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的日期必须写一致的吗
不用。借款合同在前,抵押合同可以晚于借款合同的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担保方式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第五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以及担保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抵押登记早于贷款合同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八条 抵押合同的订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内容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四十条 抵押合同的禁止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第四十一条 抵押物登记及其效力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Ⅱ 是不是只有签订借款合同,才能办理抵押登记
Ⅲ 抵押贷款合同与房管局登记的借款合同日期不一致有错吗
没有影响,因为房管局登记抵押这个业务的办理需要时间,不能完全预测,所以这两个时间总会有些出入,银行的员工交给你的合同肯定是经过仔细检查了的,放心。
Ⅳ 抵押合同签订时间先于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1、抵押合同签订时间先于借款合同签订时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2、抵押合同签订时间可以先于借款合同,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之后,只要抵押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经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商一致,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抵押合同签订时间与借款合同签订时间的先后,对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没有影响。
《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Ⅳ 银行贷款都是先签抵押合同做抵押登记,之后审批放款。导致抵押期限不能覆盖债权期限,风险如何处理
一般情况下是先银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就办抵押,第二天银行领取房产证后就放款!重庆
Ⅵ 抵押登记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可以的不
办理抵押登记时,是要提供合同的。登记怎么可能早于合同呢?不过最高额担保的是可以的。
Ⅶ 抵押登记用的主债务合同,与实际主债务合同不一致,是否会影响主债务合同的有效性
你说的应该是关于民间借款,也叫自然人借款的问题。
这里面包含两个问题:
1、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利率的约定如果违反了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该条款效力的认定问题。
对于这样的合同,如果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或者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属于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适用到具体的条款中也是一样,合同无效则这些条款当然无效。
另一方面,如果不违背合同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规定的利率问题,那么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有效,但是涉及的合同条款如果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那么这样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撤销权需要在法定期限之内行使,否则就归于消灭了。)
2、在两个合同都有效的前提之下,由于主债务合同依附于抵押登记,同时债权债务关系,登记的合同之债是可以对抗没有登记的合同的,所以在这个角度上讲,抵押登记的主债务合同由于进行登记而具有更高的权利保护作用。
综上所述,首先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在有效的基础上经过登记的主债务合同效力更高。也就是如果产生法律纠纷,法官会以经过登记的合同为依据。
(以上是个人观点,建议多参考一下其他人的一件,自己综合处理。)
Ⅷ 局办抵押登记为什么必须要求拿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原件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l)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对抵押申请进行审核,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在登记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并予以登记发证:
(l)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交由抵押人收执,同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2)以预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Ⅸ 抵押登记时间可以早于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签订时间吗
可以的。
1,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2,但是《物权法》《合同法》中规定“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3,《物权法》的颁布明确了“物权、债权区分”原则,即使抵押物权不成立,仍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成立及生效。
所以抵押登记时间的早晚不影响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的效应。
Ⅹ 抵押登记在先,银行借款合同在后,抵押行为有效吗
根据担保法关于最高额抵押的规定,允许为将来的债权预先设定抵押,因此,你所说的情况如果符合最高额抵押的规定,就是有效的。更具体准确的,请认真分析相关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