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积金账户余额1万能贷多少。
公积金账户余额1万能贷10-20万左右。
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这要看你是哪里的,年纪多大等因素。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政策细则,同一样的条件,在不同的地方,最高贷款额度可以相差好多倍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贷款最高限额来综合考虑。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1)河南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贷款扩展阅读: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B. 郑州,用公积金偿还房贷。怎么操作
您好,可以申请偿还商贷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需要哪些材料呢?
1、购郑州市区内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二手房提供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
2、购非郑州市区内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二手房提供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及职工在购房地的户口本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3、借款合同;
4、近6个月的还款明细,已结清的需同时提供2年内的贷款结清材料;
5、身份证(若提取人与购房人非同一人,需同时提供购房人身份证);
6、I 类借记卡;
7、其配偶、父母、子女参与提取的,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等有效材料;
(以上信息来自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如何办理呢?
携带相关材料去公积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办理提取。办理完业务后,可在官方手机公积金软件或者业务大厅网站查看相关业务办理进度。
各地政策不一,具体以个人公积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热线是区号+12329。
C. 河南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按月还房贷吗
可以,但是我不知道你办没办贷款,如果没办,你办到放款的时候,会有人通知你领放款资料,然后你去领的时候工作人员会问你要不要用公积金里的钱还款。
如果你已经办过贷款,那你就去公积金中心直接去办用公积金里的钱还款的业务就行了
ps:这个业务名字叫‘对冲还贷’
D. 河南省偿还个人自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的流程是什么
一、所需资料
1.偿还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供提取人身份证。
2.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或非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
提供提取人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二手房提供《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或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加盖印章的个人还款明细。
3.提前结清住房贷款
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一年内的结清手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供《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借款合同、贷款银行(或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加盖印章的个人还款明细。
二、其他规定
(一)符合上述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印鉴章。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龙卡原件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经中心核查其身份证信息与中心管理系统内职工信息一致,《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可不加盖单位印鉴章。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印鉴章。
(二)上述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原件。
(三)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年(本次提取时间距上次提取时间满12个月)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已归还本息额(以个人还款明细为准),累计提取不得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四)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五)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证明提取人与借款人关系的有效证件、借款人身份证。
(六)缴存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所需资料中的“个人还款明细”应包括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等内容,显示已归还贷款本息额。
(七)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购房合同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供《房屋产权证》、《契税证》)和借款合同在中心登记备案后,再次提取时,可只提供提取人身份证、贷款银行(或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加盖印章的个人还款明细。
(八)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住房公积金龙卡应处于正常状态。
(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在冻结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参加省直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的职工,在对冲还贷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一)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全天(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28日以后不再办理提取审批业务。
以上内容来自于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1)
引用资料
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