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是组合贷款如何申请组合贷款
买房有公积金的前提下,很多人都会选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情况下,组合贷就变成了折中的选择。那么,什么是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又如何申请呢?
什么是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一般是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如购买高档住宅,须贷款50万元,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最多贷款40万元。这样的话,剩余的10万元将使用商业贷款,同时利息也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组合贷款申请方法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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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组合贷款买房
贷款不是只有单一的一种贷款模式,买房时,由于某些原因,很多小伙伴无法选择单一的贷款方式。那么组合贷款是什么呢?我们又该怎样申请组合贷款呢?为什么要申请组合贷款?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组合贷款?
所谓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一般是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上限才使用的,如购买高档住宅,须贷款50万元,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最多贷款40万元。
这样的话,剩余的10万元将使用商业贷款,同时利息也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组合贷款的申请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组合贷款的申请方法
打算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5-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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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怎么办理组合贷款
您好,所谓组合贷款是指既符合某银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又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且同时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业务。组合贷款就是两者的结合。组合贷款的办理流程和每次要去的办理点不同,具体您可以参考如下:
(1)贷款咨询:通过银行网点、电话或网站了解组合贷款中自营性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电话和银行网点等了解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
(2)贷款申请:分别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分别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3)签订合同: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行申请组合贷款。客户在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后,需与贷款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4)贷款发放: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分别在条件具备时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5)客户还款:客户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注:各大银行均可办理,但公积金贷款行和商贷贷款行必须是同一家银行。
『肆』 组合贷款的申请条件
申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建设银行有关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刚工作可以申请组合贷款吗扩展阅读:
申请材料
客户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和银行依次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
(2)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例如: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的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证明;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7)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需分别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分别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
向贷款行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在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后。
需与贷款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汉汉舷同公证。
(3)办理抵押、保险。签订合同后,应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登记与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担,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保管。
(4)开立帐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在贷款行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存款专户。
(5)支用款项。借款人在银行营业会计前台,分别填制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转存凭证"。
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创靠铑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归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目前还款方式有委托银行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
(7)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提前结清和正常结清两种。提前结清是指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贷款)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前结清贷款。
正常结清指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结清贷款。如提前结清贷款。
借款人须在清偿应付各项款项后,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和)贷款行提出提前结清申请。
借款人从贷款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房地产权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伍』 申请组合贷款的条件有哪些具体需要符合什么
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会选择申请组合贷款,而申请组合贷款需要一定的条件。需要缴纳足额的公积金一定的年份,有稳定的还款基础,符合相关的规定等等。
一、申请组合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对按时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大修各类型住房时,相关银行同时为其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按揭贷款而形成的特定贷款组合。
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且连续缴存1年以上。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的条件,如果需要申请组合贷款买房的人,就可以去相关的部门进行办理了。任何贷款的申请都需要有的一定的条件,在申请之前都需要做过详细的咨询。
『陆』 刚参加工作能用组合贷款买房吗
若是单位有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利率低。并且公积金账户资金可用来还贷。
农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年利率如下:
五年(含)以下 2.75 %
五年以上 3.25 %。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资料:
自营性贷款部分申请材料同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部分申请材料根据公积金中心规定确定。
借款人可直接向贷款行提出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和房屋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伯)及婚姻状况证明;
二、交易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三、购房发票(首付款)原件及复印件;
四、借款人收入证明;
五、抵押物权属证明、质押物清单或保证人资信证明;
六、如以第三方财产或共有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需提供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七、持有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及贷款额度等相关证明;
八、经办行及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具体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