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用公积金贷款如果这个人意外死亡,家属还能继续还贷么
可以继续还贷。
《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呆帐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10号)有相关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专指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发生意外死亡,其债务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偿还的处理办法。
第三条借款人发生意外死亡,无继承人承担其债务的,公积金中心无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公积金中心首先全部扣除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用于偿还贷款,不足部分可使用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偿还其贷款;有继承人但确实无偿还能力的,先由公积金中心全部扣除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用于偿还贷款,其余由担保人承担其部分担保责任,不足部分可使用公积金贷款风险保证金偿还。
B. 购房贷款人死亡,怎样过户给子女
购房贷款人死亡的,贷款银行一般都会直接联系到相关家属。并直接商讨相关其它借贷人的划分事宜。也就是原贷款人不在了,就得找现在新的借贷人,要不然,银行就会收回房产,拿去法院拍卖,而你们就只能得到相应的继承房产值。
(如果要过户,这样就只能按遗产继承了。)
C.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期间,户主突然死亡怎么办
节哀顺便。这个问题确实很复杂。
最好你自己把房子卖了,把钱拿来还贷款,要是等银行来拍卖,那就得不偿失了。
按程序来说,申请人尚未正式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因此借款行为尚未正式生效,可以撤销。
如果撤销了,自然就不算公积金贷款了,那要再去申请商业贷款,要重新走一遍程序,利息自然也会高了。
但如果贷款合同已经签订,款项已经发放,也已经开始每月还款了申请人才去世的,理论上可以不撤销贷款(虽然公积金中心有权利提前收回贷款但一般也不会去折腾),而有死者的继承人继续履行还款的义务,待贷款全部结清后才能处理此套房产的过户手续。
现在问题就是合同还没签,骗签的难度比较大,而且日后还会承担风险(验笔迹就知道了啊),所以不太建议使用。
正规的手续来说,这笔贷款应该作废了,如果还行申请公积金贷款,就要是看死者的继承人是哪些,谁来继承这套房,然后继承人有无缴存公积金、有无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如果有就重新申请,没有资格的话那就只好算了。
D. 母亲公积金贷款买了房子后去世了,用马上过户吗
目前需要开具继承公证书,所有的准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所有准继承人都有权放弃继承权,由未放弃的准继承人共同继承该房产。办理继承时需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房产证等。
至于贷款,由于是公积金贷款,被继承人已经去世,公积金应该停止交纳了,最好把公积金中心咨询一下,是否可以继续按原房屋所有权人的名义还贷。
房管部门的手续很简单,就像楼上的朋友说的,继承过户只需要交纳工本费110元左右。
公证处继承公证费为不超过房款金额的2%,最高不超过500元。
E. 公积金贷款人死亡剩余贷款怎么办
需要担保人偿还。
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基本上不会有影响,以后按时还款即可。
F. 按揭房本人已死可以过户吗
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继续还贷款。先办理继承,再办理过户。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G. 公积金贷款,人死后是否仍然有效
不管是公积金贷款还是普通的住房商业贷款,人是履行债务第一主体,抵押的房屋为履行债务的第二主体,人死后,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债务关系随之消灭,但抵押物与债权人的债务关系还存在。
如果债权人去世后,没有人替债务人继续覆行债务,债权人一般情况下会拍卖抵押房屋。拍卖款用于清偿债务,如果还有剩余,那就可以做为遗产由相关权利人继承。
H. 公积金贷款人死亡谁来还款
专业人员帮你回答,在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合同会让你填写主贷人,和共同还款人,主贷人不在了,可以有共同还款人来偿还。希望能帮助到你。
I. 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公积金贷款人突然死亡,现在该怎么处理这个贷款才好
哦no,节哀顺便。这个问题确实很复杂。
按程序来说,申请人尚未正式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因此借款行为尚未正式生效,可以撤销。
如果撤销了,自然就不算公积金贷款了,那要再去申请商业贷款,要重新走一遍程序,利息自然也会高了。
但如果贷款合同已经签订,款项已经发放,也已经开始每月还款了申请人才去世的,理论上可以不撤销贷款(虽然公积金中心有权利提前收回贷款但一般也不会去折腾),而有死者的继承人继续履行还款的义务,待贷款全部结清后才能处理此套房产的过户手续。
现在问题就是合同还没签,骗签的难度比较大,而且日后还会承担风险(验笔迹就知道了啊),所以不太建议使用。
正规的手续来说,这笔贷款应该作废了,如果还行申请公积金贷款,就要是看死者的继承人是哪些,谁来继承这套房,然后继承人有无缴存公积金、有无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如果有就重新申请,没有资格的话那就只好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