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银行贷款担保人会不会列入全国法院失信黑名单
给他人担保,如果不是恶意不履行担保责任,一般是不会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黑名单。
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银行对借款人及保证人进行诉讼,如果担保人不予配合,逃避担保责任,转移财产,就会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黑名单。
㈡ 担保人被起诉后是不是就上黑名单了
担保人被列入黑名单属于担保人违反了担保合同,未履行担保责任,通过法院诉讼形成担保债务后未履行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义务被列入了黑名单。只能履行法定义务才能消除。
如果借款人的贷款到期后,无力偿还所欠贷款,那么银行会和担保人联系,让担保人偿还债务(当然担保人会不愿意的)。在催收无果的情况下,银行将依法起诉到法院,起诉书上银行肯定将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时列为被告。
法院开庭审理,肯定判决被告人(借款人)偿还全部债务,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是和借款人一同承担还款责任),然后出具判决书,限期偿还债务。如果不能按期偿还贷款,银行将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首先查询被告的所有个人名下财产,予以冻结或者查封。如果还是不能清偿,法院执行局将把被告列为被执行人,加上黑名单。
国家对被执行人(老赖)的限制:
1、不能再从银行取得贷款。
2、限制出行:如高铁、飞机、宾馆、出境等。
3、不能担任企业高管以及担任股东。
4、限制子女上私立幼儿园、高考、入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本案中,你所签的从合同亦无效。如果你在担保中无过错,也就不用为该笔借款承担担保责任,银行将你拉黑是没有道理的,你可以要求银行对此行为予以纠正。
㈢ 银行贷款担保人会被拉黑名单吗
法律分析:你是担保人,而且在规定期限内你朋友未还清贷款,你也没承担连带责任帮其还清贷款的话话会影响信用记录,从而导致拉入黑名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㈣ 担保人会成为失信人员吗
一、担保人会成为失信人员吗
1、担保人可以成为失信人。如果担保人是案件中的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等情形的,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二、失信对担保人有影响吗
失信对担保人员有影响。会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无法偿还银行的贷款时,在借款人名下没有任何资产可以执行时,如果协议中注明了由担保人来偿还贷款,那么担保人就必须要承担连带责任,替借款人偿还贷款,如果担保人无力偿还,甚至还有可能会强制执行、拍卖担保人名下的财产。
㈤ 贷款担保人会上失信人名单吗
法律分析:贷款担保人一般情况下不会上失信人名单,但贷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的。借款人拒不偿还经法院执行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可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㈥ 贷款担保人会因为贷款人不还款而进黑名单吗
一般贷款担保人与贷款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如果贷款人不能按时还款,贷款人是有还款义务的,如果担保人不承担还款义务有可能会上征信,被法院强制执行。
㈦ 贷款担保人会不会因为贷款人无法还贷而变成黑户
贷款担保人不会因为贷款人无法还贷而成黑户,但如果贷款人无法还款,银行要求担保人起到担保作用的情况下,担保人不代为还款的,就有可能成为黑户。
㈧ 老公给跟银行人员代款,并做了担保人,银行人员钱没还,担保人会列入黑名单吗
会列入黑名单。你老公是担保人,需要对这笔贷款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没有及时还款,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还钱,不还的话,是会被列入黑名单的。所以不要随意帮人担保,既然担保了,就要承担担保责任。
拓展资料:
担保人担保条件有如下几种:
1、 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
3、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得担任保证人的民事主体。 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具体情况: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担保人作为借贷双方的中间人,需要对贷款的偿还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在司法实践中,银行在放贷的时候需要对担保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担保公司可以履行担保责任,在当事人无法偿还相关贷款债务的时候,可以由担保公司承担相关债务,避免出现死帐或者无法收帐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