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嚴防經營貸流入樓市,監管部門再出手!
北京銀保監局針對經營貸違規流入樓市再次出手!
北京銀保監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2月10日發布《關於加強個人經營性貸款管理 防範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強調,監管部門將結合監管大數據進一步加強非現場監測和現場檢查力度,對因信貸管理不審慎導致的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情況,將從嚴從重查處。
來源:北京銀保監局網站
這是近段時間北京銀保監局第二次發文嚴查個人信貸資金違規流向房地產領域。
1月30日,北京銀保監局發文要求各行對2020年下半年以來新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性貸款合規性開展全面自查,重點排查是否存在由於授信審批不審慎、受託支付管理不到位、貸後管理不盡職等情形導致消費貸、經營貸資金被違規用於支付購房款等問題。
提出五方面要求
為防範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被挪用於房地產市場,《通知》提出了五方面要求。
一是嚴格實施貸前調查。加強客戶資質和信用狀況審核,關注客戶獲得經營性貸款借款人資格的時間,審慎發放僅以企業實際控制人身份申請的個人經營性貸款。關注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必要時要求借款人提供納稅信息,不得簡單以抵押物價值評估代替借款人收入審查。審慎向近期申請過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或購買住房的客戶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科學合理設定授信期限、額度及還款方式。
二是切實加強支付管理。嚴格執行受託支付制度,對借款人受託支付對象的資質和背景情況予以關注,防止信貸資金轉入與借款人經營活動無關的賬戶。
三是盡職落實貸後管理。採取有效措施跟蹤貸款資金使用情況,及時關注借款人經營及變化情況。出現借款人退出公司經營,或以轉讓股權等方式失去對公司實際控制權等情況時,應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確保貸款資金安全。
四是完善合同約束機制。簽訂個人經營性貸款合同時,應設定針對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等各類不誠信行為的約束性或懲罰性條款,並充分提示借款人。
五是審慎開展第三方合作。加強對第三方機構合作貸款業務的合規管理力度,如審核發現為借款人違規獲得個人經營性貸款提供「過橋」資金、以「空殼公司」包裝借款人資質等行為的中介機構,應立刻終止業務合作,並將相關線索上報監管部門。
多地重拳出擊
記者了解到,在多項中小微企業優惠貸款政策出台後,經營貸款利率與按揭貸款利率出現明顯「倒掛」,用經營貸置換按揭貸的套利空間隨之產生,相關中介公司甚至對購買殼公司等服務明碼標價。
對此現象,近期各地監管部門重拳出擊,嚴查此類行為。
廣東銀保監局2月9日表示,該局多措並舉嚴肅查處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行為。一是快速開展自查。二是專門下發通知組織全面風險排查。在全面摸排情況的基礎上,下發《關於組織轄內銀行機構開展經營性貸款、個人消費貸款風險排查的通知》,要求轄內銀行機構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圍繞授信調查、授信審查審批、授信後管理、第三方機構業務合作等各個環節開展全方位風險排查,針對此次排查發現的問題立查立改、嚴肅問責,並舉一反三,深入剖析問題成因,及時完善制度流程,確保信貸業務各個流程環節均嚴格遵循內控制度要求,把風險防控各項制度落實到位。三是迅速組織現場調查。
上海銀保監局1月29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信貸資金用途管理,強化用途警示。防止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完善信貸資金用途監測與攔截機制。嚴格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實施業務合作準入和名單制管理,建立貸後質量監測及中介退出機制。對發現存在為購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聯合「包裝公司」協助偽造貸款資質和收入證明等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中介,立即終止合作,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報送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事實上,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樓市一直是監管部門緊盯的重點,今年以來,已有多家銀行因這一案由領罰。例如,銀保監會網站今年1月披露的罰單顯示,廈門銀行因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被挪用流向房地產領域被廈門銀保監局罰款20萬元;西安銀行因個人經營性貸款用途管控不嚴,資金流入房地產領域被陝西銀保監局罰款32萬元;浙江稠州銀行嘉興分行因信貸管理不審慎,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被挪用於購房被嘉興銀保監分局罰款30萬元。
編輯:徐效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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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什麼部門監管小額貸款公司
C. 央行關於「經營貸」又放話:依法追回「作假騙貸」貸款
連日來,部分企業及個人違規將經營貸投向房地產的情況備受關注。
4月12日,央行金融市場司司長鄒瀾在2021年第一季度金融統計數據新聞發布會上作出回應:「對於發現的因為作假騙取貸款的,需要依法依合同追回貸款。」
「近年來經營性貸款在滿足小微企業的臨時的周轉性資金需求,提升企業持續運營能力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提供了有力支持。」鄒瀾表示,「但在部分房價上漲預期較強、炒作氛圍較濃的熱點城市,也出現了騙取銀行經營貸實際用於購房的現象,甚至有些還涉及有組織的違法活動。」
鄒瀾強調,經營貸違規流入樓市的情況如果不能及時得到遏制,不僅會影響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實施效果,而且會擠占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信貸資源。
至於實際整治「經營貸」的辦法,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盤和林告訴中國房地產報記者,其實,「現在並沒有很好的辦法完全杜絕經營貸流入樓市,只能發現一起處罰一起。」
「經營貸」已是公開秘密
「經營貸」是在2020年推行的,其初衷是為了便於資金相對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拿到利息優惠的貸款,挺過經營難關,但卻被一些「有心人」利用而淪為炒房資金。
資料顯示,經營用途貸款進入房地產市場比較典型的做法是:購房者找墊資方墊資,先全款購買房產;然後注冊公司,以房產作為抵押,申請經營用途貸款;經營用途貸款放款後,將墊資部分歸還墊資方。
在這個鏈條上,部分房產中介、貸款中介誘導、協助購房者包裝材料、申請貸款,與銀行從業者串通合謀,是背後的推動力量之一。
公開報道顯示,全國多個城市,用經營貸炒房幾乎成了公開的秘密。其實,經營貸業務的初衷本是好的,但有些人借機鑽了空子,用經營貸的錢買房,享受更低的利率,更長的還款期限。
一般來說,經營貸的利率低於按揭貸款,經營貸利率為3%至4%,而按揭貸款利率為5%至6%。
比如,同樣是貸款300萬元,20年時間,經營貸的利息比按揭貸款的利息少了82萬元。但是使用經營貸去違規購房,不僅會影響房地產調控政策效果,還會對實體經濟造成不良的影響。
財經評論員侯寧告訴中國房地產報記者,目前,樓市小漲格局給經營貸違規流入樓市的治理帶來壓力。「房住不炒」的政策已實行多年,今年政府又加大了違規查處力度,但樓市依舊整體頑強。這是最大的難點,即存在盈利預期,但監管部門限制趨利資金買入,所以經營貸就會通過各種暗門操作流入樓市;此外,股市通過一年多結構性上漲也存在風險,所以資金沒有去處。
無錫市房地產業協會副會長張斌認為,涉及經營貸的問題,信貸員是第一責任人,因為他們普遍認為貸款只要還得起利息和本金即可。對貸後資金的使用途徑,往往「睜一隻眼睛,閉一隻眼」。
「對於經過必要的、正常的核查程序,確實是因為違法違規活動和銀行工作人員無法立即識別的問題,應該也是在銀行基層員工和基層行的盡職免責范圍之內」,4月12日,鄒瀾在發布會上表示,「對於發現的這些因為作假騙取貸款的,需要依法依合同追回貸款。涉及購房人由於是受不法機構和人員的蠱惑、欺騙,通過作假的行為獲得了貸款被銀行追回造成損失的,是可以向相關部門、法院主張自己的權利。」
數億元違規資金被查處
「前一段時間在深圳、廣州、上海、北京等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已經要求銀行對這個問題進行了自查,個別城市還在一定范圍組織了監管檢查,初步已經摸清了典型案例的典型做法和關鍵的違法環節。」鄒瀾在發布會上稱。
3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和住建部三部委聯合印發《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從貸前、貸中、貸後管理三個環節著手,強化審慎合規經營,嚴防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通知還特別提出各地要暢通違規問題投訴舉報路徑,聯合排查違規線索。
鄒瀾表示,「我們認為這種調查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們也會持續地跟蹤和關注相關調查的進展和最後的處理情況。」
資料顯示,目前,多個一線城市已經開始對「經營貸」做出稽核調查行動。
從3月1日開始,上海銀保監局選取轄內16家商業銀行開展了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樓市專項稽核調查,近日銀行自查和監管稽核調查情況公布。
截至目前,該次監管稽核調查已發現123筆3.39億元經營貸和消費貸涉嫌被挪用於房地產市場,同時還發現部分銀行首套房認定不準確、數據填報不規范以及外部「助貸」機構違規問題突出等情況。
與此同時,3月中旬以來,一場針對銀行貸款端的緝查風暴迅速席捲廣東樓市。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廣東(不含深圳)已排查出2.77億元貸款違規流入樓市,而深圳也發現21筆、5180萬元貸款涉嫌違規。兩者相加,超過3億元違規貸款被發現。
嚴查、反復查、徹底查,肯定是杜絕經營貸的辦法,但嚴懲有代表性的違規入市更有震撼力。「中國目前對樓市的防範心理主要判斷在於樓市泡沫尚未消化完畢,但全球利率寬松放水的大環境下,美國樓市也漲了許多,所以,單有防範還不夠,還得因城施策,多管齊下,因勢利導。」侯寧表示。
盤和林續稱,因為資金天然有逐利性,它們會找利潤最高的領域進行投資。當前樓市火爆,所以經營貸就自然而然向樓市流動。不過,經營貸的查處可以通過多部門協同,通過金融系統的資金跟蹤來監控。同時對經營貸,銀行可以實施專款專用的用途監管。
D. 人民銀行可採取的監管措施包括哪些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為:
(一)擬訂金融業改革和發展戰略規劃,承擔綜合研究並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責任,參與評估重大金融並購活動對國家金融安全的影響並提出政策建議,促進金融業有序開放。
(二)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草案,完善有關金融機構運行規則,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三)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制定和實施宏觀信貸指導政策。
(四)完善金融宏觀調控體系,負責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與安全。
(五)負責制定和實施人民幣匯率政策,不斷完善匯率形成機制,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實施外匯管理,負責對國際金融市場的跟蹤監測和風險預警,監測和管理跨境資本流動,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六)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銀行間票據市場、銀行間外匯市場和黃金市場及上述市場的有關衍生產品交易。
(七)負責會同金融監管部門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規則和交叉性金融業務的標准、規范,負責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監測。
(八)承擔最後貸款人的責任,負責對因化解金融風險而使用中央銀行資金機構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九)制定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負責數據匯總和宏觀經濟分析與預測,統一編制全國金融統計數據、報表,並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十)組織制定金融業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金融標准化的組織管理協調工作,指導金融業信息安全工作。
(十一)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十二)制定全國支付體系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全國支付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規則,負責全國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十三)經理國庫。
(十四)承擔全國反洗錢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責任,負責涉嫌洗錢及恐怖活動的資金監測。
(十五)管理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十六)從事與中國人民銀行業務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十七)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十八)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E. 嚴查「經營貸」違規入房市 開年強監管持續升溫
(記者 馮櫻子)2月23日,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顯示,據測算,1月,4個一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上漲0.6%,漲幅比上月擴大0.3個百分點。二手住宅銷售價格環比上漲1.3%,漲幅比上月擴大0.7個百分點。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這輪樓市從2020年市場翹尾到2021年小陽春,核心原因是信貸政策,特別是與經營貸入房市有關。調控效果如何,就看嚴查資金違規入房市政策的執行力度如何。
春節前後,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陸續開始嚴查經營貸流入樓市,嚴控政策持續升溫中。
銀行經營貸嚴控政策持續升溫
「銀行大力排查消費貸、經營貸違規購房的情況,查企業的流水和徵信,空客公司肯定不行,剛注冊的公司也不行,必須要真實經營的企業。」有銀行從業人員透露,已篩查出有小微企業在剛剛完成注冊後,就網簽學區房,並從多家銀行申請數百萬經營貸。
近年來,由於個人經營貸利率低於房貸利率,部分購房者為填補房屋交易資金缺口或進行套利,挪用消費貸、經營貸資金作為購房款或「過橋」資金。
以北京地區為例,2020年受疫情影響,北京不少銀行的房抵經營貸利率最低降至3.85%,個別優質企業甚至能達到3.65%,已基本處於公積金貸款水準。而同期,北京的首套房貸款利率約5.2%,二套房房貸利率5.7%。
春節前,北京銀保監局、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曾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個人經營性貸款管理防範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通知》,圍堵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被違規挪用至房地產市場的行為,並要求銀行有針對性地加強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全流程管理,關注客戶獲得經營性貸款借款人資格的時間,審慎發放僅以企業實際控制人身份申請的個人經營性貸款。 同期,廣東省銀保監局對轄內銀行也提出類似要求。
目前,北京、上海等地要求各商業銀行對2020年6月份以來發放的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以及個人住房貸款進行全面自查。
北京銀保監局要求,重點排查是否存在由於授信審批不審慎、受託支付管理不到位、貸後管理不盡職等情形導致消費貸、經營貸資金被違規用於支付購房款等問題,並要求銀行對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加強內部問責處理。
北京銀保監局還開展了大數據篩查,並就篩查發現的疑點線索向轄內銀行機構下發監管提示函。
同時,北京、深圳、上海等地銀行提高了經營貸准入門檻,部分銀行上調了經營貸利率。銀行還特殊客戶進行嚴格審查,如短期內既申請了經營貸,又申請了個人按揭貸款的客戶。其中,有媒體報道,深圳部分銀行對申請住房按揭貸款的個人,半年內再申請經營貸,銀行將不予批准,6個月後根據實際情況授信。
某地方金融監管局內部人士對媒體記者表示,個人消費貸、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市與中央三令五申「堅持房住不炒」背道而馳,任其發展,帶來的危害將不可小覷。於個人,抬升了居民杠桿,加重了家庭償債負擔,勢必對個人消費產生「擠出效應」,不利於促銷費擴內需暢循環;於房地產業,伺機炒作、投機房地產將死灰復燃,不利於房地產行業平穩健康發展;於銀行,將會可能出現觸碰監管底線與蘊藏市場風險,偏離主責主業,擠佔中小企業與三農主體資金額度,導致房地產與實體經濟出現失衡。
房貸增量空間有限
實際上,自2020年以來,房地產金融監管不斷收緊。監管機構已先後採取多項措施限制房地產企業加杠桿。去年8月20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在北京召開重點房地產企業座談會,會議形成了重點房企資金監測和融資管理的三檔規則,即「三道紅線」:房企剔除預收款後的資產負債率不得大於70%;房企的凈負債率不得大於100%;房企的「現金短債比」小於1 。「三道紅線」從房企負債層面對行業進行約束。
2020年12月31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將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產規模、機構類型等,分檔設定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並設定了房地產、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兩條紅線」。
此後,上海、深圳、廣州等一線城市的房貸額度開始吃緊,甚至多家銀行出現「停貸」情況。北京地區銀行批貸基本正常,但部分銀行因額度分配等問題放款節奏有所放緩。
2021年初以來,政策保持趨嚴趨緊態勢。中原地產研究中心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各地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已多達70次。其中,1月累計發布房地產調控政策40餘次;2月中上旬,各地進行的房地產調控20餘次。
盡管央行發布數據顯示,1月全國房貸增量走高。但有業內人士認為,對於一線城市的貸款額度管控不會放鬆。整體而言,雖沒有大幅收緊,但房貸增量空間不大。
國家信息中心首席經濟分析師范劍平在公開場合提出,國內資金過去對房地產行業屬於超配,目前雖然沒有實施緊縮,但已不做增量。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實施,就是讓金融機構內部消化,防止金融機構進一步做增量。
F. 小額貸款公司受人行監管嗎
只要是金融的都屬於監管。要進行小額貸的話,你可以試試美借,這個平台就可以分期還款的,利息也可以接受。
G. 貸款公司屬於金融企業嗎它是否受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監管
貸款公司僅僅是貸款咨詢公司!就是協助你到銀行辦理貸款的。私人和非銀行企業不能經營貸款業務。
H. 小額貸款公司所受監管部門是哪個監管部門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管單位是:銀監會和人民銀行。
正規的小貸公司只准許在本地開展業務,要親臨公司辦理,不得收取貸前費用或預扣利息,絕不會使用個人(所謂法人、經理、財務負責人的)名下銀行賬號收取費用。
銀監會與人民銀行聯合印發的《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對小額貸款公司性質予以明確。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拓展資料:
一、小額貸款公司經營范圍:
1、辦理各項貸款;
2、辦理票據貼現;
3、辦理資產轉讓;
4、辦理貸款項下的結算;
5、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資產業務。
二、小額貸款公司不能經營的范圍:
1、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對外投資;
2、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從事經營小額貸款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
3、小額貸款公司不得設立分支機構;
4、小額貸款公司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活動。
三、小額貸款公司經營原則:
1、小額貸款公司要建立適合自身業務特點和規模的薪酬分配製度、正向激勵約束機制,培育與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企業文化。
2、小額貸款公司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對象。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在此標准內,可以參考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地經濟狀況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貸款額度限制。
3、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適合自身業務發展的授信工作機制,合理確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額度。在授信額度以內,小額貸款公司可以採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環放貸的方式發放貸款。
4、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切實加強貸款管理。
5、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資本補充、約束機制,准確劃分資產質量,充分計提呆賬准備,確保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及時沖銷壞賬,真實反映經營成果。
I. 小額貸款公司誰監管
法律分析:小額借貸公司的主管單位是:銀監會和人民銀行。2008年5月,銀監會與人民銀行聯合印發的《關於小額借貸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對小額借貸公司性質予以明確。小額借貸公司是由自然人、公司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借貸業務的有限職責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借貸公司為公司法人,以法人財產對其債務承受民事職責。小額借貸公司應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並按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的原則,在法律、法規限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其合法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二十八條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執行貨幣政策的需要,可以決定對商業銀行貸款的數額、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貸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第三十條 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提供貸款,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貸款,但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除外。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