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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月总结

发布时间:2022-10-21 13:19:05

㈠ 为鼓励大学生创业,浙江推出创业担保贷款,你对此怎么看

创业已经日渐成为大学生毕业之后的一大出路,众多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成为自己的老板。

所以我认为这项政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的可能支持之外,更重要的是赋予了大学生更重大的社会责任,国家和政府尽可能地为其提供了政策上的扶持,大学生在创业中也更应该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拼搏,而不是将其作为冤大头,将创业项目作为玩玩的游戏。

㈡ 创业担保贷款2021年政策

一、 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怎么确定?贷款利息个人承担部分与财政贴息部分怎么分担?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_2020_21号)精神,我省“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下同)上浮不超过250BP(即2.5个百分点),我省其他地区上浮不超过150BP(即1.5个百分点)。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什么是LPR和BP?

_ LPR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贷款基础利率)。

_ BP即基点,一个基点等于0.01%。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支付利息及财政贴息怎么计算?

举个例子:小李经营了一家服装店,并以个人身份申请了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已知现行1年期LPR为3.85%。则:

小李贷款利息为:(3.85%+150*0.01%)*20万元=10700元

其中:个人承担:(3.85%-150*0.01%)*20万元=4700元

财政贴息:10700元-4700元=6000元

二、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期限是多久?怎样还款?

贷款额度:1.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额度为最高20万元。2.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上限110万元。3.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贷能力和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1.“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法定退休年限)。2.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还款方式: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2.“贷免扶补”贷款分3次还清(贷款合同签订日起第12个月还10%,第24个月还20%,第36个月还70%)。3.小微企业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4.借款人与承贷银行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还款。

三、 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有哪些?

“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基本一致。主要指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依托平台就业购置生产经营必须工具的就业人员纳入扶持对象。在我省创业不受户口区域、行业限制。

四、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什么前提条件?

1. 申请人在嵩明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含网络商户),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

2. 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未在贷款经营实体以外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就业或办理退休手续(大学生村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

3. 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4. 申请人无不良征信记录,且获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五、 创业者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注销了营业执照的,怎样处理?

营业执照是创业者从事生产经营和创业活动的重要凭证,也是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鉴别创业者是否真正从事创业活动重要依据。创业者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一般不得注销营业执照。特殊情况需要注销营业执照的,须提前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申请注销。私自注销营业执照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创业项目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由贷款承办单位向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借款人在1个月内重新登记注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按时整改的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整改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全额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2. 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不满12个月的或经查证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贷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超过12个月以上的且经查证不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暂不收回贷款本金,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中止财政贴息,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已经拨付的贴息资金收回,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3. 创业项目已停止同时又经营新的创业项目的,属于经营项目转向,创业者在经营转向后3个月内主动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补办新项目的营业执照和补齐有关经营转向的资料,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超过3个月未主动报告、未办理营业执照、补齐有关资料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六、 创业者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怎样处理?

劳动者通过单位招用实现就业的,称为单位就业;劳动者通过创业实现就业的,称为创业就业。已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属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不得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已创业就业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又被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借款人必须及时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应加强对此类创业贷款的跟踪管理,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 借款人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的(含编内人员、编外人员)以及被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收回贷款本金,被招用(安置)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2. 获得贷款后被各类企业招用的,可不收回贷款本金,处于创业状态的继续贴息,但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要加强贷款监控管理,防止贷款风险和骗取财政贴息情况发生。

㈢ 老公要贷款四十万创业,要我担保,我应该支持吗

我是在不了解你们的情况下回答的哦。一般来说,你们结婚了的话大部分男人就算为了更好的物质生活也不太可能会去创业,现在创业的成功率并不算高,更多的是期望稳定一点的收入吧。他要你担保贷款的话,共同还款人还是写你们夫妻二人吧

㈣ 总结国家扶持双创项目的各类政策对大学生创业有什么帮助。

国家扶持双向创业的项目,对大学生创业是非常有帮助的,因为有国家在背后引导和支持,会给大学生更多的创业机会。让他们的创业风险大大降低。提高创业成功率。

最新创业政策集锦(2020年版):

对创业毕业生普遍提供创办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设信息技术、现代农业等领域课程。

推荐适合发挥毕业生专长的创业项目,提供咨询辅导、跟踪扶持、成果转化等“一条龙”服务。

优先安排经营场所,政府投资开发的各类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毕业生提供,充分利用闲置资源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

加强创业资金保障,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

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4)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月总结扩展阅读

给创业中或想创业的支几招

我们不断塑造自我的过程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是选择乐观的态度还是悲观的态度。我们思想上的这种抉择可能给我们带来激励,也有可能阻滞我们前进。

清晰地规划目标是人生走向成功的第一步,但塑造自我却不仅限于规划目标。要真正塑造自我和自己想要的生活,我们必须奋起行动。莎士比亚说得好:"行动胜过雄辩。"

一旦掌握自我激励,自我塑造的过程也就随即开始。以下方法可以帮你塑造自我,塑造那个你一直梦寐以求的自我。

1、树立远景

迈向自我塑造的第一步,要有一个你每天早晨醒来为之奋斗的目标,它应是你人生的目标。远景必须即刻着手建立,而不要往后拖。你随时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做些改变,但不能一刻没有远景。

2、离开舒适区

不断寻求挑战激励自己。提防自己,不要躺倒在舒适区。舒适区只是避风港,不是安乐窝。它只是你心中准备迎接下次挑战之前刻意放松自己和恢复元气的地方。

3、把握好情绪

人开心的时候,体内就会发生奇妙的变化,从而获得阵阵新的动力和力量。但是,不要总想在自身之外寻开心。令你开心的事不在别处,就在你身上。因此,找出自身的情绪高涨期用来不断激励自己。

4、调高目标

许多人惊奇地发现,他们之所以达不到自己孜孜以求的目标,是因为他们的主要目标太小、而且太模糊不清,使自己失去动力。如果你的主要目标不能激发你的想象力,目标的实现就会遥遥无期。因此,真正能激励你奋发向上的是,确立一个既宏伟又具体的远大目标。

5、加强紧迫感

20世纪作者anais nin(阿耐斯)曾写道:"沉溺生活的人没有死的恐惧"。自以为长命百岁无益于你享受人生。然而,大多数人对此视而不见,假装自己的生命会绵延无绝。

惟有心血来潮的那天,我们才会筹划大事业,将我们的目标和梦想寄托在denis waitley(丹尼斯)称之为"虚幻岛"的汪洋大海之中。其实,直面死亡未必要等到生命耗尽时的临终一刻。事实上,如果能逼真地想象我们的弥留之际,会物极必反产生一种再生的感觉,这是塑造自我的第一步。

6、撇开朋友

对于那些不支持你目标的"朋友",要敬而远之。你所交往的人会改变你的生活。与愤世嫉俗的人为伍,他们就会拉你沉沦。结交那些希望你快乐和成功的人,你就在追求快乐和成功的路上迈出最重要的一步。对生活的热情具有感染力。因此同乐观的人为伴能让我们看到更多的人生希望。

7、迎接恐惧

世上最秘而不宣的秘密是,战胜恐惧后迎来的是某种安全有益的东西。哪怕克服的是小小的恐惧,也会增强你对创造自己生活能力的信心。如果一味想避开恐惧,它们会象疯狗一样对我们穷追不舍。此时,最可怕的莫过于双眼一闭假装它们不存在。

8、做好调整计划

实现目标的道路绝不是坦途。它总是呈现出一条波浪线,有起也有落。但你可以安排自己的休整点。事先看看你的时间表,框出你放松、调整、恢复元气的时间。即使你现在感觉不错,也要做好调整计划。这才是明智之举。

在自己的事业波峰时,要给自己安排休整点。安排出一大段时间让自己隐退一下,即使是离开自己挚爱的工作也要如此。只有这样,在你重新投入工作时才能更富激情。

9、直面困难

每一个解决方案都是针对一个问题的。二者缺一不可。困难对于脑力运动者来说,不过是一场场艰辛的比赛。真正的运动者总是盼望比赛。如果把困难看作对自己的诅咒,就很难在生活中找到动力。如果学会了把握困难带来的机遇,你自然会动力陡生。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最新创业政策集锦(2020年版)

㈤ 国家对创新创业的政策有哪些

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推进,创新创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升级、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实现机会公平和社会纵向流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就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创新创业环境持续改善,创新创业主体日益多元,各类支撑平台不断丰富,创新创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创新创业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还存在创新创业生态不够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尚不健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还不充分、创新创业国际合作不够深入以及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打造“双创”升级版,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有利于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活力,有利于创造优质供给和扩大有效需求,对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打造“双创”升级版,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大幅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提升支撑平台服务能力,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用协同、大中小企业融合的创新创业格局,为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更充分就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创新创业服务全面升级。创新创业资源共享平台更加完善,市场化、专业化众创空间功能不断拓展,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能力显著提升,创业投资持续增长并更加关注早中期科技型企业,新兴创新创业服务业态日趋成熟。

——创业带动就业能力明显提升。培育更多充满活力、持续稳定经营的市场主体,直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带动关联产业就业岗位增加,促进就业机会公平和社会纵向流动,实现创新、创业、就业的良性循环。

——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型创业加快发展,产学研用更加协同,科技创新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更加紧密,形成多层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主体,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高质量创新创业集聚区不断涌现。“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扎实推进,一批可复制的制度性成果加快推广。有效发挥国家级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各类功能区优势,打造一批创新创业新高地。

——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价值链有机融合。一批高端科技人才、优秀企业家、专业投资人成为创新创业主力军,大企业、科研院所、中小企业之间创新资源要素自由畅通流动,内部外部、线上线下、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国际国内创新创业资源深度融汇。拓展创新创业国际交流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创新创业浪潮,推动形成一批国际化创新创业集聚地,将“双创”打造成为我国与包括“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合作的亮丽名片。

二、着力促进创新创业环境升级

(三)简政放权释放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积极推广“区域评估”,由政府组织力量对一定区域内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等进行统一评估。推进审查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标准化建设,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社会数据资源、互联网数据资源建设。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快发布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放管结合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信用分级分类、信用联合奖惩等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修订生物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审查参考标准,激发高技术领域创新活力。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良性健康发展,推动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对“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的高效监管机制,严守安全质量和社会稳定底线。(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服务便利创新创业。加快建立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行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制度,推动数据共享应用典型案例经验复制推广。在市县一级建立农村创新创业信息服务窗口。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用工和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建设“网上社保”。积极落实产业用地政策,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优化用地结构,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用于创新创业。(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

(六)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聚焦减税降费,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享受的免征房产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范围扩大至省级,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也可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创新创业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完善支持创新和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发挥采购政策功能,加大对重大创新产品和服务、核心关键技术的采购力度,扩大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的应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系建设。编制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目录、众创研发指引,制定首台(套)评定办法。依托大型科技企业集团、重点研发机构,设立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究院。建立首台(套)示范应用基地和示范应用联盟。加快军民两用技术产品发展和推广应用。发挥众创、众筹、众包和虚拟创新创业社区等多种创新创业模式的作用,引导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参与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加强众创成果与市场有效对接。(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资委、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和风险控制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和支持创新主体加强关键前沿技术知识产权创造,形成一批战略性高价值专利组合。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知识产权“雷霆”专项行动,进行集中检查、集中整治,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力度。积极运用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等“互联网+”技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局、财政部、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升级

(十)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积极投身科技创业。对科教类事业单位实施差异化分类指导,出台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完善创新型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健全科研人员评价机制,将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参与创业项目的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续签合同等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在全国高校推广创业导师制,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课程纳入高校必修课体系,允许大学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引入企业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健全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推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和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进一步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对农村“双创”园区(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等提供金融服务。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支持政策和服务体系。加大退役军人培训力度,依托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中心等机构,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开业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大力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落实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个体特点引导退役军人向科技服务业等新业态转移。推动退役军人创业平台不断完善,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创新创业大会和比赛。(退役军人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归国和外籍人才创新创业便利化水平。深入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遴选资助一批高层次人才回国创新创业项目。健全留学回国人才和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在签证、出入境、社会保险、知识产权保护、落户、永久居留、子女入学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移民局、知识产权局等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更多群体投身创新创业。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巾帼行动,鼓励支持更多女性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制定完善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便利性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在内地创新创业。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创新创业提供便利。积极引导侨资侨智参与创新创业,支持建设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基地和华侨大数据中心。探索国际柔性引才机制,持续推进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启动少数民族地区创新创业专项行动,支持西藏、新疆等地区创新创业加快发展。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将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全国妇联、港澳办、台办、侨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升级

(十六)增强创新型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建设一批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创新平台资源集聚优势。建设由大中型科技企业牵头,中小企业、科技社团、高校院所等共同参与的科技联合体。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持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壮大制造业创新集群。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创新创业政策制定机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中国科协、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深度融合。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鼓励科研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促进科技创新与创业深度融合。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建立概念验证、孵化育成等面向基础研究成果转化的服务平台。(科技部、教育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纵深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化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完善国家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机制,畅通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渠道。试点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促进科技、产业、投资融合对接。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一定比例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和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给予奖补。(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大力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

(十九)提升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建立众创空间质量管理、优胜劣汰的健康发展机制,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鼓励具备一定科研基础的市场主体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推动中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孵化机构,为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检验检测、财税会计、法律政策、教育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继续推进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鼓励生产制造类企业建立工匠工作室,通过技术攻关、破解生产难题、固化创新成果等塑造工匠品牌。加快发展孵化机构联盟,加强与国外孵化机构对接合作,吸引海外人才到国内创新创业。研究支持符合条件的孵化机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人才激励政策,落实孵化机构税收优惠政策。(科技部、国资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搭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加快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大企业创新创业平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进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制造业“双创”技术转移中心和制造业“双创”服务平台。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加快形成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产业供应链体系。鼓励大中型企业开展内部创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合规发起或参与设立公益性创业基金,鼓励企业参股、投资内部创业项目。鼓励国有企业探索以子公司等形式设立创新创业平台,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财政部、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更好发挥市场力量,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电子商务等有机结合、互促共进。实施工业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强化财税政策导向作用,持续利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形成多层次、系统性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引导企业上云上平台,加快发展工业软件,培育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生态。推动产学研用合作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建立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加强专业人才支撑,公布一批工业互联网相关二级学科,鼓励搭建工业互联网学科引智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完善“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国家创新创业政策信息服务网”建设,及时发布创新创业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进一步降低各类创新创业主体的政策信息获取门槛和时间成本。鼓励建设“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积极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支持创新创业活动,进一步降低创新创业主体与资本、技术对接的门槛。推动“互联网+公共服务”,使更多优质资源惠及群众。(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打造创新创业重点展示品牌。继续扎实开展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办好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拓展“创响中国”系列活动范围,充分发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中央企业熠星创新创意大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妇女创新创业大赛等品牌赛事活动作用。对各类赛事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加强后续跟踪支持。(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

(二十四)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服务创新创业融资需求。加快城市商业银行转型,回归服务小微企业等实体的本源,提高风险识别和定价能力,运用科技化等手段,为本地创新创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差异化服务。加快推进村镇银行本地化、民营化和专业化发展,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充实资本、完善治理的改革,重点服务发展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落实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支持有条件的银行设立科技信贷专营事业部,提高服务创新创业企业的专业化水平。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提高对创业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服务水平。(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创新创业作用。进一步健全适应创业投资行业特点的差异化监管体制,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营造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规范发展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创业投资母基金。充分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引导基金的作用,支持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天使投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促进天使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和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完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开展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发展改革委、证监会、税务总局、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拓宽创新创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发展潜力好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发债融资,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债试点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规范发展互联网股权融资,拓宽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的融资渠道。推动完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资本市场相关规则,允许科技企业实行“同股不同权”治理结构。(证监会、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人民银行、财政部、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完善创新创业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依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采取股权投资、再担保等方式推进地方有序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构建全国统一的担保行业体系。支持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保证保险服务。完善定向降准、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资金更多投向创新型企业和小微企业。研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信息合作机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更具针对性和适应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财政部、银保监会、科技部、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构筑创新创业发展高地

(二十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进一步夯实北京、上海科技创新中心的创新基础,加快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世界一流学科集群。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探索建立健全国际化的创新创业合作新机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二十九)培育创新创业集聚区。支持符合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等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鼓励国家级新区探索通用航空、体育休闲、养老服务、安全等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的新机制和新模式。推进雄安新区创新发展,打造体制机制新高地和京津冀协同创新重要平台。推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园区配套及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创新创业集群效应。支持有条件的省市建设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依托中心城市和都市圈,探索打造跨区域协同创新平台。(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示范作用。将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相关改革举措在“双创”示范基地推广,为示范基地内的项目或企业开通总体规划环评等绿色通道。充分发挥长三角示范基地联盟作用,推动建立京津冀、西部等区域示范基地联盟,促进各类基地融通发展。开展“双创”示范基地十强百佳工程,鼓励示范基地在科技成果转化、财政金融、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探索。(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科技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推进创新创业国际合作。发挥中国—东盟信息港、中阿网上丝绸之路等国际化平台作用,支持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开展创新创业合作。推动建立政府间创新创业多双边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国际合作论坛等重要载体,推动创新创业领域民间务实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创新创业国际合作基金,促进务实国际合作项目有效落地。(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十二)强化创新创业政策统筹。完善创新创业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沟通联动。发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统筹作用,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高效协同机制。鼓励各地方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并建立容错免责机制。促进科技、金融、财税、人才等支持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双创”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做好创新创业统计监测工作。(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等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细化关键政策落实措施。开展“双创”示范基地年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定期梳理制约创新创业的痛点堵点问题,开展创新创业痛点堵点疏解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和地方限期解决。对知识产权保护、税收优惠、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军民融合、人才引进等支持创新创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等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做好创新创业经验推广。建立定期发布创新创业政策信息的制度,做好政策宣讲和落实工作。支持各地积极举办经验交流会和现场观摩会等,加强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推广应用。加强创新创业政策和经验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本意见各项要求,细化政策措施,加强督查,及时总结,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㈥ 2017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

2017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

对于很多初步创业的创业者来说,创业启动资金是最为困扰的难题,想要创业当然离不开钱,为了帮助创业者更好的创业,政府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创业贷款政策来鼓励支持创业。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欢迎大家阅读!

一、创业担保贷款的概念

创业担保贷款原名是“小额担保贷款”,2016年为响应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改名为“创业担保贷款”。它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促进就业政策,针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过程中(包括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面临的资金困难,由各级政府设立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经指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通过指定银行发放并由政府给予一定贴息扶持的政策性贷款。

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人员须是符合上级规定的'贷款对象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商业银行其它贷款(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房贷款除外)的本地户籍劳动者;

2、申请人员须在本地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

3、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借款人家庭其他成员不得重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三、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5~1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考察贷款人的个人贷款额度、就业人数及经营规模等合理规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高为2年。

四、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和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司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

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符合政策的个人对象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

五、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的流程

申请→审核→培训→考察→担保→放贷→归档→贴息

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交的材料

(1)《河南省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个人创业);

(2)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或网上创业认定证明、经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个人身份证明”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已婚人员需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异人员提供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文书;丧偶人员提供丧偶证明或户口本显示有丧偶信息;(离异和丧偶人员贷款时需关联直系亲属);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明并需关联父母或直系亲属(备注,所有关联人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备就业能力);

(6)网上创业人员需提供网店主页截图、近12个月网上交易明细截图;

(7)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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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的重点群体

加大创业担保支持力度的话 扩大正业支持范围的话 是可以是让优先一行的影响重点群体优先政策

㈧ 郑州大学生创业贷款办理流程与扶持政策

郑州大学生创业贷款办理流程与扶持政策

大学生创业贷款是银行等资金发放机构对各高校学生(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发放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大学生信用贷款。下面是我带来的郑州大学生创业贷款办理流程与扶持政策,希望对你有帮助。

郑州大学生创业贷款扶持政策(新)

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及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各类人员自主创业,贷款上限额度调高至20万元,财政贴息;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贷款额度上限调高至30万元,财政给予贴息。

小微企业方面也加大了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一年内新招用劳动者,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申请200万元以内的贷款。对资产、营运、获利、偿债综合能力优秀的企业,额度可放宽至400万元。

其他方面:看看创业可享受哪些服务

【培训】创业导师免费培训

各地选派优秀创业培训老师,对本地区创业条件较好的高校开展免费创业培训,鼓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进入校园开展创业培训。各级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高校,要利用各种资源共同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服务,指导大学生制定创业计划书和创业路线图,同时开展创业帮扶活动。

郑州政策:毕业学年内高校毕业生可到郑州市创业指导中心参加3天的创业意识培训,还可以参加7天的创办企业培训。

【贷款】毕业5年内创业 可申请贴息贷款

有条件的高校可设立“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指导服务中心”,方便在校大学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鼓励为本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反担保。对毕业学年和近5年毕业的大学生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对有意创业和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要进行一对一指导。

郑州政策:郑州市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的,最高可申请30万元的创业贷款,财政贴息。

【补贴】自主创业大学生可申请创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给予每人5000元的创业(开业)补贴。对创业团队主要为大中专学生、注册成立5年以内的初创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给予2万元到15万元的扶持资金。

郑州政策:对毕业两年内的郑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可按相关条件申请创业补贴,标准为一次性8000元。

郑州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

郑州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如下:大学生或大学生“村官”准备好材料后,可以向本人所居住的社区劳动保障小额担保经办部门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提出申请,再依次提交人社部门、担保机构等审核,最后由银行发放贷款。

郑州大学生创业贷款额度

在贷款额度方面,大学生创业也享受到比一般创业人员更高的额度,一般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但高等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每人贷款最高可达10万元。但需要注意的是,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的创业项目只包括商业类、服务类、加工制作类、种植养殖类;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项目是不在优惠贷款范围内的。

大学生贷款政策详解

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

3、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的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税收缴纳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企业运营方面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业的毕业生、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需要准备的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审批表》;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到证;

5.一寸照片两张;

6.本人档案需移交到人事局毕业办。

申请条件: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步骤:

第一步:申请。毕业生持各类材料,到市人事局申请。

第二步:初审。由市人事局负责小额贷款贷前审核,对毕业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贷款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微利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表,同时,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毕业生进行创业能力评估。

第三步:复审。由区县(市)人事局复审,报送到本区县(市)担保机构审核。

第四步:担保。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的担保申请及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

第五步:审批。由银行联合区县(市)人事局和担保机构,共同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对贷款申请进行最后的审定。经审定同意贷款的,由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同时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第六步:放贷。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

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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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会引起的后果

会引起的后果:

会引起受惠对象不稳定、贷款金额不精准、落实监管不容易、还款周期有压力等方面的问题。

1、受惠对象不稳定。

各地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主要人群为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持证残疾人等。该群体普遍存在缺乏创业经验、经济实力弱、贷款资金使用不成熟、抵抗风险能力差等特点,受惠群体的不稳定性就意味着创业担保贷款存在更大的风险。

2、放款额度不精准。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按照人群特征、公司组织形式等来划定相关企业或个人的申请额度,这种分配方式往往促使申请者以规定范围内较高额度进行申请。对于一些初期成本投入较多、运作规模较大的企业来说,其提供的资金只是杯水车薪;与此同时,部分缺乏判断力的申请者可能会出现因过多贷款而资金使用不当、浪费资源的情况。

3、落实监管不容易。

据温州瓯海地区的调查显示,多家企业在贷款期内填写的申请地址与实际企业运营地址不相符。银行自身的运营体系以及业务的组合,使实时“跟踪”申请者现状存在难度。又由于部分申请者故意谎报该贷款的使用途径,也可能加大呆坏账产生的风险。

4、还款周期有压力。

各个行业、企业的发展背景、生产周期、运营模式不同,它们的盈利水平和盈利周期也会有所不同。对于一些盈利周期较长的小企业,固定的还款周期加大了它们的经营压力。

还款周期的问题,由于生产周期短暂,故其资金周转速度较快、资金链紧凑;而对于大件设备生产企业,由于其前期投入较多、生产周期较长等原因,因而现有的还款周期对其产生的压力较大。

㈩ 创业担保贷款2021年政策

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如下:
1、创业担保贷款是针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困难,设立创业担保基金,经担保机构承诺担保,通过银行发放贷款的一项政策性贷款。其目的是通过信贷支持,帮助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
2、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为年龄在6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并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进城务工和返乡创业或就地就近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等,及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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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月总结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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