策性担保业务。
商业性担保:
从各国信用担保业发展实践而言,该类担保机构的职能不适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其使命仅为一定时期的拾遗补缺角色。
在目前我国政策性担保、互助性担保机构一时难以有效满足中小企业担保需求的情况下,有必要积极鼓励商业性担保积极参与。建议商业性担保作为经营信用的企业,应当纳入非银行金融机构体系,由银监局负责统一监管;有必要大幅度提高商业性担保机构市场准入的门槛;重新修订《担保法》,重视对专业担保人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