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
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下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下调为5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二、贷款额度与比例
1、一套房贷款额度与比例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现住房面积及贷款情况所购住房面积最低首付比例最高贷款比例最高贷款额度利率
首套无房无公积金贷款面积≤144_20%80%50万基准
面积>144_30%70%50万基准
二套面积_144_,未曾使用公积金贷款面积≤144_20%40%50万上浮10%
面积>144_30%40%50万上浮10%
面积_144_,曾使用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面积≤144_20%40%50万扣减首次公积金贷款金额后的差额上浮10%
面积>144_30%40%50万扣减首次公积金贷款金额后的差额上浮10%
面积_144_,曾使用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不能贷款
面积≥144_不能贷款
2、二套房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现住房面积及贷款情况所购住房建成年限所购住房面积最低首付比例最高贷款比例最高贷款额度利率
首套无房无公积金贷款10年(含)以内面积≤144_20%80%50万基准
面积>144_30%70%50万基准
11—20年/30%60%50万基准
21-30年/30%50%50万基准
二套面积_144_,未曾使用公积金贷款10年(含)以内面积≤144_20%40%50万上浮10%
面积>144_30%40%50万上浮10%
11—20年/30%40%50万上浮10%
21-30年/30%40%50万上浮10%
面积_144_,曾使用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10年(含)以内面积≤144_20%40%50万扣减首次公积金贷款金额后的差额上浮10%
面积>144_30%40%50万扣减首次公积金贷款金额后的差额上浮10%
11—20年/30%40%50万扣减首次公积金贷款金额后的差额上浮10%
21-30年/30%40%50万扣减首次公积金贷款金额后的差额上浮10%
面积_144_,曾使用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不能贷款
面积≥144_不能贷款
2.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公积金有两种计算方式,第一种计算方式是余额的15倍,第二种方式是公积金缴存基数×12×贷款年限×0.6×时间系数。如果还有疑问,也可以来电咨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3.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不高于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不高于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一、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2.75 %,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3.25%;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元月1日。
2、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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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一、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二、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并发布。自2015年8月26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下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五年期(含五年期)以下为2.75%,五年期以上为3.25%。
5. 武汉公积金账户有2万能贷多少
武汉公积金账户金额有2万能贷款吗,可以贷款多少钱呢,大家需要知道如何公积金金额比较少的话,在加上缴存年限比较短的话很难贷款,下面了解下吧,6. 武汉住房公积金余额有22000可以贷多少钱
武汉住房公积金余额有22000,应该可以贷款接近40万左右。
具体看公积金管理中心,到时候给您具体的预算金额。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为:根据申请人和其配偶公积金缴纳时间及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其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和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20*缴存时间系数。
7. 武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21
法律分析:武汉市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房屋总价的30%,不再硬性要求达到房屋总价的60%,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贷款额度计算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武汉市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取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扣减”规定,即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扣减首次已使用过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法律依据:《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限额管理,每笔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一)不得高于按照房屋套数、房屋类型及房屋总价确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和最高贷款比例;(二)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三)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四)不得高于当年管委会确定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综合以上四项限额后取最低值。《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的实际年龄一般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但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稳定收入、无还贷方面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其贷款期限可以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一年至五年,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及相应档次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利率调整的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8. 武汉公积金最高贷款多少
1、武汉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取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扣减”规定,即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扣减首次已使用过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3、此前已经受理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仍然按原政策执行,2018年5月1日起受理的公积金个人贷款(以录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为准)按新政策执行。
按照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则,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按以下4项限额标准计算后取最小值:
1.不高于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不高于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
(1)购买首套住房且为一手房(含商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价的8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价的70%。
购买二手房,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2)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
3.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具体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其中,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按1万计算(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如果出现公积金中心与银行不同的情况,建议您联系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
公积金中心联系方式:
1.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027-12329
2.湖北省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027-87231623
9. 公积金贷款是账户余额的多少倍
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关系,主要得看当地政策规定,不同地区,规定都可能会有所不同。
比如在武汉,规定是: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而在深圳,
规定则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
除此之外,各地一般还有最高额度限制,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