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挪用客户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具体地说,它包含以下二种行为: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就构成犯罪。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所谓“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行为人只要具备上述三种行为中的一种就可以构成本罪,而不需要同时具备,上述挪用资金行为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具有管埋、经营或者经手财物职责的经埋、厂长、财会人员、购销人员等,利用其具有的管理、调配、使用、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将资金挪作他用。
㈡ 法律问题:银行职员利用职务之便唆使利用他人办理贷款挪为己用,属于什么形式的犯罪
你好,我是一名律师,我可以给你解答。如果那个信贷人员不属于公务人员而是合同制工作人员的话,按我国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他人名义贷款并占有贷款,使他人成为贷款人的,按贷款诈骗罪处理!!!--------------前提这个信贷人员不是公务员而是一般主体!但是如果这个信贷人员是公务人员,按我国刑法规定:金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假冒他人名义或者虚构姓名等方式骗取金融机构贷款归个人的,按贪污罪定罪!!!现在问题又来了,因为你的父亲是知道他这样做的还给他贷款,如果不能证明你的父亲没有与他共同占该贷款目的的话,你父亲与这个信贷员按贪污罪的共犯处理,贪污数目为2万!!你也别怕,处理这种案子其实也不是很难,我的办法尽可能使你父亲尽可能的避免不利,首先,只要能证明你父亲是受这个信贷员的指使,而且没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串通,能证明有向该信贷员追贷的且他不还得,这就免除了你父亲与这个信贷员共谋侵吞的嫌疑,排除了共犯的问题!
这个案子是刑事案件,因为你父亲是知道这个信贷员违法借贷还给予条件帮助,你父亲是无论如何也逃不了干系的,如果你父亲不归还贷款,按我国刑法你父亲也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的犯罪!!!!如果你父亲贷款是为了放高利贷,那么可以构成高利转贷罪,这就看司法机关的认定了,基本上是不会追究的。上述情况都没有的话那么你父亲与那些犯罪就是无关的!只要你父亲能证明上述所说的而且能够像司法机关澄清事实,你父亲基本上是没有事情的。拿好,现在那个信贷员欠你们的钱也会安民事案件借贷处理,但是问题是,你父亲和那个信贷员的借贷条款是无效的,因为违法,因为无效,那个信贷员酒的返还财物既2万元,但是利息不受保护,你们保存好证据,至于那个信贷员,就是司法机关的事情,他已经涉及刑事犯罪,你们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这个问题!
在诉讼方面你们可以直接去法院,法院会按相关程序走,你们也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报请检察院,检察院提起公诉!
说了这么多还有什么不懂的,请留言!
㈢ 银行工作人员私自挪用贷款人还的钱
可以依法维权,索要赔偿损失。
㈣ 银行贷款办好了,可钱让银行职员挪用了不给我怎么办
去所在银行 查询,他们都有登记记录,这事不要声张,找证据。做的是抵押贷款还是信用贷?
㈤ 银行信贷人员在经过贷款户的同意下挪用贷款什么罪
这种情况等于是你借钱给信贷员。他不愿还款你就告他要求他还钱。
㈥ 银行职员挪用贷款户的款有什么法律责任
要看挪用贷款户的款的事实是什么样子的,怎么挪用的,款在哪里被挪用的,银行职员是自己占有了还是他用了。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㈦ 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贷款私用能告银行吗
关键问题在于是信用社违规操作还是其个人违规操作,是职务行为还是其个人行为;我认为你这种方案成功可能性很小,你就是被其个人骗了。
㈧ 银行工作人员挪用贷款保证金后果
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