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二手房过户后,房东必须要等贷款到账才交房对吗
对,二手房买卖流程:
实地看房;银行工作人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
产权验证;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签署合同;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
填写合同;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
缴费义务;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
产权过户;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的帮助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银行放款。
❷ 买卖二手房买家贷款房主要求拿到全款过户怎么办
买方全款购买在按揭状态中的二手房流程如下:
1、房屋产权调查(调查房产是否抵押,查封,析产,继承,共有权人情况)
2、买方支付卖方定金
3、卖方去银行办理解押手续
4、双方共同去做房屋过户
5、双方共同去做物业交割(水、电、气、暖、物业费,原房主户口必须迁出)
6、买方全款付清给卖方
❸ 买二手房,已经付了首付,贷款也贷下来了,结果房东不过户怎么办我要没用交月供吗
这个算是房东把房子拿去做了二次抵押吧,贷款名字也应该是房东的吧,你不需要还月供,你的问题是如何追究首付款,要么过户,按合同违约赔偿。要么叫业主把首付款退给你,当然也要求按合同赔偿!条条道路都有坑,一不小心就噗通……
❹ 买二手房,已付了首付,贷款审核通过,就等着过户,房主突然说不卖了,我该怎么最大的维护我的权益
现在是业主违约不想卖了,如果您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否则就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您可以看合同,1种是主张定金双倍赔偿,第二种是主张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您看哪种对您有利,如果能够举证,您也可以适当带上房价差的赔偿,也就是定金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您的损失,提高赔偿额度。不论您主张何种赔偿,首先您需要具备付款能力,否则对方要求履行合同,让您付钱,您付不出,那违约的可能就是您的,所以建议您谨慎处理!
购房合同上写有的违约如何赔偿的,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
❺ 二手房贷款过户卖方需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事项有产权、合同、物业、手续等方面,买卖双方将注意事项了解后再办理过户手续,若是不了解,会在以后流血很多的麻烦。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首先要看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❻ 公积金贷款买的二手房 贷款下来后房子过户时,我给房东要钥匙,房东还要给我要500元钱
这种情况一般比较普遍.
一般处理方法是,通过中介公司买的,那么先做物业交割手续,结清所有费用.钥匙放中介公司,房子贴封条.等房主收到钱后,给钥匙.
二是交中介公司一定押金,由公司做保,先入住,等钱到了后,退钱.
基本这两个方法
好好和业主沟通一下,基本都没什么问题
❼ 贷款买二手房,贷款审批后,房东不肯过户,怎么办
这种情况很明显是房东违约了,违约的话,你可以去起诉的。
❽ 二手房买方贷款 过户卖方要注意哪些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