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1. 如果你的某位朋友在银行贷款了,而你正好是担保人,你的朋友没有办法还清债务,这个时候法院或者是银行,就会要求你来帮助你的朋友偿还债务。
2. 不仅仅需要偿还债务,还是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也就是债务人他没有办法履行的一些义务,你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总的来说,担当某个人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很高的,如果这个人不讲信用,没有能力偿还自己的债务,而拒绝偿还,或者是将这个锅推给担保人的话,担保人需要承担很大的责任的。
3. 情节比较轻的话可能就是进行赔偿,情节较重的话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我们在担当他人的担保人的时候,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不可因为对方是自己的朋友或者是亲戚家人,就放松警惕。我们还要考虑到自己的实际情况,自己是否有能力担保。
贷款担保人
1. 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合同的时候,债务人他如果没有办法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可能会请到另外一个人,也就是第3个人,来作为自己的担保人,担保人需要在债务人无法履行义务的时候代替其履行义务。
2. 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担当担保人的担保人,他需要一定的能力,需要一定的经济收入来源,还需要有一定的偿还能力,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并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及其相关复印件。
拓展资料:还款方式
(1) 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 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 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 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 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⑵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贷款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当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担保人则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贷款偿还义务。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⑶ 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当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担保人则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贷款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⑷ 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分为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对主合同规定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一般保证人,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以保证范围为限承担保证责任。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⑸ 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借款担保人要承担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时候替债务人还款的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类型不同,承担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如果是般担保的,则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拒接承担保证责任。
二、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不需要主合同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后,保证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⑹ 贷款担保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直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⑺ 贷款当担保人要负哪些责任
法律分析:贷款当担保人要负的责任有: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七百零二条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