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母公司提供全資子公司利用貸款合法嗎
母公司借款給全資子公司是否需要披露的具體確認方式為:法律並未作明確限制。如果公司章程對此有規定的,按其規定處理;如果無規定的,由於子公司也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民事主體,其借款行為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貳』 集團母公司可不可以貸款給子公司
可以
集團公司可以貸款給出子公司,但所借款超過集團公司實收資本50%以上金額產生的財務費用不的在稅前扣除
我國《公司法》對於母、子公司沒有作出明確界定,對其相互之間的特殊法律關系也沒有作出特別管制。僅僅一個公司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幾十字的條文,過於籠統、不利於操作及保護外部債權人和子公司少數股東的合法權益。此外,隨著我國加入WTO,跨國公司在我國設立子公司的行為也日益頻繁,僅僅憑現行的公司立法已經無法解決類似於上述所提印度博帕爾毒氣泄漏案等關於母子公司間責任關系的糾紛。因此,筆者主張應立即對公司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進行細化。
『叄』 母公司全資設立的子公司是什麼公司
全資子公司(Wholly-ownedsubsidiaries)是指只有一個法人股東的公司,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擁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過兩種方式來設立全資子公司:第一種是,從頭開始成立一家新公司並修建全新的生產設備(例如工廠、辦公室和機器設備等);第二種是,收購一家現有的公司並將其設備納為己用。究竟是以收購還是新建的方式成立一家國際子公司,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母公司計劃進行的經營活動。例如,當母公司成立子公司的目的是生產最新的高科技產品時,它一般得建立新廠,因為依靠當地的條件要想達到這種尖端技術水平是非常困難的。換句話說,我們很容易在大多數目標市場上發現許多製作瓶瓶罐罐之類的小東西的公司,但是生產最先進的計算機晶元的公司卻很少。重新建立一家子公司的主要缺點是耗時太長,因為修建新設備、僱用和培訓工人、開發產品等都將花費大量時間。
全資子公司的優點是什麼?
採用全資子公司的形式進入一國市場主要有兩個優點:
第一,管理者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在目標市場上的日常經營活動,並確保有價值的技術、工藝和其他一些無形資產都留在子公司。這種完全控制的方式同時還可以減少其他競爭者獲取公司競爭優勢的機會,尤其是在公司以技術作為其競爭優勢的情況下,這一點顯得特別重要。另外,管理者對子公司的產出和價格也可以保持完全控制。與許可和特許經營方式有所不同,子公司創造的所有利潤也必須上交給母公司。
第二,如果公司想協調旗下所有子公司的活動,全資子公司將是一種非常好的進入模式。公司可以從全球戰略的角度出發,把每個國別市場視作相互聯系的全球市場的一部分。因此,擁有對全資子公司的完全控制權對於追求全球戰略的公司管理者來說更具吸引力。
綜上所述,全資子公司是指只有一個法人股東的公司,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擁有或控制的子公司。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肆』 公司用銀行貸款設立子公司的後果
子公司如果經營不善會導致母公司的負責人負債累累。首先子公司剛進入市場運營不穩定,其次是子公司的運營資金是靠母公司的負責人貸款而來,再者是子公司的市場運作存在諸多的不穩定性。
首先子公司剛進入市場運營不穩定,這種情況下使得子公司的運轉存在諸多的風險。
其次是子公司的運營資金是靠母公司的負責人貸款而來,所以子公司的運轉存在很大的負債壓力。
再者是子公司的市場運作存在諸多的不穩定性,新公司存在很大的運營風險。
設立子公司的好處:
1、有利於企業結構的優化。
2、有利於企業更好的佔領對應行業的市場。
3、有利於企業的長期發展。
『伍』 母公司如何向子公司注資
聽到「注資」二字,投資者也許會聯想到母公司或大股東向旗下公司注入新資金,但注資其實不單是指向旗下公司注入現金,注入各種資產也屬於注資(Asset
Injection)。
此外,雖說母公司向子公司注資,但母公司也不是免費將資產送給子公司享用,子公司仍要透過支付現金、發行新股、發行可換股債券等方式,作為取得資產的代價;即使是注入現金,子公司也要付出代價,如發行新股、發行可換股債券,或與母公司訂立貸款協議。
注資也可視為子公司向母公司購入資產,以支持或擴展其經營規模;而母公司透過向子公司注資,亦等同把部分母公司的資產以子公司名義上市。
由於子公司付出的代價一般較在市場上獲取同類型資產為低,因此注資多屬好消息。但若大股東濫用注資渠道,促使公司以高價收購大股東個人持有的劣質資產,或對小股東不利
『陸』 母公司貸款可以給子公司使用嗎
法律分析:集團公司可以貸款給出子公司,但所借款超過集團公司實收資本50%以上金額產生的財務費用不在稅前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柒』 子公司貸款給母公司用合法嗎
法律分析:子公司雖受母公司實際控制,但具有獨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門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稱和章程,以自己名義開展經營活動。子公司以其自身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與母公司互不連帶,除出資人(即子公司的各股東)出資不實或有抽逃資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認的情形下,債權人不得就未得清償部分向出資人追償。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企業,其對外關系是完全獨立的,投資人是子公司的母公司。母公司作為兩個完全獨立的法人,母公司可以借款給子公司,沒有硬性規定要求對外披露,但是要遵守《公司法》第16條規定的程序,即要經過公司董事會或者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並且不得超過公司章程規定的限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第一款,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捌』 母公司投資一個子公司,母公司會計分錄如何做
母公司投資一個子公司,一般來說的話,若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出50佔100的40%,借:長投(成本法無明細科目)4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10貸:銀行存款50,同控合並永遠看的是最終合並方所有者權益的賬面價值,外購子公司達到控制才可能有商譽)。
拓展資料:
「子公司」的對稱。指一個在國內或國外擁有其他公司的大部分股票的公司。受其控制的公司就稱子公司。子公司也可能有自己的子公司,也就是母公司的孫公司。母公司一般擁有較多的資本,經濟實力雄厚,可對子公司實行高度集中管理,享有對子公司生產銷售、資本籌集、人事安排、利潤分配等重大經營活動的決策權。母公司多為壟斷組織,一般為控股公司。 根據公司在控制與被控制關系中所處地位的不同,可以劃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實際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它們都具有法人資格。傳統上認為,合並會計報表主要是為現有的和潛在的母公司或控股公司(指有法定支配權,以下同)普通股股東編制的,強調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股東利益。合並資產負債表中的股東權益和合並損益表中的凈收益僅指母公司或控股公司擁有和所得部分,而少數股權股東權益則被看成負債,當數股權所享有的凈收益則被視作費用。合並會計報表不過是母公司會計報表的延伸和擴展。這就是母公司理論的主要觀點。
總的來說,母公司理論是以法定控制為基礎的,這通常是以持有多數股份和表決權(通常是50%以上)而取得的,但也可以通過使一家公司處於另一家公司的法定支配下的控制協議而實現。當一定公司處於另一家公司的法定支配下時,母公司或控股公司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決策。所以母公司理論與現行實務中的法規較協調,或者說,現行實務中有關合並報表的法規正體現母公司理論的主要思想。
『玖』 母公司向子公司借款用於投資該子公司違法嗎
母子公司關系是股東或投資人與子公司的關系。借貸關系是另外的法律關系。就看出資是否屬實判斷合法與否。好幾個法律關系的事情,最好當面咨詢律師。
『拾』 子公司貸款需要母公司同意嗎
不需要。子公司是在國際商務中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設立的東道國法人企業。子公司在法律上獨立於母公司,並擁有獨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組織體系,因而在經營方面具有較大的獨立性和一定的靈活性。
子公司與分公司有哪些區別
最大的區別是,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律主體,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具體有以下區別:
1、設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東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應當符合《公司法》對公司設立條件和投資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總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機關申請設立,屬於設立公司分支機構。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資格,擁有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以總公司分支機構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對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過任免子公司董事會成員、作出投資決策等方式影響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分公司的人事、業務、財產受總公司的直接控制,在總公司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4、承擔債務責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分公司由於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總公司在財務上統一核算,因此,其經營債務由總公司負責清償,即總公司以其全部財產為限對分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
5、領取的營業執照不同
子公司領取的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樣。分公司領取的是營業執照,有負責人字樣。
6、產品包裝標注不同
子公司在產品外包裝上必須標注自己的名稱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標注自己的名稱、住所,也可以同時標注總公司的名稱、住所,還可以只標注總公司的名稱、住所。
7、 征稅方面不同
設立分公司還是通過控股形式組建子公司,在納稅規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於分公司不是一個獨立法人,它實現的盈虧要同總公司合並計算納稅,而子公司是一個獨立法人,母、子公司應分別納稅,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稅後利潤中才能按股東佔有的股份進行股利分配。一般說來,如果組建的公司一開始就可盈利,設立子公司就更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況下,可享受到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稅收優惠和其他經營優惠。如果組建的公司在經營初期發生虧損,那麼組建分公司就更為有利,可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