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审计上是怎么认定坏账的,需要什么催缴记录吗
对方破产清算的好认定,只要有破产清算文件即可认定,其他的情况不太好确定,一般是3年以上没有还款记录,考虑可以产生坏账,但财务还不能处理。
㈡ 财产损失鉴定报告需提供哪些资料
企业内部对资产损失的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要有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那么具体需要提供一些资料进行确认,这些资料如下文所介绍,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可以帮助到您。(一) 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
1、各种原因形成坏账应提供包括下列相关凭证、文件等基础资料的内部证据:
(1) 与形成有关资产相关的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或据以进行会计核算的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
(2)公司对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制度、对有关债务的催收记录;
(3)企业内部对资产损失的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要有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4)企业对债务人情况的有关分析报告,包括实地调查报告、经营情况分析、资产负债状况分析、现金流状况分析等;
(5)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税收法律责任的申明。
2、不同坏账形成原因应提供的资料
(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包括被政府责令关闭)、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时,对债务人尚未清算的,应提供下列外部证据资料:
①、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法院公告;
②、债务人被撤销(包括被政府责令关闭)的主管单位决定书或者政府批文及公文;
③、债务人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的工商部门公告或决定书。
(2)、因债务人失踪、死亡而无法回收的应收、预付账款,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债务人已失踪、死亡的证明及债务人遗产不足清偿或无法找到承债人追偿债务的相关证据,由事务所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3)、因受自然灾害、战争及国际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企业应作出专项说明,就所发生的自然灾害、战争及国际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对本企业的影响情况进行客观、真实的陈述,并提交有关图片、盘点记录、政府部门或专业技术机构(包括境外)的证明等证据资料。
(4)、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实际已无法回收的:
①、企业向债务人进行催收及磋商的记录;
②、可以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依据,如债务人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工商部门出具的关于债务人的停业证明等;
③、债务人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的工商部门公告或决定书。
(二) 企业发生存货、固定资产等财产损失
㈢ 请问做审计报告需要提供什么
请贵公司于审计外勤进场前提供如下资料。
一、 基本资料(常年审计客户仅提供期内变化资料)
1. 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包括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及经营特点等)。
2.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图以及主要管理人员基本资料。
3. 公司财务部门机构设置图、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介绍。
4. 公司成立时政府批文、合同章程及投资协议。
5. 公司历史沿革及经历的改制重组情况,主要包括:公司改制设立具体情况及方式、发起人、历次股本形成及股权变化情况、发行前最大10名股东名称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相关批复文件。
6. 公司发起人(应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名称及其股权的构成情况、所持有的贵公司股权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如发起人或股东为企业法人,则应披露其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并标明这些数据是否经过审计及审计机构的名称。若涉及自然人股东,应披露该自然人的姓名、简要背景及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被质押的情况等。
7. 公司历次验资报告、评估报告、营业执照、章程、以前年度审计报告。
8. 公司分支机构设立情况及分支机构营业地点、营业范围等基本情况介绍。
9. 公司子公司设立情况,子公司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章程合同、投资协议等。
10.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及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采购、生产、销售、设备管理、财务会计等方面。
11.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12. 公司税务登记证、纳税申报表,缴纳税种、税率;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批准文件。
13. 行业特许经营许可证(如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如有)、贷款证(如有)。
14. 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变更的情况。对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商标、土地使用权、房产、专利与非专利技术、重要特许权利的使用及权属情况。
15. 公司场地租赁协议及相关合同。
16. 公司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主要包括: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员工专业结构、员工受教育程度、员工年龄分布、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等。
17. 以方框图或其他有效形式,全面披露公司组织结构,包括发起人或股东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或联营公司)、发起人或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对外投资形成的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合营企业,以及有重要影响的关联方等。同时应标明组织结构的具体组织联系。
18. 公司所处行业国内外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行业管理体制、行业竞争状况、市场容量、投入与产出、技术水平以及以上因素的发展趋势。
19. 公司所在该行业是否国家优惠扶植政策,公司是否享有地方政府给予的优惠扶植政策。
20. 影响本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如产业政策、产品特性、技术替代、消费趋向、购买力与国际市场冲击等因素,指出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21. 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包括自身的竞争优势及劣势,市场份额变动的情况及趋势,同行业竞争的情况。
22. 公司前三年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生产能力,每种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主要用途,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或服务的流程图,主要产品(或服务)所需的主要生产设备、关键设备的重置成本、先进性及还能安全运行的时间等,每种主要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定价政策、市场竞争及成本构成情况,存在高危险、重污染情况的,应披露公司对人身、财产、环境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23. 公司每种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情况和产销率、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产品或服务的平均价格及定价策略、主要销售市场、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和销售额等。前5名客户的销售额占年度营业额或销售总额的百分比,如主要客户所占比重较大,需说明原因,并披露相关风险。
24. 公司产品出口的,需详细披露各进口国对进口公司产品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制度,以及公司是否取得进口国的进口许可证或其他类似的证书,并予以提供。
25. 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资料,主要包括:向前5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百分比;如主要供应商所占比重较大,需说明原因,并披露相关风险。
26. 公司核心技术的来源和方式,说明是否拥有核心技术的所有权。说明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在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性。
27.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主要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若无,亦应说明。
二、 财务报表及有关资料
28. 审计期间所执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变更的说明。
29. 审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其他附表。
30. 审计期间的财务报表附注。
31. 审计期间及期后的总账、各明细分类账、备查账及会计凭证。
32. 审计期间公司各税纳税申报表、税收汇算清缴及税务局认定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认定文件。
33. 审计期间及期后公司的重大交易合同。
34. 审计期间及期后公司经批准的收购兼并及对外扩充计划、投资计划(含固定资产、大修理计划)、融资计划、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及各年度工作总结。
35. 提供审计期间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
三、 报表项目有关资料
36. 审计期间货币资金分币种明细表(附表一)、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定期存单明细。抵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应单独说明。
37. 审计期间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表(附表二)、股票、债券、基金、期货等证券账户的开户资料及对账单、资金及交易流水单;外部单位代为保管有价证券的保管合同等。应说明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变现是否存在重大限制,以及相应原因。
38. 审计期间应收票据明细表(附表三)、提供截止日有追索权的票据背书明细表(附表四)、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以及期末公司已经背书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票据。
39. 审计期间应收账款明细表(附表五)、审计期间内已核销的应收账款明细及内部、税务核销手续。
40. 审计期间预付账款明细表(附表六)、尚未结算的大额预付账款相关合同协议。
41. 审计期间应收利息明细表(附表七)、提供相应的债券契约或其他债权合同。超过1年的应收利息未收回的原因和对相关款项是否发生减值所作的判断。
42. 审计期间应收股利明细表(附表八)、提供相应的利润分配方案。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未收回的原因和对相关款项是否发生减值的判断。
43. 审计期间其他应收款明细表(附表九)、审计期间内已核销的应收账款明细及内部、税务核销手续。
44. 审计期间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附表十)、生产成本明细表(附表十一)、制造费用明细表(附表十二)、主要原材料、产成品进销存明细表(附表十三)、提供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产成品之间、产成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分配方法。
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委托代管存货合同。
提供最近日期的存货盘点的相关资料,包括:存货盘点计划、存货盘点明细表、存货盘点报告,残次、毁损、滞销积压的存货明细表及闲置的时间。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及各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各转回金额占该项存货期末余额的比例。存货期末余额中是否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45. 审计期间待摊费用明细表(附表十四)、如包括土地、电力使用附加费,期初进项税额等请复印上述合同及税务局核定文件。
46. 审计期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明细表(附表十五)、提供有关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存在持续减值情况的证据。
47. 审计期间持有至到期投资明细表(附表十六)、提供有关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存在持续减值情况的证据。
48. 审计期间投资性房地产明细表(附表十七)、提供有关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合同等文件、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存在持续减值情况的证据、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证据。
49. 审计期间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附表十九)、长期股权投资情况明细表(附表二十)、
提供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合同、协议、出资证明、验资、审计、评估报告等文件;提供被投资单位审计期间业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如无法提供,请说明原因说明;提供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依据。
50. 审计期间长期应收款明细表(附表二十一)、提供相关长期应收款发生的原始凭证、确认为坏账损失的证明文件。
51. 审计期间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分类汇总表(附表二十二)、固定资产明细表(附表二十三)、提供审计期间固定资产出租、出售、报废等的内部批准文件;报废资产税务备案情况;提供期末固定资产存在减值情况的证明文件。并请提供:
(1) 如有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请分开列出。
(2) 所有固定资产增加及报废清单及相应的支持文件。
(3) 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及计算方法。
(4) 请提供抵押资产清单(项目\原值\净值\公允价值\贷款额等)
52. 审计期间在建工程明细表(附表二十四)、提供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批文、预算总额及建设批准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现场监理施工进度报告、项目完工验收保告(含消防/环保等)、竣工决算报告等业务资料、提供期末在建工程存在减值情况的证明文件。
53. 审计期间工程物资明细表(附表二十五)、是否存在无使用价值的工程物资。
54. 审计期间无形资产明细表(附表二十六)、提供期末无形资产存在减值情况的证明文件。
并请提供年内新增无形资产发生的依据,如合同协议、发票等凭证,如为购入土地使用权,并请注明是否分期付款,分几期,每期付款的金额。审计期间内发生的单项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无形资产,若该资产原始价值是以评估值作为入账依据的,提供评估报告。
审计期间开发支出明细表(附表二十七)、提供重大开发项目的公司管理层可行性研究、立项、预算总额批准等文件。
商誉明细表(附表二十八)、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应列示商誉的计算过程。
55. 审计期间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表(附表二十九)、
56. 审计期间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长期资产明细表,并请提供年内新增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长期资产发生的依据,如合同协议、发票等凭证。
57. 审计期间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表(附表三十)、
58. 审计期间长短期借款明细表(附表三十一)、提供长短期借款合同以及相应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合同。
59. 审计期间交易性金融负债明细表(附表三十二)、提供证券账户交易流水单、有关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协议、合同等资料。
60. 审计期间应付票据明细表(附表三十三)、
61. 审计期间应付账款明细表(附表三十四)、
62. 审计期间预收账款明细表(附表三十五)、提供尚未结算的大额预收账款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63. 审计期间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附表三十六)、
提供公司职工名册、工资结构及支付等制度、有关部门确认的工效挂钩认定证明、股份支付等管理层激励实施方案、社会保险缴纳政策、职工辞退计划,提供辞退福利折现率选取的原则。
请提供中方工资性基金如医疗费、待业养老保险、房物价补贴明细表。说明公司在职职工福利政策并提供政府当局法定文件复印件。
64. 审计期间应缴税费明细表(附表三十七)、提供公司目前正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说明及相关的批复。
65. 审计期间应付利息明细表(附表三十八)、
66. 审计期间应付股利(利润)明细表(附表三十九)、
67. 审计期间其他应付款明细表(附表四十)、审计期间提供尚未结算的大额其他应付款发生的相关合同、协议等资料。
68. 审计期间预提费用明细表(附表四十一)、
69. 审计期间预计负债明细表(附表四十二)、
70. 审计期间应付债券明细表(附表四十三)、
71. 审计期间长期应付款明细表(附表四十四)、提供尚未支付完毕的大额长期应付款发生的相关合同、协议等资料。
72. 审计期间专项应付款明细表(附表四十五)、提供专项应付款有关拨款文件、拨款项目完工报告和批复资料。
73. 审计期间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表(附表四十六)、
74. 审计期间所有者权益明细表,包括实收资本(股本)明细表(附表四十七)、资本公积明细表(附表四十八)、盈余公积明细表(附表四十九)、
75. 审计期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明细表(附表五十)、
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明细表(附表五十一)、
主要产品、主要客户明细表(附表五十二)、提供主要产品、主要客户的销售定价政策、销售合同、结算方式;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定价政策、采购合同、结算方式。
76. 审计期间营业税金及附加明细表(附表五十三)、
77. 审计期间营业费用明细表(附表五十四)、管理费用明细表(附表五十五)、财务费用明细表(附表五十六)、
78. 审计期间投资收益明细表(附表五十七)、
79. 审计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明细表(附表五十八)、
80. 审计期间资产减值损失明细表(附表五十九)、
81. 审计期间营业外收入明细表(附表六十)、营业外支出明细表(附表六十一)、提供大额收入、支出大额发生额的相关合同、协议、授权批准文件。
82. 审计期间所得税明细表(附表六十二),提供各项所得税优惠政策(税率优惠、国产设备抵免)的立项文件、批复文件。
83. 审计期间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方法和基础资料,经营活动收到和支付的明细项目,投资活动收到和支付的明细项目,筹资活动收到或支付的明细;及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的数据统计。
四、 合并报表的相关资料
84. 财务报表的合并过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85. 合并抵销分录。
86. 内部购销未实现毛利计算表。
87. 现金流量表合并工作底稿。
88. 提供合并报表范围内会计主体之间的内部交易的对方单位、交易类型,交易品种、数量、金额(附表六十三)、往来余额、资金收付的性质及金额等(附表六十四)、及上述数据核对是否一致。
五、 其他资料
89. 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关联方交易相关资料,包括:
(1)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明细表(附表六十五)、必要时需提供律师意见。
(2) 提供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类别,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相关审批程序,审计期间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
(3) 关联方交易明细表(附表六十六)、
(4)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往来余额明细表(附表六十七)、
90. 截至审计日有无正在进行或正在筹划中的法律诉讼,请提供有关资料、所赔偿(牵涉)的金额。
9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项,如对外担保、未决仲裁等,如有,公司需说明项目的性质、金额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如无,公司需提供声明。
92.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大承诺事项,如有,公司需说明存在金额及性质。如无,公司需提供声明。
93.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重大事项,需提供说明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重大影响。
㈣ 坏账确认是否需要准备申请材料
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确认坏账损失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88号
第十六条 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三)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四)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五)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七)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
(八)其他相关证明。
第十七条 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第十八条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
按照坏账损失认定条件、提供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坏账损失才能予以税前扣除。
补充:应该确认坏账的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㈤ 坏账核销申请税前扣除,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审计报告,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首先看你坏账确认的时间,确认坏账有三个条件,什么时候最初符合这三个条件,就是确认坏账的时间,如果要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那这笔坏账就是属于 年或以前年度的了,若有充足证据证实是这么回事,那会计上是可以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的了,至于税务的处理,你调的是税后未分配利润,没有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税务应该不会有什么意见,这样,你 年就不会涉及坏账损失了。如果为了特殊目的不想体现这笔账,这么小金额可以考虑现金收回嘛。
㈥ 有谁知道应收帐款确认为坏帐准备的审计报告模板
应提供该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
㈦ 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需要向税务局提交哪些资料确认坏账
一、内资:税发[2004]82号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已取消放管理企业所税审批项目续管理工作通知:《企业所税税前扣除办》(税发〔2000〕84号)规定纳税发坏帐损失原则应按实际发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准提取坏帐准备金。
二、取消该审批事项主管税务机关应着重面加强管理工作:
1、应要求纳税度纳税申报说明坏帐、呆帐损失采取直接核销备抵;
2、主管税务机关应着重审核纳税申报扣除已计提准备金合理性真实性重点纳税申报扣除准备金数额否按照《企业所税税前扣除办》(税发〔2000〕84号)《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家税务总局令 第4号)规定执行其计算基数比例超规定范围。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文第二十三条: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25号文将资产损失原来需要审批程序修改成了备案程序,对企业来讲,申报材料简化了,责任增加,税务部门保留了追究调整的权利。
(7)涉农贷款坏账审计提供的资料扩展阅读:
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1、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小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人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大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以下债务重组涉及重组债权减值准备的,应当比照此规定进行处理。
2、接受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应按该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坏账借“坏账准备”。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3、将债权转为投资的,应按相应股份的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当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
㈧ 金融企业涉农及中小企业贷款损失扣除需要哪些条件、证明资料
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300万元:依据向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有关原始追索记录(包括司法追索、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之一,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
单户贷款余额超过300万元至1000万元:应依据有关原始追索记录(应当包括司法追索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
单户贷款余额超过1000万元: 2011年25号公告一般规定(破产、关闭、解散证明、撤销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或查询证明、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证明、法院裁定文书等)这里面有个表格:http://blog.sina.com.cn/s/blog_9bfc57c10102vgp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