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银行贷款的回扣是多少
第一种:给客户房贷款的同时要求客户回报,回报的方式主要是用贷款的一部分资金作为存款、购买理财产品、购买保险产品等等,这样,客户经理可以多拿不少提成;第二种:有些客户贷款的资质不足
⑵ 银行工作人员把贷款客户介绍给贷款公司拿回扣,是违规还是违法
银行工作人员把贷款客户介绍给贷款公司拿回扣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具体规定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五十二条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
(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八十四条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资料来源:http://www.cbrc.gov.cn/chinese/home/docView/2421.html
⑶ 银行放贷款收押金合法吗
我国《贷款通则》第18条第2款规定,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而金融机构实行贷款预收保证金制度,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贷款总额减少,不能满足借款人急需资金的需要,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⑷ 银行通常怎么吃回扣啊
主要是通过放贷款啊,很多企业急需资金不得不给具体办事人员表示表示.
⑸ 银行,信贷员利用职权,拿国家贷款,以放贷吃回扣,索吃千元酒席,做虚假信息,利用他人威胁举报人生命安
拨打银行投诉电话,向该行上级行,人民银行及银监局投诉,现在巡视组进入各大行巡查。投诉吧
⑹ 发放了违规贷款,银行人员犯了什么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刑法规定
刑法修正案(六)第13条对《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1款、第2款修改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3款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4款规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三、立案标准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四、本罪的构成
本罪的构成要件特征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的行为,不仅会给国家和金融机构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破坏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扰乱国家的金融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违反国家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行为人必须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其他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也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即对造成的重大损失的后果是过失的心态。但是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则可能是故意的。
五、本罪的认定
1、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属于结果犯。只有在行为人因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时,才能以犯罪论处。对行为人的贷款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者造成损失不大的,不构成犯罪。
2、划清一罪与数罪。行为人犯本罪时往往兼有以贷谋私,收受贿赂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因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同时也构成了受贿罪,应以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实行数罪并罚。
3、本罪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界限。二者都是金融信贷方面犯罪,犯罪主体相同,犯罪的表现形式也有相似之处。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在放贷对象方面,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对象是关系人;本罪的对象是非关系人。
(2)构成犯罪的损失金额不同。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造成较大损失即构成犯罪,而本罪要求造成重大损失才能构成犯罪。省联社政策法规部 耿春翔 林朋
⑺ 银行放贷款的回扣是什么
银行放贷款的回扣有两种意思:
1、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回报的方式主要是用贷款的一部分资金作为存款、购买理财产品、购买保险产品等等,这样,客户经理可以多拿不少提成;
2、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有些客户贷款的资质不足,客户经理可以想办法帮客户放款条件或者制造虚假的资质,搞定贷款,但是要求提高贷款利率,超过银行收取的部分就直接进自己的口袋。
按照《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5条第3款对账外暗中的规定:“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作假账等。”也可以理解为,账外是指不入正规财务账,暗中是指不在合同、发票中明确表示。
(7)银行工作人员放贷款拿回扣扩展阅读:
回扣包括两种:
一种是账外暗中的回扣,即《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规定;
另一种是“账内明示”的回扣,即回扣记入正规财务账,并且有据可查,如发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表示。两种回扣方式中,账外暗中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账内明示是法律所允许的方式。其中,只有账外暗中的回扣才构成商业贿赂,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违法、犯罪行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方是从别处拿出物品以给予买方,虽然不构成回扣,但它同样构成商业贿赂,这也是回扣与商业贿赂的一点区别。
⑻ 银行贷款主管要回扣是否是犯罪
可能犯罪,也可能不犯罪,要看情节。如果数额不大,达不到刑事犯罪的要求,就只能是内部处理或行政处罚。如果回扣数额多达到刑事犯罪,就可能构成两种罪名:一、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如果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种行为是“受贿罪”里面的索贿行为。只要有证据,可以控告他。即使不构成刑事犯罪,也可以向该银行的上级举报。总之这种行为一定会被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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