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由393個車位引發的千萬騙局,你知道幾個
一個開發商下的物業公司用393個車位抵押給銀行,之後又將車位出售給業主,從中牟利達到5000萬元。一天,銀行告訴業主,需要繳納將近10萬元之後將車位騰出去,這讓業主炸了鍋,已經花錢買了車位,為何還不能擁有?這樣的騙局有多少?
很多有歪心眼的人就想著投機發財,通過不法手段獲得額外收益,這樣的做法是違法的,還違背了盛會良俗,應該予以譴責,在購房的時候,一定要多一個心眼,先去查詢一下房產的情況,再決定是否購買,更穩妥一些。大家覺得呢?
2. 物業公司可以把所有車位賣給同一個人嗎
物業公司沒有這種權力,因為車位不可能是物業所有,肯定是開發商所有。看當地政府對車位如何管理了,象我們這里,必須要業主才能買,一戶一般是一個車位,有多出來可以搖號決定再買。全部賣給一個人,一般是不允許的,明顯有炒作的空間。
3. 你好 我想買一個車庫貸款,利率和貸款條件不懂
中行貸款種類較多,貸款類型不同,貸款利率、條件存在差異,如有貸款需求,建議聯系當地網點詳細咨詢。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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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車位不合適怎麼解決
現在人大部分都會購買一個停車位,因為只有這樣才會方便自己的停車。但是有些人並沒有購買到如意的停車位,所以想要調換自己方便的停車位。這個時候就需要了解車位買了還能換么的問題。
一、車位買了還能換么
車位買了能換,雙方已經簽訂了買賣合同,銷售方是按照協議履行義務,建議你與對方商量解決,可以積極舉證改車位不適合停車。
二、買二手車位的注意事情
1、看能否辦理產權證。衡量車位、車庫可否銷售的唯一標準是能否辦理產權證,若購買的車位、車庫不能辦理產權證,則說明該車位或車庫是不能銷售的。
2、人防車庫禁止買賣。根據現行的小區規劃法規,小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小區業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設施也是禁止買賣的,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無權出售。
3、買車位不能用公積金貸款。購買車位、車庫的時候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房公積金是單位和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應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在現行法律法規條件下,公積金貸款不能用於購買除自住房以外的東西,當然就不能用於購買車庫。
4、應將車位相關細則寫進合同。
三、簽租車位合同都有什麼要注意的
1、租賃的期限、租賃的起止日期、每月租賃車位的費用以及違約責任等等。
2、必須弄清楚這是有產權的車位,還是僅僅只有使用權的車位。擁有產權的車位可以再出售,而僅僅只有使用權的車位必須通過物業公司的介入才能轉讓,且費用會比有產權的車位低很多。
查看車位所有人的相關證件和車位的歸屬證明,並到物業公司進行證明,確保車位的真實可靠性。
3、租車位只能用20年,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租賃車位、車庫最長有效期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5. 買房送車位是劃算嗎 買房送車位應注意哪些事
看你買不買車,如果買就需要車位而車位一般都是需要單獨購買的,所以買房贈車位很劃算
6. 開發商送車位,但是得以業主名義貸款15萬開發商還,靠譜嗎
不靠譜
以業主的明以貸款的話借貸關系依然是屬於業主
而且此行為很有可能牽扯騙貸
7. 買房贈送車位需要注意什麼
先看看法律是怎麼說的
我國《物權法》第74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不好理解?舉個例子吧!
案例一:
今年5月,劉先生購買的項目開始交房。在劉先生繳納相關費用並收房後,要求工作人員帶他看看情況時發現,開發商贈送的停車位,位於房屋所在小區附近的公共道路上;而且他使用該停車位,還需要每月繳納200元的停車費用。對此劉先生提出質疑,一是既然是贈送的車位,為什麼還要交費?二是這200元錢是交給誰的?
案例分析:
依據規定,如果開發商承諾贈送的車位是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共有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應當屬於全體業主共有,開發商無權處置。由開發商或物業管理公司在小區的道路兩旁自行劃線分割出若干停車位,其產權歸屬取決於停車位所在的道路性質。
所以對劉先生的停車位,如果車位所在道路是市政道路,其產權當然屬於國家所有,由政府代表國家行使,開發商在取得政府授權與批準的前提下設立,可贈送或出租。如果該條道路是小區的公共道路,則其土地使用權已歸全體業主按比例共同享有,該類型的停車位應當屬於全體業主共有。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劉先生屬於租用車位,並無贈送之實,如果屬於第二種情況,車位原本就屬於全體業主共有,就沒有必要再交費了。
案例二:
馬女士去年年初買房並獲贈地下車庫車位,房子和車位都簽了合同。馬女士說,房屋手續已經全部結束,等到如今要給車位辦理產權證時,又被要求交500多元的辦證費。收這個辦證費是否合理?劉女士表示懷疑。
案例分析:
根據規定,如果不佔用業主共有場所,那麼開發商可以以出售、贈送、出租的方式與業主約定車位的歸屬,開發商的贈送承諾合法有效。且規劃為停車場地並符合產權登記技術規范,且建設費用又未列入開發成本和分攤面積出售給購房人的停車位,其所有權應當屬於開發商。這種車位作為特殊的不動產,和商品房一樣,能銷售、贈與,也能辦理產權證。
對於這種車位,只需要將車位贈與協議(合同)拿到房地產交易管理中心備案,面積經過主管部門實測後,就能辦理產權證了。辦車位產權時,需要繳納的契稅、辦證費,以及大修資金,具體數額根據車位的估值不盡相同。
所以這樣看來,馬女士在辦證時被收取費用並無不合理。在此還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有必要看清車位買賣時的交易對象,因為只有是產權車位,才可以自由的轉讓和出售。如果不是產權車位,則需問清該車位的使用年限是多久,比如有70年使用權車位,還有的則是租賃性質的車位,時間不得超過20年等。
還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問題?
第一,人防車庫禁止買賣。
根據現行的小區規劃法規,小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小區業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設施也是禁止買賣的,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無權出售。
第二,買車位不能用公積金貸款。
購買車位、車庫的時候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銀行有關工作人員解釋,按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和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應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和裝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在現行法律法規條件下,公積金貸款不能用於購買除自住房以外的東西,當然就不能用於購買車庫。
第三,應將車位相關細則寫進合同。
業內人士指出,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購房者最好將車位細則寫進合同。如果購房者在簽訂購房預售合同的時候,如果車位和房屋是一並購進的,購房者和開發商就車位的范圍、車位號、預售面積、預售價款等情況在預售合同的補充條款中約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圖。購房者如果是先買房再買車位的,則可與開發商另行簽訂合同,就上述詳細事項都應有具體說明,並將合同另行備案。
8. 買房送車位 這種好事兒到底咋回事
1、搞清楚送的是車位產權還是車位使用權
如果是產權車位,還需要簽訂購車位合同,其中合同中車位的費用,正常標注,但購房合同中的價格要將車位這一部分價格減去。
如果送車位使用權,一般簽訂協議,多數情況下,所謂的送車位送的都是車位使用權。
2、送不等於免費
購房送車位,停車位是免費的,但停車卻未必。許多樓盤的物業公司都會向在小區內停車的住戶收取管理費,此項費用不同於車位租金,無論是購買停車位的業主還是租用停車位的業主都需要支付。
3、弄清送車位的條件
弄清是不是只有購買開發商指定的戶型、樓棟或者樓層才能獲贈車位。
4、送車位的房源均價可能高於樓盤均價
停車位尤其是位於地下的停車位,建築成本要高於普通住宅產品。車位送出去的同時,為了彌補損失的成本,開發商可能會給房子「漲」一點價,即羊毛出在羊身上。
面對開發商買房送車位的宣傳,一定要謹慎考察,問清楚是送車位名額還是真的送車位,必要時將承諾寫進合同,以免後患。
送車位產權的性質
1、我國《物權法》第74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有業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2、依據規定,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3、如果開發商承諾送出去的車位是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共有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應當屬於全體業主共有,開發商無權處置。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0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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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物業讓業主幫開發商和物業進行車位貸款,如果同意則免費使用車位,否
如果車位是開發商所有,這樣做當然是合法,開發商的產權,他想給誰用就給誰用,想怎麼用就怎麼用。如果產權不是他的,而是小區業主共有的,開發商無權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