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公积金贷款材料(以成都市为例)
一手房贷款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
4、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
5、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7、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
9、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
10、委托扣款(还款)帐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
11、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和3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3份复印件。
12、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 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12、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扩展阅读:
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❷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及流程
一、个人身份资料
1、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
注:对于已婚者,需夫妻双方提供;有房屋共有人的,须每个共有权人提供。
2、户口本人页及变更页
注:对于已婚者,需夫妻双方提供;有房屋共有人的,须每个共有权人提供。
3、婚姻关系证件
注: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件;未婚者不提供。
4、拟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
注:建议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购房资料
1、购房合同(正本)
注:不方便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
2、购房首付款发票(收据)
注:一手房提供购房首付款发票;二手房提供购房首付款收据。
步骤一:贷款用户先向对应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提交所需资料。
步骤二: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初步的评审。评审的时候,需要两方面的,一方面是信用评估,一方面是抵押物评估。对担保中心的担保资格进行审核。
步骤三:双方当面签订合同。
步骤四:把所有的资料,转到经办的银行。
步骤五:具备贷款条件的,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