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死了网贷需要家人偿还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网络借款配偶并不知情,且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配偶没有偿还义务,父母、儿女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还款的义务,此时不会找家人要。继承人如果继承了财产,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继承人负责偿还,此时会找家人要。
一,网贷,外文名是Internet lending,p2p网贷是网络贷款的简称,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商业网络借贷。P2P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它是互联网金融(ITFIN)行业中的子类。网贷平台数量在2012年在国内迅速增长,迄今比较活跃的有350家左右,而总量截止到2015年4月底已有3054家。
二,2019年9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三,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四,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
五,网络借贷 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六,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2. 人死了欠的信用卡跟贷款需要还吗
人死了但欠的信用卡和贷款也需要还。
但是,借款人死后信用卡和贷款的欠费由谁来还款呢?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虽然借款人本人已经去世,但是有继承人的话,在继承人继承遗产以后,所有的债务由继承人承担。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之中不仅包含着存款以及房屋等不动产,同时也包含着前人所遗留的负债和欠款。
2、如果说借款人没有继承人,或者其指定的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这时候银行只能对去世的人在银行的资产进行清算,如果不足以归还欠款,只能做坏账处理。
3、在上述第2条的前提下,如果借款人没有留下任何遗产,并且信用卡透支的钱也已经通过各种方式挥霍一空的情况下,其名下的信用卡和贷款是不需要偿还。这个风险是银行在为该借款人办理借款的时候应该预想到的,也是银行必须承担的。
4、如果该借款人在贷款时有担保人,那么在借款人去世后继,作为担保人有还款的责任。
有上述问题可以看出,信用卡和贷款面临着因为各种原因不能正常还贷的风险,那么,信用卡和贷款还存在什么其他的风险呢?
一般信用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如下:
1.还款意愿
通常银行会根据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和沟通来判断是否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如果在信用记录中出现了多次逾期的行为,那么不管申请人的经济能力多好还款能力多强大,这种客户都会给贷款机构带来风险。
2. 还款能力
银行会审核借款人的银行流水和资产情况来判断借款人的收入是否稳定,对于收入不稳定且没有可变现的固定资产的用户,那么及时有着强大的还款意愿,也没有能力偿还贷款,这是肯定不行的。
3.隐形负债
隐形负债是指没有在征信报告中体现的负债,比如借款人的朋好友间的借款、高利贷等,或者借款人正在为他人做贷款担保。这样的用户即使在申请贷款的时候能够符合银行贷款的要求,但是不能保证贷款成功后会出现意外。
4. 过度负债
当借款人已经有了超出自己承受范围的过高负债的时候,如果再申请贷款只会使借款人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还款能力当然也会大打折扣,这也是对于贷款机构会有不小的风险。
3. 人过世后小额贷款由谁还
当事人死了,将会由直系亲属或继承人偿还贷款。即便是欠款人死亡了,只要债务人的遗产足够偿还,债款仍然可以要回来的。
4. 人死后网贷还要还吗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人死了之后网贷的债权债务关系就会进行转移。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如果债权人想收回债务,首先要看债务人是否有财产,然后看有没有债务担保人。普通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其债务。
【拓展资料】
一、网贷,p2p网贷是网络贷款的简称,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商业网络借贷。P2P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它是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子类。网贷平台数量在2012年在国内迅速增长,迄今比较活跃的有350家左右,而总量截止到2015年4月底已有3054家。
二、2019年9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三、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
四、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
五、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六、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5. 借款人死亡后,贷款必须由家属偿还吗
借款人死亡后,贷款不是必须由家属偿还,要分情况:1、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借钱,并不是说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而是花在了夫妻双方身上,因此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2、如果夫妻一方的债务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而产生的,那另一方就要承担起偿还责任。
法律分析
合法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借款人死亡的情况下,债务是需要清偿的,如果债务的财产由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首先分析债务性质,确定还款责任人:一般情况下,判断是否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会从以下方面来判断:1、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若不是,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债务人产生债务的原因或借债的目的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债务用于家庭或夫妻共同生活;3、债务人举债的目的和债务本身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共同生活中丈夫所欠的赌债等,则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但债务人的配偶证明已经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某些债务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为个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债务人配偶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6. 人死了小额贷款要还吗
法律分析:人去世后,小额贷款是需要继续偿还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7. 人死了小额贷款要还吗
小额贷款人死了,只要还有继承人,由继承人负责偿还。
8. 贷款人去世了欠的款怎么办
贷款人去世后,欠款一般由贷款人的死后遗产来归还,若遗产已被继承,则继承人应当已继承财产实际价值为限对欠款进行有限惨偿还。此外,如果办理的贷款有连带责任人,则连带责任人有义务共同偿还,一般如果欠款是夫妻共同使用的,贷款人配偶负有连带责任。
【拓展资料】
一、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二、小额信贷审查风险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
1.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
2.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
3.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审贷过程并非十分严谨和到位。
三、贷前调查的法律内容
1.关于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续有效的存在审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业,应当审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无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资质,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当注意相关证照是否经过年检或相关审验。
2.关于借款人的资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册资本是否与借款相适应;审查是否有明显的抽逃注册资本情况;以往的借贷和还款情况;以及借款人的产品质量、环保、纳税等有无可能影响还款的违法情况。
3.关于借款人的借款条件借款人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户;借款人(如果是公司)其对外投资是否超过其净资产的50%;借款人的负债比例是否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4.关于担保对于保证担保的,对担保人的资格、信誉、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