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解惑:个人信用贷款需要配偶知情吗
大家都知道,去银行申请贷款时,如果借款人未婚,那么银行只需要借款人提供个人身份资料和收入即可,如果借款人已婚,那么就需要提供配偶的征信和相关资料,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个人信用贷款需要配偶知情吗?看完你就知道了!2. 金融贷款夫妻一方被不知情做担保还被冻结名下卡我担保人是不是可以返告他们
可以的。
担保人配偶的账户会不会冻结应根据担保的具体性质、担保是否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担保人配偶是否知道并且认可等来综合分析认定。如果担保人的配偶能证明其对该担保不知情,并且担保所得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可以认定担保人的配偶与担保无关联,不管其保证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担保人配偶的账户都不会被冻结。
保证是基于人的信誉担保而存在,与物保以财产为担保保证债权时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做出的保证,其配偶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一旦保证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了债务,其仍可以基于其保证人的身份而向债务人追偿。所以陈某之妻赵某无需承担保证责任。夫和妻在法律上具有独立人格,能够以其独立的人格从事与婚姻无关的活动,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夫妻一方为他人提供担保,配偶也要承担担保责任。
3. 妻子不知情,丈夫将房产抵押,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吗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关于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19条和第32条的规定,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并且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由此,妻子不知情,丈夫将房产抵押,银行不可以行使抵押权。换句话说,共有房屋抵押登记时没有经过严格审查,因此抵押登记缺乏必要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丈夫未经妻子同意将房屋抵押是无效的。房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其中的一方不可以擅自就把房屋抵押,每个人都有房子的处分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作了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拓展资料>
1、 银行对抵押人隐瞒借新还旧事实,抵押人可参照保证人免责规定主张免责。
《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九条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银行变更贷款金额后放款但抵押合同未变更,原抵押合同不生效。
3、抵押存在他人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被判无效。
虽然当事人仅抵押其自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根据“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原则,应视为土地使用权与地面建筑物所有权一并抵押。如在抵押时地上建筑物已属他人所有,抵押人抵押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4、租赁房屋改扩建及装饰工程作为抵押物,抵押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规定,在他人财产上增添附属物,非产权人与财产所有人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又不能拆除的,原财产所有人取得所有权。故改扩建与装饰工程不能成为抵押财产。
承租人非房屋所有人,不享有对房屋及配套建筑的处分权,该使用权不能作为抵押合同的标的。
4. 婚内男方在妻子不知情下给别人担保贷款算婚内债务吗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设立的保证债务而言,如果其对外担保并收取了经济利益,这种利益往往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应由夫妻对该担保之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对于夫妻一方无偿保证所生之债务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因为保证人既没有从债权人也没有从债务人处获得对待给付,无法给保证人带来任何利益,对于夫妻共同生活目的的实现没有任何帮助,因此该保证债务的设定并没有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可能,属于《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的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应认定为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望采纳,谢谢!
5. 妻子银行给别人担保成黑户,丈夫不知情会黑户吗
丈夫不会成黑户的。因为妻子银行给别人担保,是没有履行担保人的义务,而成为黑户的。丈夫也不知道这个事情,所以不会的。
6. 夫妻有一方贷款另一方不知情需要承担责任吗
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无论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拓展资料:
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
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贷款种类:
按照贷款期限分为:
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在超过5年
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超过1年,5年以内
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
透支——没有固定期限的贷款
按币种分为:
本币贷款
外币贷款
按照贷款人性质分为:
银行贷款(自营贷款)
银团贷款
委托贷款(公积金贷款就是一种典型的委托贷款)
特定贷款
按贷款主体性质分为:
经济组织贷款
企业单位贷款
事业单位贷款
个人贷款
按照贷款用途分为:
企业(经济组织)类
固定资产投资贷款
项目融资贷款
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临时流动资金周转贷款
票据贴现
个人类
个人经营类贷款
个人消费类贷款
住房按揭贷款(俗称按揭)
一手房贷款
二手房贷款
房屋增贷
理财型房贷
房屋转贷
商用房按揭贷款(有些银行把这类贷款归入经营类贷款)
一手房贷款
二手房贷款
汽车贷款(含自用车和商用车,有些银行把商用车贷款归入经营类贷款)
一手车(购车贷款)
二手车(原车融贷)
机车相关贷款
机车融资(又称机车贷款、机车借款、机车增贷)
购车分期贷款(又称购车分期、购车贷款、机车分期、或机车分期贷款)
助学贷款
其他消费贷款
装修贷款
旅游贷款
耐用消费品贷款
其他
个人质押类贷款
按利率分为:
固定利率贷款
浮动利率贷款
混合利率贷款
按照贷款担保方式分为:
信用贷款
担保贷款
保证贷款
按揭贷款
质押贷款
票据贴现
按照贷款资产质量(风险程度)分为:
正常贷款
关注贷款
次级贷款
可疑贷款
损失贷款
按照贷款存续情况分为:
正常贷款
逾期贷款(逾期0-180天)
呆滞贷款(逾期181-360天)
呆账贷款(逾期361天以上)
公积金贷款
7. 贷款担保人夫妻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法律分析:配偶不签字也是有效的,如果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算一方个人担保,配偶不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8. 贷款人坐牢其配偶和亲属不知道有贷款怎么处理
贷款人坐牢其配偶和亲属不知道有贷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1、借款人的银行账户有足够的余额,银行会优先从这个余额中扣除欠款。
2、贷款中有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个人被判入狱,另一个人需要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
3、贷款有担保人,一方被判刑,由另一方担保人承担贷款。
4、贷款有抵押物,抵押拍卖所得优先用于偿还银行债务,其余归借款人所有。
5、贷款由配偶偿还,贷款若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业务或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费,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的配偶在相应的责任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