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放贷合法吗
当年借款有什么手续吗?例如借条、欠条等。
如有、再看上面的还款日期,根据具体日期计算,如超过还款期2年以上,
并在此2年内没有再行追讨欠款的依据,此欠款就超过了法律的时效期。
法院就不予支持了。
如没有,且能提供讨要欠款的相关证据,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你们可以凭借条、欠条等证据起诉借款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借款人偿还借款。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欠款会扣除已还款部分,然后归还给你们,至于你们当
初约定的10%的利息,那部分法院不会支持的。利息会按当期银行利率计算后支付给你们。
不知上述答复能否解决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再补充一点,个人放贷是违法的。个人放贷与私人间的拆借是两回事。
现在国家正在逐步放开私人金融业务,不久的将来一切都会合法化,但绝不是所谓的高利贷!
补充:现在重要的是看借条上有没有还款日期,如果没有可视为“不定期还款”。
如果有还款日期则另当别论,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是从约定的还款日开始计算两年内,超出两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另外关于利息问题,不知你当初借贷时银行同期利率是多少?如果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后,法院不予支持。
依据是《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㈡ 政府工作人员能不能为经营性贷款担保
《担保法》规定: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担保法解释: 第三条 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㈢ 国家公职人员用国家发放的三年无息贷款放高利贷违法吗
首先放高利贷肯定违法了,国家发放的贷款是给他个人的吗?如果是给个人的,他就有权支配,如果不是,他就是挪用公款,罪名就更大了。
㈣ 政府工作人员可以参加民间借贷或担保吗
担保可以,但是借贷就不好说了。
㈤ 只有政府工作人员做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可以到当地银行去咨询呀,网上的答案五花八门.
㈥ 公职人员能担保贷款吗
是可以的,但你得小心一下,你要担保的人是否靠谱,是否有还款来源。如果被担保人钱不还了,是需要你还得
㈦ 事业单位人员可以进行民间借贷活动吗
事业单位人员可以进行民间借贷活动。
1、在民间借贷中,公务员可以作担保。
2、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公务员也是普通公民,公务员具有稳定的收入,可以作为担保人提供担保。
3、《担保法》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第九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4、公务员为他人借款担保是个人行为,不代表国家机关或单位,由个人承担责任。
5、公务员担保应当承担偿债责任。不明真相的群众往往会将公务员与党和政府行为挂钩,如因债务纠纷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甚至产生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受到严厉追责。担保人在无力偿还借款的情况下,易发生贪污、挪用公款用于还债或其它违法犯罪问题。因此有的地方政府出台禁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相关规定。
㈧ 工商银行内部员工可以给自己发放个人信用贷款吗
肯定不能自己是经办人的,会违反行为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