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贷款人死亡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一)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可免责,借款人意外死亡,对于出借人来说是不可抗力,属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此时出借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二)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应担责,借款人意外死亡,不属于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对于合同的效力,关键要看双方借款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本案中借款人意外死亡、担保人也未主动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可以依出借人的申请确认借款合同终止履行,保证人应依约承担保证责任。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 胁迫等手段, 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的。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 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 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B. 我为别人担保了银行货款,他人死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建议担保人与借款人的家人进行沟通,看看家人是否能够偿还贷款。如果不能的话,可以考虑协商用借款人的遗产来偿还贷款。 如果协商无果,银行首先要起诉的就是担保人,担保人还是要做好偿还贷款的准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C. 房贷主贷人死亡怎么办
一、房屋按揭贷款人死亡,银行有权要求继承人在贷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借款人的遗产要用于偿还贷款。遗产被继承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份额内承担还款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人完全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如果该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其配偶有义务还款。三、若继承人无力还款,或不愿意还款,贷款担保人要依法承担还款责任。由担保人来承担偿还银行贷款责任,若担保人无法偿还将承担民事责任。银行起诉的话,会更愿意起诉担保人,担保人若无法偿还,银行可申请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担保人的子女没有义务替其还款。银行的借贷及保证合同有效,另外也要分清担保责任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保证。
D. 银行贷款人死了,担保人需要负责任吗
(一)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可免责,借款人意外死亡,对于出借人来说是不可抗力,属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此时出借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二)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证人应担责,借款人意外死亡,不属于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对于合同的效力,关键要看双方借款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本案中借款人意外死亡、担保人也未主动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可以依出借人的申请确认借款合同终止履行,保证人应依约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 我是担保人,贷款人死了,钱需要我还吗
现实生活中,许多银行信贷业务,为了能尽量减少风险性,通常会要求各类额外担保或者追加担保。因此额外/追加担保的,贷款人去世后,你不用过于担心,乃至倘若过世人帐户中有全额的资产,可以直接划扣帐户的资产就足够还贷了,连处理抵押物都不用(当然这类状况几率极低)。
倘若借款人在办理贷款时,他的亲戚或者其余第三方与贷款公司签署了连带还贷责任义务合同书,那么在借款人长时间欠账的状况下,贷款公司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责任,担负连带还贷责任义务,还款剩下所剩欠账。
F. 请问主贷人死了担保人怎么办
主贷人死亡,担保人应 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还款的责任。但担保人的损失可以向主贷人的继承人追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 债务履行期届满 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 承担保证责任 。
G. 给别人在银行担保用钱,结果主借款人死了,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老婆怎么分担在银行的这笔贷款
如果借款人死亡,这笔贷款的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会很大。因为最为贷款银行来说,即便借款人死亡,还可以向担保人追偿,因为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从法律层面上说银行可以随时向借款人或者担保人追偿还债务。
所以,作为这笔贷款的担保人,在这种情况下,应及时和借款人的配偶联系沟通,想方设法让她筹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如果协商成功,也就去除了担保人的代偿还责任。假如协商不成功,担保人就得代为偿还。因为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担保人的责任是去不掉的。
所以,这种情况最好协商让借款人配偶偿还,或者共同承担一些,具体也得看协商情况。总之,尽快处理清此笔贷款,否则今后也影响到担保人的个人信用。
H. 主贷人死亡,担保人是否承担债务
法律分析: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需要偿还债务的。偿还后可向继承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I. 主贷人死亡,担保人是否立刻去银行说明情况
需要向银行说明情况,但仍需还款。
向银行说明情况后,担保人仍需要继续还款。因为贷款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主贷人死亡,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还款的责任。但担保人的损失可以向主贷人的继承人追偿。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这里所说的没有履行,当然应该包括债务人的死亡所导致的没有履行,因此保证人需继续履行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