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深圳住房公积金能在东莞贷款购房吗
可以在东莞买房,但是首付比例不是3成,是4成首付,建议可以先选择商业贷,后期再转公积金贷比较好,可以减轻首付压力
B. 深圳人在东莞可以贷款买房吗
可以的,只要是借贷者满足贷款的要求,在当地生活工作满足半年就可以,需要满足:
1,身份证(二代) ;
2,工作证、工作牌,社保卡、公积金卡;
3,近半年的个人流水(10天内有效);
4,住址证明;
5,房本或购房合同;
6,收入证明;
7,征信报告。
C. 深圳住房公积金能在东莞购房吗
可以在东莞买房,但是首付比例不是3成,是4成首付,建议可以先选择商业贷,后期再转公积金贷比较好,可以减轻首付压力
D. 在深圳上班但是房买在东莞那边,可以在深圳做房产抵押贷款吗
可以,房屋抵押贷款办理的条件:
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没有违法行为;
征信良好,不良信用记录;
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开立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房屋的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
房产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房龄与贷款申请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 深圳公积金可以东莞买房贷款么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发布《关于增加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作为我市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对象的通知》,深圳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不分户籍,都可以向东莞、中山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贷款购房,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将协助职工办理深圳公积金缴存证明。
F. 深圳公积金可以在东莞买房吗
法律分析:在深圳缴纳公积金可以在东莞买房。
法律依据:职工在深圳交纳公积金、购买票据在有效期内并且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可办理公积金提取;同时符合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等8个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认定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2)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G. 深圳缴住房公积金,在东莞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