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协议离婚后,房子归女方,可男方还在付按揭的,男方有权要求收回吗
您好,协议离婚后,房子归女方,可男方还在付按揭的,男方一般没有权要求收回。
离婚协议上已经约定了房子归女方,这时候所有权就是女方的了。如果您想要回的话,建议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司法程序。一般法院都会按照离婚协议书来判决。所以一般是没有权利可以要回这套房子的。您也可以通过诉讼去尝试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主张房子的按揭一直是由您来还,所以主张重新分割,或许可以争取。
最后,建议您携带相关材料具体咨询相关方面专业的律师来帮您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㈡ 离婚后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有欠款怎么办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需要确定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笔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女方事后追认该笔债务,或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夫妻追偿。
如果离婚时已经约定了债务归属,债权人仍有权向女方或男方主张归还债务。但女方有权在清偿后,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文书要求男方承担该债务。
如果您有细节需要补充,我们将为您进一步解答。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㈢ 离婚了,房子归我,但是有贷款不能过户怎么办
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依法应根据情况判决归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换言之,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由于设定了抵押权,所有权人在转让房屋时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以转让所得优先清偿银行贷款。所以,该房屋在贷款还清前属于产权不完全的房屋。所以,对于该房屋不能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㈣ 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男方还能继续还房贷吗
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男方只要和女方进行协商或者签订协议书还能继续还房贷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婚协议已经经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并且对财产进行约定的,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处理。只要双方都同意,可以对某些约定签订协议。
【法律分析】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口头协议一律无效,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所以,签订房产分割协议就相当于订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㈤ 离婚时签了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但没有过户 房子归谁
离婚协议书约定房屋给女方,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房屋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产权就还属于另一半所有,建议尽早去办理过户手续。离婚中经常一些分割房产问题,确定为一方,但是因为一些政策为或贷款问题,暂时不能过户到一方,那么在离婚后,房产实际还是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法律分析
如果是同构离婚协议来约定房产的归属,比如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属于女方,暂时不过户,那么离婚后,这个离婚协议生效,房产根据约定是属于女方的,但是这种离婚协议约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本身并不能直接产生物权效力,也就说如果没过户,女方就并不是业主,如果男方把这个房产卖给第三人,女方是无法向第三人主张返还房屋的,只能要求男方赔偿相应损失。 同时,这种离婚协议约定,如果男方不履行过户手续,女方还是得另行起诉来要求男方过户,所以这种离婚协议约定并不是最好的方式。如果双方是通过法院调解书来约定房产归属的,那么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这个房产就属于女方了,因为法院调解书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即便房产还没有过户,根据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也直接产生了物权效力,如果男方把这个房产卖给了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物权篇的司法解释,女方是可以直接要求第三人归还房产的,这是对物权的直接保护。另外,如果调解书中约定了具体的过户日期,如果男方不履行过户手续,女方是直接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直接过户的,而这个是离婚协议做不到的,离婚协议没办法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所以,如果约定房产归属,最保险方式可能就是通过法律调解书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㈥ 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但没有过户有影响吗
有影响的。
房屋不过户,从法律上讲就还是男女双方的,不能对抗第三人,一旦男方有债务,不管是离婚之前的,还是离婚之后的,因为他占有房屋的份额,所以他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保全这套房屋,到时候女方的权益就无法保障了。
因此建议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㈦ 离婚房子判给男方但是没有过户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房屋所有权人依然是男方,银行有权查封,应当尽快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1、离婚协议载明房产归女方所有的,男方应当协助男方办理过户手续。如男方在离婚后拒不协助女方过户的,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对房屋的所有权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
2、离婚协议分配的房产尚有贷款未还清的,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变更。但银行在房屋产权变更后,仍有权向原贷款人要求偿还到期本息。例如: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贷款的,夫妻二人离婚后,都承担向银行还款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㈧ 离婚了,男方协议把房子给了女方,可是一直没过户,房子有房贷,现在这个房子归谁,哪个还房贷
房子的所有权以房产登记证书显示的为准,如果没有过户,则房子还是不是女方的。房贷应该由贷款人还贷,其实象你们这有房贷未清的房子现在是产权处理不了的,婚前男方按揭贷款买的则婚后他用共同财产在替个人房产还贷,明显对女方不公,离婚时处理很复杂的。
㈨ 离婚后房子给了女方,因为贷款没有还清没有过户,男方再欠钱,法院可以拍卖该房子吗
首先房子去当地建委(房管所)过户到自己名下,去拿着法院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未成年子女证明。解决了房子解决房贷,拿着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上边必须有房产归属,未成年子女归属,没有的忽略)银行催款单或者证明,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切前提是你说的都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