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在天津工作,户口在外地,是否影响公积金贷款及公积金的提取麻烦解答下。
单位在天津,公积金在天津,不影响在天津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也没有问题
B. 我是外地人,刚落的天津集体户口,可以公积金贷款嘛
天津市目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为异地缴存的公积金不可以在天津市贷款使用。想采用公积金贷款,必须在天津市缴存开设公积金账户超过半年,且需要提前预约排号。到号后,必须在2个月内使用完毕,否则逾期作废。
C. 天津异地购房能用公积金吗需要什么条件
天津异地购房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量远超过往年同期,资金使用率远超过正常水平,可用资金十分紧张,仅满足本市缴存职工的提取和贷款需求已存在较大压力。
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互助性,贷款资金来源于天津市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资金紧张的前提下,目前需要优先保障天津市缴存职工贷款需求,暂不具备开办异地贷款的条件。
现在天津异地购房不能用公积金,关于异地贷款的实施细则,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加紧研究之中,待条件成熟将公布。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
(3)天津户口外地工作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在天津,行政区域外购买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且具有所购住房座落城市户籍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建议购房后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公积金卡、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全款发票、还款凭证、产权证到天津市任意区的公积金中心管理部进行审核。天津暂未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D. 户口在外地,想问下如果在天津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最多能贷多少呢,具体需要什么资料呢
你好,
可以的,从2014年10月9日,新政策表示,对于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在北京漂泊多年的天津伙伴们,现在可将回家买房。具体贷款多少以及所需材料你可以咨询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 外地户口,在天津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外地户口在天津贷款的条件是连续交满一年,这个你们应该都满足了
双方都是外地的话还要在天津缴纳社保满一年,这个也应该满足吧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余额的15倍,最高上限40万,如果是夫妻双方合贷的话最高上限是70万。
你们想纯公积金贷150万是不可能的,只能是公积金70万按揭80万组合贷。
F. 户口在外地,但是在天津工作且缴存公积金,那么在天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时都需要带什么材料
两个问题一个一个回答你:第一个,天津公积金缴存连续12个月就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二个户口迁入天津的话目前我所知有两个途径一是和天津当地人结婚十年可办理随亲迁入二是国家统招本科在天津有正式工作上保险可以申请人才引进。我就是通过人才引进办理了天津户口。不知道这个回答是不是有用。
G. 外地户口在天津买房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注:人现在天津工作,单位给上的公积金。
外地户口可以用公积金啊,没有问题。
H. 我是外地户口且在外地工作,想在天津买房,请问可以贷款吗
可以,要看你是第几套房了,还有你的公积金在哪,商代的话要完税证明,流水等,费用要高不少
I. 天津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可以吗
可以,但需要满足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条件,依据以下流程操作办理。
(一)天津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当地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注: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人贷款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