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與公司之間借款是否合法
公司與公司之間借款是合法的。企業之間可以相互借款。我國有關司法解釋中規定,企業之間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的情形外,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由此可見,允許企業之間進行借款,並且依法建立的借貸關系也是合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條 法人之間、非法人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百五十四條以及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一條 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在本單位內部通過借款形式向職工籌集資金,用於本單位生產、經營,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百五十四條以及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借款是否需要交稅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借款需要交稅。關聯企業間資金借貸,如果融通資金約定利率低於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稅務機關有權按照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核定其利息收入並要求其繳納相應所得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 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即若借貸雙方存在關聯關系,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利息收入並繳納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企業之間進行借款原因可能有多方面,不過也不是所有都允許。根據規定,目前僅僅是允許企業之間因為生產、經營的需要而進行借款,其他情況下的借款則還是不允許的。至於企業借款的利率約定,也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利率,否則的話會導致約定的利率得不到支持。
2. 企業向投資方或者關聯企業之間借款 有哪些限制
:關聯企業融資利息支出限制比例有變化。
1 .為限制資本弱化,舊稅法規定外資企業與關聯企業之間融通資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過或者低於沒有關聯關系所能同意的數額,或者其利率超過或者低於同類業務的正常利率的,當地稅務機關可以參照正常利率進行調整。
內資企業則是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2. 新稅法規定,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准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債權性投資,是指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質的方式予以補償的融資。
權益性投資,是指企業接受的不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資人對企業凈資產擁有所有權的投資。
3. 上市公司在關聯財務公司存貸款是否有最高額度上限
根據《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2號¬——交易和關聯交易》的規定:「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財務公司之間發生關聯存、貸等金融業務的,存款以每日最高存款限額、貸款以連續十二個月累計應計利息為計算標准適用《股票上市規則》和本所相關規定;上市公司控股的財務公司與關聯方發生關聯存、貸等金融業務的,以連續十二個月對關聯方的最高授信金額(包括貸款、擔保等)或向關聯方支付的存款利息為計算標准適用《股票上市規則》和本所相關規定。上市公司與存在關聯關系的財務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的財務公司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發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應當簽訂金融服務協議,並作為單獨議案提交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審議並披露。獨立董事對財務公司的資質、相關關聯存貸的必要性、公允性、對上市公司的影響等發表意見,並對金融服務協議的合理性、風險評估報告的公正性、風險處置預案的充分性和可行性等方面分別發表意見。」
4. 公司與公司之間的借款,利率最高是多少才合法
公司借錢給個人,公司借錢給個人,都屬於民間借貸。利率是百分之六,按一下規定選擇你覺得最合法的利率與對方商量確認即可。
1.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年利率低於24%的利息為法定利息,依法予以強制保護。
2. 由借款人自願支付的年利率在24%以上、36%以下的利息也受法律保護。
3.年利率超過36%的利息屬於非法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只要雙方意見屬實,該筆貸款產生的抵押應視為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
《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貸款合同規定支付利息的,私人貸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限制貸款利率的規定」。同時,根據有關規定的若干意見人民法院的審判貸款案例」的最高人民法院:「私人貸款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四倍」類似的貸款。《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的解釋》
第二十六條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不超過年利率的24%的,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出部分的利率協議無效。借款人要求貸款人返還已支付的年利率36%以上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第三十一條除借款人自願支付約定的利息外,不得因違約自願支付超過規定利率的利息或罰金,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的利益,不得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借款人和貸款人返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還,除非年利率超過36%。
5. 請教上市公司貸款有哪些規定啊謝謝了!
上市公司的貸款主要通過擔保貸款。即上市公司作為債務人或第三人以依法可以抵押的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上市公司多採用股權質押擔保。
具體的貸款規定清參照《證監會、銀監會關於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
6. 企業向投資方或者關聯企業之間借款有哪些限制
1 .為限制資本弱化,舊稅法規定外資企業與關聯企業之間融通資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過或者低於沒有關聯關系所能同意的數額,或者其利率超過或者低於同類業務的正常利率的,當地稅務機關可以參照正常利率進行調整。
內資企業則是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2. 新稅法規定,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准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債權性投資,是指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質的方式予以補償的融資。
權益性投資,是指企業接受的不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資人對企業凈資產擁有所有權的投資。
7. 關聯公司間借款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關聯公司間借款一般是合法的。關聯公司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以下情形借款合同無效:(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六)以虛假的意思表示訂立借款合同。(七)出借人與借款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借貸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8. 關聯方資金佔用規定
法律分析:為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的資金往來,有效控制上市公司對外擔保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的資金往來
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的資金往來,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與上市公司發生的經營性資金往來中,應當嚴格限制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不得要求上市公司為其墊支工資、福利、保險、廣告等期間費用,也不得互相代為承擔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將資金直接或間接地提供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使用:
1.有償或無償地拆借公司的資金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使用;
2.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關聯方提供委託貸款;
3.委託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進行投資活動;
4.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
5.代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償還債務;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方式。
(三)注冊會計師在為上市公司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工作中,應當根據上述規定事項,對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資金的情況出具專項說明,公司應當就專項說明作出公告。
法律依據:《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 第五條 申請許可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憑批准文件、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審批機關對許可經營項目有經營期限限制的,登記機關應當將該經營期限予以登記,企業應當在審批機關批準的經營期限內從事經營。 申請一般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有關規定自主選擇一種或者多種經營的類別,依法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9. 股東是否可以向子公司提供貸款,相關的法律依據和條文是什麼
可以,有例子:
棲霞建設:關於控股股東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託貸款的公告
一、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無錫棲霞及全資子公司蘇州卓辰、無錫錫山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建設,公司控股股東棲霞集團擬委託銀行分別向無錫棲霞、蘇州卓辰和無錫錫山提供貸款人民幣 1.5 億元、1 億元和 1 億元,貸款期限不超過 2 年,年利率不高於 10.5%。
棲霞集團是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公司股份 33942.06 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32.33%;無錫棲霞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0%的股份;蘇州卓辰和無錫錫山是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此項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棲霞集團是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公司股份 33942.06 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32.33%。該公司注冊資本 18962.5 萬元人民幣,注冊地址:南京市棲霞區和燕路 251 號,法定代表人:江勁松,經營范圍:房屋綜合開發、建設(住宅除外)、銷售、租賃、物業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監理除外)。截止 2012 年 12 月31 日,該公司資產總額 26.61 億元,貸款總額 13.65 億元,凈資產 9.90 億元,資產負債率 62.80%。該公司 2012 年度實現歸屬母公司凈利潤 8612.48 萬元(以上數據均未經審計)。
無錫棲霞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0%的股份,蘇州卓辰和無錫錫山是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三、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
棲霞集團擬委託銀行分別向無錫棲霞、蘇州卓辰和無錫錫山提供貸款人民幣1.5 億元、1 億元和 1 億元,貸款期限不超過 2 年,年利率不高於 10.5%。《委託貸款協議》由委託人棲霞集團與受託的銀行簽訂,受託銀行與借款人無錫棲霞、蘇州卓辰和無錫錫山簽訂《借款協議》,委託人通過受託人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收取利息和收回本金,並且可以通過受託人監管該款項的實際使用情況。
四、關聯交易的目的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此項關聯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礎上進行的。在信貸不斷收緊的情況下,控股股東提供的本次委託貸款,將有效緩解無錫棲霞、蘇州卓辰和無錫錫山短期內流動資金的不足,增加其現金流,有利於其長期持續發展。公司董事會認為,在政策調控持續深入的前提下,房地產公司的融資成本一直維持在較高水平,控股股東提供的本次委託貸款,資金成本經交易各方充分協商確定,不會給公司及子公司帶來重大的財務風險,沒有損害公司及子公司的利益,也不會影響公司及子公司的獨立性。
五、該關聯交易應當履行的審議程序
經獨立董事認可,此項關聯交易提交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201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了《關於控股股東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託貸款的議案》,會議應到董事 7 名,實到董事 7 名。關聯董事陳興漢女士、江勁松先生、范業銘先生迴避表決,其他董事一致表決通過了此項議案。
公司獨立董事沈坤榮先生、李啟明先生、張明燕女士對此項關聯交易發表的意見為:此項關聯交易對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是公平的,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此項交易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此項交易尚須獲得股東大會的批准,與該關聯交易有利害關系的關聯人將放棄在股東大會上對該議案的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