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設計民營企業股權激勵方案
股權激勵,顧名思義就是是將企業的股票作為激勵的標的,對在企業內部發揮一定作用和影響力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在內的部分員工設置一套有針對性的從短期、中期到長期的長效激勵機制。 股權激勵中的「股權」主要包括四個方面:股票的收益權、表決權、所有權和處置權。無論企業是非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亦或是上市公司,設置股權激勵的方案最根本的都是要平衡激勵對象的薪酬結構、激勵目標和激勵時限。 一、股權激勵方案對象的確定 除了像華為這種「准」全員持股的股權激勵模式,大部分的企業股權激勵制度所選擇的受益對象還是具有傾向性和針對性。這些企業激勵的重心較多是圍繞著企業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部分主要的中層管理人員,為了能夠更好的設置股權激勵方案,律師事務所在為客戶定製方案初期,往往會派駐不少於2名律師對企業的情況開展詳盡的盡職調查,包括對企業的性質、具體經營模式、人員崗位設置、盈利模式等來進行評估分析。結合盡職調查的材料和信息,確定初步的股權激勵對象和股權激勵模式。 通常在技術型企業的股權激勵方案設置中,決策者們會選擇將自己的股權激勵重心對主要技術人員進行一定的傾斜;而銷售型企業的股權激勵方案設置中,則會將自己的股權激勵重心結合自己的經營體系(特別是直營體系)激勵企業主要的經營者。 二、股權激勵機制的設置 確定主要的激勵對象後,如何設置股權激勵機制尤為重要。若是簡單的「一刀切」,可能會帶來後患無窮。針對激勵的對象在企業中所發揮的作用、以及員工在人才市場的供求關系,其短期、中期和長期的激勵在其薪酬中所佔的比例也存在極大的差異。 對於在企業中發揮影響力越大的高級管理人員,企業對其的長期激勵要遠遠超過對其的短期激勵,一般應在2-3倍較適宜,以確保能夠長期「留住」人才;而對於在企業中發揮影響力中層管理人員,則企業對其既要有較為明顯的短期激勵,同時也要設置一些具有期待性的長期激勵,即確保能夠在短期內「留住」人才,也能激發中層人員向高級管理人員發展的積極性。 三、股權激勵基本模式的選擇 如前所述,股權激勵主要是圍繞著股票的4個基本權益和衍生權益出發,因此股權激勵方案雖然各有不同,但從股權激勵的基本模式中仍能窺見一二。目前股權激勵中較常見的基礎形式有四種:實股、虛擬股、期權和期股。 實股模式實質上就是企業決策者將激勵股票的全部權益轉讓給激勵對象,激勵對象能夠實實在在的享有股東權益。而虛擬股模式下則往往僅是將股票對應的收益支付給激勵對象。 期權模式是企業賦予激勵對象一種可期待的選擇權,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以約定的行權價購買企業一定數量的股票。而期股模式則是企業要求激勵對象以一定的權利金(包括個人財產、企業貸款、薪酬獎金)按照約定的價格分期分批獲得企業的股票。 四、股權激勵——除了會給,還要會收 在初創企業遍地開花的年代,人們更多的關注焦點常常在於如何開展股權激勵,給予哪些員工股權激勵,但卻容易忽視員工離職、業績不達標時,如何收回激勵股權。一個完整的股權激勵計劃,除了精細設計股權激勵的具體激勵方式、激勵對象、行權條件外,股權激勵的退出方式同樣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貳』 一個新成立的公司,薪酬結構怎麼去設計
對於新成立的公司各個規章制度都尚未完善,薪酬體系和公司實力密不可分,所以不同的公司會出現不同的情況和解決方案。建議可以參考市場上平均水平對不同崗位進行薪酬體系的合理安排。題主既然直接詢問薪酬體系,應該是公司能夠有充足的資金運轉,所以本回答會以貴公司不存在資金問題進行解決。如下:
1.激發戰鬥力,畫一個大蛋糕,讓員工看到美好的前景預期,給員工一些期權加部分工資,讓員工和公司成為一個整體。員工不願意或,直接發工資也可以,初期可以節省部分開支。
2.參照本地同行,類似企業薪資標准,進行薪資方案起草,然後進行論證,再然後和員工協商,最後敲打。初期工資可以適當低些,和員工協商好,徵求他們理解和支持,管理必修人性化,不要太苛刻。
3.定了工資標准,還可以向員工貸款融資,必須不能傷害員工利益。
4.你們算比較高端行業,適當提高員工待遇,福利,環境等,想辦法降低員工生活成本,物價在飛。
『叄』 商業銀行薪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薪酬在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和風險管控中的導向作用,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促進銀行業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參照金融穩定理事會《穩健薪酬實踐的原則》等國際准則,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本指引所稱薪酬,是指商業銀行為獲得員工提供的服務和貢獻而給予的報酬及其相關支出,包括基本薪酬、績效薪酬、中長期激勵、福利性收入等項下的貨幣和非現金的各種權益性支出。
第三條本指引所稱商業銀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
第四條商業銀行應制定有利於本行戰略目標實施和競爭力提升與人才培養、風險控制相適應的薪酬機制,並作為公司治理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薪酬機制一般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薪酬機制與銀行公司治理要求相統一。
(二)薪酬激勵與銀行競爭能力及銀行持續能力建設相兼顧。
(三)薪酬水平與風險成本調整後的經營業績相適應。
(四)短期激勵與長期激勵相協調。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五條商業銀行應設計統一的薪酬管理體系,其薪酬由固定薪酬、可變薪酬、福利性收入等構成。固定薪酬即基本薪酬,可變薪酬包括績效薪酬和中長期各種激勵,福利性收入包括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第六條基本薪酬是商業銀行為保障員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報酬,包括津補貼,主要根據員工在商業銀行經營中的勞動投入、服務年限、所承擔的經營責任及風險等因素確定。津補貼是商業銀行按照國家規定,為了補償員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以及受物價變動影響導致員工實際收入下降等給予員工的貨幣補助。商業銀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津貼、補貼的政策標准確定津補貼。
商業銀行應科學設計職位和崗位,合理確定不同職位和不同崗位的薪酬標准。不鼓勵商業銀行設立保底獎金,如果確有實際需要,保底獎金只適用於新僱傭員工入職第一年的薪酬發放。
商業銀行的基本薪酬一般不高於其薪酬總額的35%。
第七條績效薪酬是商業銀行支付給員工的業績報酬和增收節支報酬,主要根據當年經營業績考核結果來確定。績效薪酬應體現充足的各類風險與各項成本抵扣和銀行可持續發展的激勵約束要求。
商業銀行主要負責人的績效薪酬根據年度經營考核結果,在其基本薪酬的3倍以內確定。
第八條商業銀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本行中長期激勵計劃。商業銀行應確保可變薪酬總額不會弱化本行持續增強資本基礎的能力。
第九條福利性收入包括商業銀行為員工支付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對於福利性收入的管理,商業銀行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商業銀行支付給員工的年度薪酬總額要綜合考慮當年人員總量、結構以及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風險控制等多種因素,參考上年薪酬總額占上年業務管理費的比例確定,國有商業銀行還應執行國家相關規定。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一條薪酬支付期限應與相應業務的風險持續時期保持一致。商業銀行應根據不同業務活動的業績實現和風險變化情況合理確定薪酬的支付時間並不斷加以完善性調整。
第十二條基本薪酬按月支付。商業銀行根據薪酬年度總量計劃和分配方案支付基本薪酬。
第十三條商業銀行應合理確定一定比例的績效薪酬,根據經營情況和風險成本分期考核情況隨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剩餘部分在財務年度結束後,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支付。
第十四條中長期激勵在協議約定的鎖定期到期後支付。中長期激勵的兌現應得到董事會同意。鎖定期長短取決於相應各類風險持續的時間,至少為3年。
第十五條住房公積金、各種保險費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專戶管理。
第十六條商業銀行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對風險有重要影響崗位上的員工,其績效薪酬的40%以上應採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於3年,其中主要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薪酬的延期支付比例應高於50%,有條件的應爭取達到60%。在延期支付時段中必須遵循等分原則,不得前重後輕。
商業銀行應制定績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規定,如在規定期限內其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員工職責內的風險損失超常暴露,商業銀行有權將相應期限內已發放的績效薪酬全部追回,並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商業銀行制定的績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規定應同樣適用離職人員。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七條商業銀行應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薪酬管理組織架構。
董事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負責本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設計,並對薪酬管理負最終責任;董事會應設立相對獨立的薪酬管理委員會(小組),組成人員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財務專業人員,且薪酬管理委員會(小組)應熟悉各產品線風險、成本及演變情況,以有效和負責地審議有關薪酬制度和政策。
管理層組織實施董事會薪酬管理方面的決議,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具體事項的落實,風險控制、合規、計劃財務等部門參與並監督薪酬機制的執行和完善性反饋工作。
商業銀行審計部門每年應對薪酬制度的設計和執行情況進行專項審計,並報告董事會和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
外部審計應將薪酬制度的設計和執行情況作為審計內容。
審計、財務和風險控制部門員工的薪酬應獨立於所監督的業務條線,且薪酬的規模和質量應得到適當保證,以確保其能夠吸引合格、有經驗的人才。
『肆』 龍湖地產的薪酬體系和激勵制度分別是怎麼樣的,求助!!!
前幾天龍湖地產在我們學校開宣講會,主要招聘營銷人員,稱為「綻放生」,工作的內容就是負責售房,這個沒有專業的限制。
宣講人員說提供絕對具有競爭力的薪水,在我們的逼問下說年薪至少10W,這是基本工資,然後獎金就看團隊的銷售業績,至於福利算是比較齊全的。
至於激勵,會有一些買房的優惠。我一個同學在裡面,沒用家裡的錢,一年的時間就在北京貸款買了一套龍湖的房子,在別的單位是很難想像的,在北京買房即使首付一年的工資也是遠遠不夠的。
LZ如果有意向去,我建議先明白工作的內容和適不適合自己這個是比較重要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伍』 薪酬結構如何體現薪酬內部一致性與外部競爭力的統一
如何把薪酬的內部一致性和薪酬的外部競爭力統一起來?
其一,為確保薪酬的內部公平,需在崗位分析的基礎上,根據崗位的責任大小、工作強度、所需資格條件等特性,在一套統一的評價體系之下對企業所有崗位進行評價,以確定崗位的相對價值;
其二,為確保薪酬的外部公平,需根據人才的供求關系確定競爭性的薪酬。對於供給有限的稀缺型人才,使其薪酬高於其他企業而具備競爭性;
崗位薪酬的貨幣化的步驟為:
首先,在崗位評價的基礎上,明確劃分崗位等級,建立職等系統;
然後,根據外部薪酬市場調查和內部薪酬現狀,確定各職等的薪酬水平。
外部薪酬調查是有針對性的,針對行業、地區和關鍵崗位;內部薪酬現狀則要考慮企業目前的薪酬水平和預計的薪酬總額。
『陸』 銀行年底績效考核怎麼寫
按《考核辦法》來寫
第一條適用范圍
凡AB公司(以下簡稱為AB)的各級從業人員,除人力資源部另行的專案方式處理者外均依本方案實施。
第二條新制度的特點
為適應公司發展的需要,本制度打破原有行政級別工資,員工檔案工資實行封存式管理,並按照市場化運作的要求重新制定公司薪酬體系,使員工的薪酬與崗位和業績緊密結合。
第三條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於充分發揮薪酬的作用,對員工為公司付出的勞動和做出的績效給予合理補償和激勵。即:
(一)使薪酬與崗位價值緊密結合;
(二)使薪酬與員工業績緊密結合;
(三)使薪酬與公司發展的短期收益、中期收益與長期收益有效結合起來。
第四條原則
薪酬作為分配價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公平性原則:薪酬以體現工資的外部公平、內部公平和個人公平為導向。
競爭性原則:薪酬以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對人才的吸引力為導向。
激勵性原則:薪酬以增強工資的激勵性為導向,通過活性工資和獎金等激勵性工資單元的設計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
經濟性原則:薪酬水平須與公司的經濟效益和承受能力保持一致。
第五條依據
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據是:貢獻、能力和責任,並參考太原市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和行業平均水平。
第六條薪酬體系
根據公司各業務的特點,公司的薪酬體系分為六種不同的薪酬體制: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體制、職能部門的薪酬體制、市場發展部的薪酬體制、個人信託部的薪酬體制、投資銀行部的薪酬體制以及其他業務類部門的薪酬體制等。
第七條離退休人員的薪酬參見AB公司相關規定。
第八條發展獎勵基金的設立
為保證公司對員工激勵的長期性、穩定性,特設立發展獎勵基金。
公司根據利潤增長幅度,決定當年年終提取獎金的額度,以作為發展獎勵基金。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九條AB員工收入總體上包括以下幾個組成部分,並根據不同崗位作業方式、工作特點、技術含量高低等進行不同的組合。
(一)基本工資,主要反映員工的知識、技能和經驗等因素,是依據員工的能力和素質確定的個性化工資單元。包括太原最低基本生活費、學歷職稱工資、年功工資、福利性補貼。
(二)崗位津貼,是整個工資體系的基礎,從崗位價值和員工的技能因素方面體現了員工的貢獻。員工的崗位津貼主要取決於當前的崗位性質。在工作分析與職位評價的基礎上,以評估的結果作為確定崗位津貼等級的依據,採取一崗多薪、按技能分檔的方式確定各員工的崗位津貼等級。
(三)獎金,是依據員工通過努力而取得的工作成果和業績確定的工資單元,包括年度獎金、業績提成獎、項目獎等三種形式。
(四)附加工資,附加工資是AB正式在冊員工所能享受到一種福利待遇,包括一般福利、保險等。
第十條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基本生活費+學歷職稱工資+年功工資+福利性補貼
(一)基本生活費:參照太原市最低生活費,並隨太原市最低生活費的調整而調整,2002年基本生活費= 340元。
(二)學歷職稱工資是根據不同學歷和職稱的價值進行比較,並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而確定。不同學歷和職稱員工的具體工資額可通過附表一查出。
附表一:學歷職稱工資標准
第十一條確定崗位津貼的原則
(一)以崗定薪,薪隨崗變,實現薪酬與崗位價值掛鉤;
(二)以崗位價值為主、技能因素為輔,崗位與技能相結合;
(三)針對不同的崗位設置晉級通道,鼓勵不同專業人員專精所長。
第十二條崗位津貼的晉升通道
為給不同崗位員工提供合理的晉升空間,根據崗位性質將崗位劃分為職能職系、業務職系和研發職系。員工可以通過三條不同的通道進行晉升。
1)管理職系:涵蓋中高層管理崗位、職能部門一般管理崗位,分為事務崗位、一般管理崗位、中層管理崗位和高層管理崗位;
2)研發職系:涵蓋主要從事運作研發、投行研發、信託產品研發等工作的崗位,分為初級研發崗位、中級研發崗位和高級研發崗位;
3)業務職系:上述兩職系之外的崗位。分為初級業務崗位、中級業務崗位和高級業務崗位。
第十三條員工初始崗位津貼等級的確定
(一)崗位分檔分級。依據崗位評價結果,在最低分158分和最高分1000分之間共劃分出 檔[ ]級。
(二)按照崗位特點和崗位價值得出的崗位評價分數,以及崗位所屬職系將各個崗位對應到相應類別的檔次等級上,形成《附件 崗位等級分布圖》。
(三)各崗位崗位津貼初始等級確定原則:不考慮職務因素,崗位相同,崗位津貼相同。
(四)崗貼的調整:新的工資體系實施後實行整體調整與個體調整。個體調整根據年度考核結果和員工的聘任職務等級來決定崗位津貼的具體檔級,不再考慮外在的職務等級。具體參見第十章。
第十四條獎金
包括年度獎金、業績提成獎、項目獎三種形式。
(一)年度獎金與AB年度經營情況、年度考核結果掛鉤,是在AB取得一定的整體經營效益基礎上對員工的一種激勵。適用對象是職能部門和市場發展部員工,職能部門包括綜合管理部、人力資源部、計劃財務部、黨群工作部、法律稽查部、投資管理部。
(二)業績提成獎專門針對與信託產品銷售/營銷工作、資本運作直接相關的業務部門員工,體現銷售/營銷人員、資本運作人員的業績與能力,考核、獎勵方式根據部門業務特點區別式對待,具體獎勵金額按照部門、個人銷售收入、運作盈利的一定比例來確定,比例系數根據每年實際經營情況擬定。適用對象為機構信託部、個人信託部、公益信託部、資金管理部、營業部、國際金融部、地市信託部、投資銀行部、信託理財部和資產經營部的部門員工
(三)項目獎主要針對從事產品/市場研發的市場發展部,以及以項目運作為主的投資銀行部。對於可以單獨評價考核的項目,為鼓勵部門/團隊完成任務、達成目標,公司將在部門/團隊承擔某一項專項工作時設立項目獎金,獎勵對象是整體部門/團隊。以鼓勵部門/團隊為業務部門、客戶提供有效支持和服務時集思廣益、勇於創新。
第十五條獎金發放的原則
(一)獎金以部門/項目組為單位提取,由部門/項目組負責人根據下屬的具體年度/項目期內具體表現經考核後進行二次分配。
(二)公司依據上半年經營指標完成情況,酌情考慮下半年預發部分當年獎金。
第十六條附加工資
附加工資=一般福利+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
(一)一般福利是指公司或部門在各個重大節日期間發放的過節費和其他實物形式的收入。
(二)醫療保險由公司與員工各承擔一部分。具體數額參見國家有關規定和AB相關政策。
(三)失業保險由公司與員工各承擔一部分。具體數額參見國家有關規定和AB相關政策。
(四)養老保險由公司與員工各承擔一部分。具體數額參見國家有關規定和AB相關政策。
(五)住房公積金由公司與員工各承擔一部分。具體數額參見國家有關規定和AB相關政策。
第十七條考核對於薪酬的影響
考核與薪酬直接相關。季度考核結果直接影響下一個季度的崗位津貼/季度預提獎金的實發額度;年度考核影響員工的獎金分配和崗位津貼等級的晉級或者降級。考核結果表現為個人的季度考核系數和年度考核系數以及部門的考核系數,相關的考核系數定義如下:
(一)個人考核系數
附表六:個人考核系數一覽表
第三章 高管人員的薪酬體制
第十八條年薪制的收入結構
收入整體構成=月收入+年底年薪補足+年度超額獎金+附加工資
其中,月收入=基本工資+崗位津貼
第十九條年薪總額確定
年薪總額按照年初總經理、副總經理承擔的經營業績確定。年底根據經營情況,按照不同的比例發放。
年底年薪補足是根據經濟考核指標完成情況決定的實發年薪總額扣除月收入後的部分。年底年薪補足=經考核確定的年薪總額 —12個月的月收入
第二十條年度超額獎金
年度超額獎金是總經理、副總經理超額完成經濟指標後由公司直接獎勵的獎金。
第二十一條年薪制收入的支付
總收入中,月收入部分按月計算。扣除月收入的剩餘部分,年底根據考核指標完成情況計算,下年初發放。
第四章 職能部門的薪酬體制
第二十二條職能部門是以管理或綜合服務和支持為主要職責,重過程、不承擔經濟指標,工作內容難以量化和衡量。業績主要體現在對公司其他部門職能管理水平或服務質量方面。對此類業務特點的部門採用職務職能工資制。
職務職能工資制覆蓋的部門有:綜合管理部、人力資源部、計劃財務部、黨群工作部、法律稽查部、投資管理部。
第二十三條工資結構
收入整體構成=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年度獎金+附加工資
實發崗位津貼=崗位津貼 × 個人季度考核系數
第二十四條年度獎金
年度獎金=(年度基準任務獎金+年度超額獎金) × 部門年度考核系× 個人年度考核系數
(一)年度基準任務獎金
年度基準任務獎金=個人年度崗貼總額 ×a× 經營指標系數b
a:是與月度基本工資、月度崗貼掛鉤的一發放系數;2002年度a值= 2/3(月度基本工資/月度崗位津貼+ 1)
經營指標系數b:依據公司年度完成各項經營指標(年初制定)的實際情況進行核定,b≦1。
(二)年度超額獎金
在公司超額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項經營指標前提下,職能部門的年度超額獎金是在各業務部門超額完成情況的加權平均基礎上進行核定。
第五章 市場發展部的薪酬體制
第二十五條市場發展部以信託市場研究、信託產品的設計和推廣為主要職責,為業務崗位提供信息、產品支持。以過程為主偏重成果,不承擔經濟指標。對該部門採用項目獎勵工資制進行激勵。
第二十六條工資結構
收入整體構成=基本工資 + 崗位津貼 + 年度獎金+附加工資 + 項目獎
實發崗位津貼=崗位津貼 × 個人季度考核系數
第二十七條年度獎金
年度獎金=(年度基準任務獎金+年度超額獎金) × 部門年度考核系× 個人年度考核系數
(一)年度基準任務獎金
年度基準任務獎金=個人年度崗貼總額 ×a× 經營指標系數b
a:是與月度基本工資、月度崗貼掛鉤的一發放系數;2002年度a值= 2/3(月度基本工資/月度崗位津貼+ 1)
經營指標系數b:依據公司年度完成各項經營指標(年初制定)的實際情況進行核定,b≦1。
(二)年度超額獎金
在公司超額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項經營指標情況前提下,市場發展部的年度超額獎金是在各業務部門超額完成情況的加權平均基礎上進行核定。
第二十八條項目獎
公司基於開發項目的難易程度和取得的成果確定獎金總額,研發出的成果經業務部門使用後證實效果良好,由公司根據取得的成果給予部門/項目組一次性獎勵。部門/項目負責人提出二次分配方案並負責考核發放。
項目獎的適用條件是:
1.項目的獨立性強,一個工作團隊可單獨完成。
2.項目獎評審可量化標准多,便於單獨考核。
3.項目的效果或效益明顯。
第六章 個人信託部薪酬體制
第二十九條個人信託部以吸納區域式個體類目標客戶群的資金作為主要職責,重結果、承擔具體的經濟指標,工作成果易於衡量和量化,業績以承擔的經濟指標完成情況體現。對該部門採用超額吸存量提成工資制進行激勵。
第三十條工資結構
收入整體構成=基本工資+ 附加工資+ 季度預提獎金 + 年度業績提成獎金
第三十一條個人信託部薪酬體制實行的原則
(一)個人信託部季度預提獎金建立在所核崗位津貼的基礎上,是為鼓勵個人信託部取得的階段性業績採用的一種獎勵方式。個人信託部完成公司年初下達的吸存資金量、吸存資金成本等指標的好壞程度決定所核崗位津貼的實際發放額。
(二)個人信託部年度業績提成獎金是在部門完成公司年初下達吸存資金量、吸存資金成本的前提下進行發放。是對個人信託部創造的超額經營業績的年終獎勵,公司根據個人信託部為公司創造的價值和付出的努力在年底統一核算發放。
(三)年度業績提成獎金比例根據公司經濟責任制要求予以確定,考慮業務工作效率的不斷提高和公司形象以及品牌效應對業務工作業績的影響程度,每年年初確定當年業績提成比例。
第三十二條個人信託部經營業績指標
(一)年度吸存資金量
個人信託部年度吸存資金量不低於 萬元
(二)吸存資金成本
公司對吸存資金成本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市場變化與公司實際運作能力,由公司經理辦公會核定下一階段內吸存資金成本的最高值。
2002年 月至 月吸存資金成本不高於%。
第三十三條季度預提獎金
季度提成獎金=所在崗位核定津貼 × 個人季度考核系數
第三十四條年度業績提成獎金核算方式
(一)部門未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指標
若個人信託部只完成部分核定任務指標,則年度獎金發放公式為:
年度基準任務獎金=個人年度崗貼總額 ×a×實際完成核定任務指標的比例× 部門年度績效考核系數× 個人年度績效考核系數
a:是與月度基本工資、月度崗貼掛鉤的一發放系數;2002年度a值= 2/3(月度基本工資/月度崗位津貼+ 1)
(二)部門超額完成公司下達的經營指標
部門年度業績提成獎金=年度基準任務獎金 + {[(部門超額吸存資金 - 超額吸存資金成本 +年內凈利潤 - 年度發生的業務費用總額) × 個人信託部業績提成比例]–部門當年已發工資總額}× 部門年度績效考核系數 × 個人年度績效考核系數
個人信託部稅後利潤核算參見《附件六 業務部門稅後利潤核算公式》
第三十五條個人信託部年度業績提成比例
個人信託部年度業績提成比例為%。
個人信託部第一負責人年度獎金建立在部門年度業績基礎之上,採用對部門年度業績提成方式發放,核算公式為:
年度獎金=個人信託部年度業績提成獎金× 提成比例 ×個人信託部第一負責人年度績效考核系數
第三十六條由於個人信託部無法抗拒的原因,所導致的任務指標不能按原定指標完成,公司經審查後應對指標進行調整。
第七章 投資銀行部薪酬體制
第三十七條投資銀行部以中介服務或項目運作為主要職責,重結果、承擔具體的經濟指標,工作成果易於衡量和量化,業績以承擔的經濟指標完成情況體現。對該部門採用凈利潤提成工資制與項目獎勵工資制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激勵。
第三十八條工資結構
收入整體構成=基本工資+ 附加工資+ 季度預提獎金 + 年度業績提成獎金+項目獎
第三十九條投資銀行部薪酬體制實行的原則
(一)投資銀行部季度預提獎金建立在所核崗位津貼的基礎上,是為鼓勵投資銀行部取得的階段性業績採用的一種獎勵方式。投資銀行部完成公司年初下達的中介服務收入指標的好壞程度決定所核崗位津貼的實際發放額。
(二)投資銀行部年度業績提成獎金是在部門完成公司年初下達中介服務收入、年度凈利潤等指標的前提下進行發放。是對投資銀行部創造的超額經營業績的年終獎勵,公司根據投資銀行部為公司創造的價值和付出的努力在年底統一核算發放。
(三)年度業績提成獎金比例根據公司經濟責任制要求予以確定,考慮業務工作效率的不斷提高和公司形象以及品牌效應對業務工作業績的影響程度,每年年初確定當年業績提成比例。
(四)項目獎,主要針對跨年度運作的項目。公司基於項目的難易程度和預計的成果確定任務指標、獎金總額/提成比例,在項目結束時根據實際業績結果給予部門/項目組一次性獎勵。部門/項目負責人提出二次分配方案並負責考核發放。
第四十條投資銀行部經營業績指標
(一)中介服務收入
年度中介服務收入不低於 萬元
(二)年度凈利潤
年度凈利潤不低於 萬元
第四十一條季度預提獎金
季度提成獎金=所在崗位核定津貼 × 個人季度考核系數
第四十二條年度業績提成獎金核算方式
(一)部門未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指標
若投資銀行部只完成部分核定任務指標,則年度獎金發放公式為:
年度基準任務獎金=個人年度崗貼總額 ×a×實際完成核定任務指標的比例× 部門年度績效考核系數 × 個人年度績效考核系數
a:是與月度基本工資、月度崗貼掛鉤的一發放系數;2002年度a值= 2/3(月度基本工資/月度崗位津貼+ 1)
(二)部門超額完成公司下達的經營指標
部門年度業績提成獎金=年度基準任務獎金+{[(部門實際完成稅後利潤–最低年度凈利潤) × 業績提成比例 ] - 部門當年已發工資總額 }× 部門年度績效考核系數
投資銀行部稅後利潤核算參見《附件六 業務部門稅後利潤核算公式》
第四十三條年度業績提成比例
投資銀行部年度業績提成比例為%。
投資銀行部第一負責人年度獎金建立在部門年度業績基礎之上,採用對部門年度業績提成方式發放,核算公式為:
年度獎金=投資銀行部年度業績提成獎金× 提成比例 ×投資銀行部第一負責人年度績效考核系數
第四十四條由於投資銀行部無法抗拒的原因,所導致的任務指標不能按原定指標完成,公司經審查後應對指標進行調整。
第八章 其他業務部門薪酬體制
第四十五條機構信託部、公益信託部、資金管理部、營業部、國際金融部、地市信託部、信託理財部和資產經營部等業務部門以吸納資金或資金運作為主要職責,重結果、承擔具體的經濟指標,工作成果易於衡量和量化,業績以承擔的經濟指標完成情況體現。對上述部門採用凈利潤提成工資制進行激勵。
第四十六條工資結構
收入整體構成=基本工資+ 附加工資+ 季度預提獎金 + 年度業績提成獎金
第四十七條提成工資制實行的原則
(一)季度預提獎金建立在所核崗位津貼的基礎上,是為鼓勵上述業務部門取得的階段性業績採用的一種獎勵方式。各業務部門完成公司年初下達的任務指標(參見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的好壞程度決定所核崗位津貼的實際發放額。
(二)年度業績提成獎金是在上述業務部門完成公司年初下達的任務指標(參見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項)的前提下進行發放。是對部門創造的超額經營業績的年終獎勵,公司根據各部門為公司創造的價值和付出的努力在年底統一核算發放。
(三)年度業績提成獎金比例根據公司經濟責任制要求予以確定,考慮業務工作效率的不斷提高和公司形象以及品牌效應對業務工作業績的影響程度,每年年初確定當年業績提成比例。
第四十八條各業務部門經營業績指標
(一)影響崗位津貼發放額的任務指標
附表八:影響各業務部門崗位津貼發放額任務指標一覽表
註:1.吸存資金成本:公司對吸存資金成本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市場變化與公司實際運作能力,由公司經理辦公會核定下一階段內吸存資金成本的最高值。
2.資產經營部新貸款界定:新貸款指2001年內發放的貸款,並貸款期截止在2002年底前。
(二)影響年度業績提成獎金的任務指標
第四十九條季度預提獎金
季度提成獎金=所在崗位核定津貼 × 個人季度考核系數
第五十條年度業績提成獎金核算方式
(一)部門未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指標
若業務部門只完成部分年度任務指標,則年度獎金發放公式為:
年度基準任務獎金=個人年度崗貼總額 ×a× 實際完成任務指標的比例× 部門年度績效考核系數 × 個人年度績效考核系數
a:是與月度基本工資、月度崗貼掛鉤的一發放系數;2002年度a值= 2/3(月度基本工資/月度崗位津貼+ 1)
(二)部門超額完成公司下達的經營指標
部門年度業績提成獎金=年度基準任務獎金+{[(部門實際完成稅後利潤–最低年度凈利潤) × 業績提成比例 ] - 部門當年已發工資總額 }× 部門年度績效考核系數
部門稅後利潤核算參見《附件六 業務部門稅後利潤核算公式》
第五十一條年度業績提成比例
部門年度業績提成比例為%。
部門第一負責人年度獎金建立在部門年度業績基礎之上,採用對部門年度業績提成方式發放,核算公式為:
年度獎金=部門年度業績提成獎金× 提成比例 ×部門第一負責人年度績效考核系數
附表十:2002年年度業績提成比例一覽表
部門名稱
部門提成比例
部門第一負責人提成比例
機構信託部
公益信託部
資金管理部
營業部
國際金融部
地市信託部
信託理財部
資產經營部
第五十二條由於業務部門無法抗拒的原因,所導致的任務指標不能按原定指標完成,公司經審查後應對指標進行調整。
第九章 其他獎勵
第五十三條其它獎勵的目的在於對員工的優秀表現予以正強化,以激勵員工自覺地關心公司的發展,維護公司的形象。
第五十四條創新獎
員工在工作方法、工作思路或開拓業務等方面有較大的突破和創新,對改善工作和提高工作效率或管理水平有突出貢獻,由部門申報經公司評審後給予一次性獎勵並計入考核檔案。獎勵金額在2000~20000元。
第五十五條優秀建議獎
對公司的發展或管理問題提出了很好的建議被採納或十分關心公司發展經常提出建議的員工,經公司評審後給予一次性獎勵並計入考核檔案。獎勵金額在500~5000元。
第五十六條伯樂獎
為公司推薦公司急需人才經聘用後證明能夠為公司帶來預期的價值和貢獻的員工或對下屬積極培養並使其迅速成長為公司優秀人才的上級,由部門申報經公司評審給予一次性獎勵並計入考核檔案。獎勵金額在500~5000元。
第五十七條全勤獎
對每季度內堅持全勤的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並計入考核檔案。獎勵金額為 元。
第五十八條其他特殊獎
除上面幾種形式之外,其他方面為公司經營活動做出特殊貢獻、付出超額勞動,均給予獎勵。例如:工作模範、見義勇為、助人為樂等。獎勵金額在300~3000元。
第十章 崗貼調整
第五十九條AB崗貼調整採取整體調整與個別調整相結合原則。
第六十條崗貼整體調整形式是調整所有崗位的崗位津貼,調整周期與調整幅度根據AB效益與AB發展情況決定。
第六十一條個別調整根據員工個人考核結果和崗位變動決定。
(一)考核調整。年度考核為「優」者,工資等級在本系列內晉升一級。年度考核為「不合格」者,或連續兩年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者,或管理績效單項評分連續三次為「不合格」的管理者,或綜合素質能力年度單項評分為「不合格」者的工資等級下調一級;對於連續兩年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員工進行待崗處理。
(二)崗位變動調整。若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則員工崗貼等級變動為相應崗
位系列的崗貼等級。若調整前崗貼等級與調整前所在崗位系列對應的初始等級有差距,則該級差保留。
第六十二條崗貼等級調整過程中,若目前等級已經達到相應崗位系列的最高檔次,則崗貼等級不再變動。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六十三條試用期工資標准
(一)試用期間專科以下(含專科)畢業生按照同崗位最低崗位津貼等級的
70%發放,本科畢業生按照同崗位最低崗位津貼等級的70%發放,研究生按照同崗位最低崗位津貼等級的70%發放。
(二)試用期滿後到按照所處崗位的崗位津貼等級發放。
第六十四條加班津貼
一般員工根據工作需要必須加班而且不能安排調休者,AB發放其加班津貼。
計算標准:
1)平時每小時加班津貼=(基本工資/160)×1.5,不滿2元時按2元計發。
註:一周四十小時工作制,一個月按四個星期160小時計,適當提高每小時加班工作的價值。
2)周六周日休息日每小時加班津貼=(基本工資/160)×2
3)法定節假日每小時加班津貼=(基本工資/160)×3
4)加班費發放數額=適用小時加班津貼×加班小時數
5)加班費每月統計一次,由各部門於月底時進行統計,並由主管領導簽字,送交人力資源部,並隨當月工資發放。
6)每月每人加班費最高限額不超過500元。
7)由於工作性質及時間特點,享受加班津貼的人員包括:各部門一般人員。員工的加班和夜班必須從嚴控制並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其他人員的加班要填寫加班記錄,作為績效考核的指標之一,但是並不享受加班津貼。
第六十五條病事假期間工資發放標准
經主管領導批准請病事假者,根據請假天數在工資中進行相應的扣除。每月按照21.5個標准工作日計算,計算基數為誤餐補貼與崗位津貼。
病事假工資扣除=請假天數 × (誤餐補助+崗位津貼)/21.5
第六十六條部門副職代理正職工作的情況,其基本工資按正職崗位的等級下調一級處理。
第六十七條待崗員工工資發放參見AB相關管理規定。
第六十八條對於AB外派培訓的員工,按照AB公司培訓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工資計算期間從每月的 日起至次月 日止並於當月 日發放工資,工資發放日當天若適逢休息日,則順延至休息日後第一個工作日發放。
第七十條下列規定的扣除額,須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一)個人工資所得稅
(二)缺勤扣除額
(三)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四)其它法令規定的事項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七十一條本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修改、解釋。
本文由安徽人事資料網提供
『柒』 薪酬管理制度該怎麼寫啊!
轉載以下薪酬管理制度範文供參考
公司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一. 總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 工資結構
第三條 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 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第六條 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第七條 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並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後予以發放。
第八條 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 工資系列
第九條 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 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 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 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 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 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四. 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 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准。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准表》。
第十八條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四. 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 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准。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准表》。
第十八條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六. 關於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 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准經董事長批准;(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准。
第二十四條 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准。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部門經理、項目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工資標准,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後,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 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 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准調整。
第二十八條 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並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七. 工資發放
第二十九條 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 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 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並發放。關於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項目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 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 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 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員工試用期滿後的轉正工資,均於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 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於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 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後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 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捌』 有沒有相關的商業銀行薪酬管理的政策
《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的通知銀監發〔2010〕14號機關各部門、各監事會辦公室,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郵政儲蓄銀行,各省級農村信用聯社,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現將《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各銀監分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充分發揮薪酬在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和風險管控中的導向作用,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促進銀行業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參照金融穩定理事會《穩健薪酬實踐的原則》等國際准則,制定本指引。第二條本指引所稱薪酬,是指商業銀行為獲得員工提供的服務和貢獻而給予的報酬及其相關支出,包括基本薪酬、績效薪酬、中長期激勵、福利性收入等項下的貨幣和非現金的各種權益性支出。第三條本指引所稱商業銀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第四條商業銀行應制定有利於本行戰略目標實施和競爭力提升與人才培養、風險控制相適應的薪酬機制,並作為公司治理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薪酬機制一般應堅持以下原則:(一)薪酬機制與銀行公司治理要求相統一。(二)薪酬激勵與銀行競爭能力及銀行持續能力建設相兼顧。(三)薪酬水平與風險成本調整後的經營業績相適應。(四)短期激勵與長期激勵相協調。第二章 薪酬結構第五條 商業銀行應設計統一的薪酬管理體系,其薪酬由固定薪酬、可變薪酬、福利性收入等構成。固定薪酬即基本薪酬,可變薪酬包括績效薪酬和中長期各種激勵,福利性收入包括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第六條 基本薪酬是商業銀行為保障員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報酬,包括津補貼,主要根據員工在商業銀行經營中的勞動投入、服務年限、所承擔的經營責任及風險等因素確定。津補貼是商業銀行按照國家規定,為了補償員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以及受物價變動影響導致員工實際收入下降等給予員工的貨幣補助。商業銀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津貼、補貼的政策標准確定津補貼。商業銀行應科學設計職位和崗位,合理確定不同職位和不同崗位的薪酬標准。不鼓勵商業銀行設立保底獎金,如果確有實際需要,保底獎金只適用於新僱傭員工入職第一年的薪酬發放。商業銀行的基本薪酬一般不高於其薪酬總額的35%。第七條 績效薪酬是商業銀行支付給員工的業績報酬和增收節支報酬,主要根據當年經營業績考核結果來確定。績效薪酬應體現充足的各類風險與各項成本抵扣和銀行可持續發展的激勵約束要求。商業銀行主要負責人的績效薪酬根據年度經營考核結果,在其基本薪酬的3倍以內確定。第八條 商業銀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本行中長期激勵計劃。商業銀行應確保可變薪酬總額不會弱化本行持續增強資本基礎的能力。第九條 福利性收入包括商業銀行為員工支付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對於福利性收入的管理,商業銀行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條 商業銀行支付給員工的年度薪酬總額要綜合考慮當年人員總量、結構以及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風險控制等多種因素,參考上年薪酬總額占上年業務管理費的比例確定,國有商業銀行還應執行國家相關規定。第三章 薪酬支付第十一條 薪酬支付期限應與相應業務的風險持續時期保持一致。商業銀行應根據不同業務活動的業績實現和風險變化情況合理確定薪酬的支付時間並不斷加以完善性調整。第十二條 基本薪酬按月支付。商業銀行根據薪酬年度總量計劃和分配方案支付基本薪酬。第十三條 商業銀行應合理確定一定比例的績效薪酬,根據經營情況和風險成本分期考核情況隨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剩餘部分在財務年度結束後,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支付。第十四條 中長期激勵在協議約定的鎖定期到期後支付。中長期激勵的兌現應得到董事會同意。鎖定期長短取決於相應各類風險持續的時間,至少為3年。第十五條 住房公積金、各種保險費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專戶管理。第十六條 商業銀行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對風險有重要影響崗位上的員工,其績效薪酬的40%以上應採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於3年,其中主要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薪酬的延期支付比例應高於50%,有條件的應爭取達到60%。在延期支付時段中必須遵循等分原則,不得前重後輕。商業銀行應制定績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規定,如在規定期限內其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員工職責內的風險損失超常暴露,商業銀行有權將相應期限內已發放的績效薪酬全部追回,並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商業銀行制定的績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規定應同樣適用離職人員。第四章 薪酬管理第十七條 商業銀行應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薪酬管理組織架構。董事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負責本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設計,並對薪酬管理負最終責任;董事會應設立相對獨立的薪酬管理委員會(小組),組成人員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財務專業人員,且薪酬管理委員會(小組)應熟悉各產品線風險、成本及演變情況,以有效和負責地審議有關薪酬制度和政策。管理層組織實施董事會薪酬管理方面的決議,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具體事項的落實,風險控制、合規、計劃財務等部門參與並監督薪酬機制的執行和完善性反饋工作。商業銀行審計部門每年應對薪酬制度的設計和執行情況進行專項審計,並報告董事會和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外部審計應將薪酬制度的設計和執行情況作為審計內容。審計、財務和風險控制部門員工的薪酬應獨立於所監督的業務條線,且薪酬的規模和質量應得到適當保證,以確保其能夠吸引合格、有經驗的人才。第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制訂科學、合理、與長期穩健可持續發展相適應的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一)銀行員工職位職級分類體系及其薪酬對應標准。(二)基本薪酬的檔次分類及晉級辦法。(三)績效薪酬的檔次分類及考核管理辦法。(四)中長期激勵及特殊獎勵的考核管理辦法等。第十九條 商業銀行應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並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作為績效薪酬發放的依據。商業銀行績效考核指標應包括經濟效益指標、風險成本控制指標和社會責任指標。(一)經濟效益指標按國家有關規定選取。(二)風險成本控制指標至少應包括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案件風險率、杠桿率等。信用風險與市場風險成本度量時應考慮經濟資本配置和資本成本本身變化以及撥備成本和實際損失。流動性風險成本在度量時應主要考慮壓力測試下的流動性覆蓋率和流動性資源本身的成本等因素。(三)社會責任指標一般應包括風險管理政策的遵守情況、合法性、監管評價及道德標准、企業價值、客戶滿意度等。董事會應於每年年初確定當年績效考核指標,並報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第二十條 本指引第十九條所列風險成本控制指標對績效薪酬的約束參照如下標准執行:(一)有一項指標未達到控制要求的,當年全行人均績效薪酬不得超過上年水平。(二)有兩項指標未達到控制要求的,當年全行人均績效薪酬在上年基礎上實行下浮,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薪酬下浮幅度應明顯高於平均下浮幅度。(三)有三項及以上指標未達到控制要求的,除當年全行人均績效薪酬參照第(二)款調整外,下一年度全行基本薪酬總額不得調增。第二十一條 商業銀行應建立有效薪酬監督機制,不得為員工或允許員工對遞延兌現部分的薪酬購買薪酬保險、責任險等避險措施降低薪酬與風險的關聯性。第二十二條 商業銀行董事會應每年全面、及時、客觀、詳實地披露薪酬管理信息,並列為年度報告披露的重要部分。商業銀行的薪酬信息披露情況應報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和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年度薪酬報告的信息披露內容主要包括:(一)薪酬管理架構及決策程序,包括薪酬管理委員會(小組)的結構和許可權。(二)年度薪酬總量、受益人及薪酬結構分布。(三)薪酬與業績衡量、風險調整的標准。(四)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現金薪酬情況,包括因故扣回的情況。(五)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對銀行風險有重要影響崗位上的員工的具體薪酬信息。(六)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備案及經濟、風險和社會責任指標完成考核情況。(七)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況,包括影響因素,以及薪酬變動的結構、形式、數量和受益對象等。第五章 薪酬監管第二十三條 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應將商業銀行薪酬管理納入公司治理監管的重要內容,至少每年一次對商業銀行薪酬管理機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評估。第二十四條 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應動態跟蹤監測商業銀行薪酬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並根據實際情況對商業銀行風險控制等考核指標的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檢查。第二十五條 對於商業銀行薪酬管理制度和績效考核指標不符合有關規定的,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責令糾正,並對下列問題予以查處:(一)薪酬管理組織架構、薪酬管理制度不符合規定的。(二)未按規定核定、執行和報備績效考核辦法或年度薪酬方案的。(三)績效考核不嚴格、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的。(四)未按規定計發基本薪酬、延發績效薪酬的。(五)未按規定追索或止付績效薪酬的。(六)未按規定披露薪酬信息的。(七)其他不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第二十六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商業銀行薪酬結構與水平應報救助機構和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確定:(一)已經實施救助措施的。(二)商業銀行面臨重大聲譽風險並有可能對其持續經營產生實質性影響的。(三)商業銀行瀕臨破產、倒閉的。(四)商業銀行被依法接管的。(五)商業銀行被關停的。第六章 附則第二十七條 商業銀行在參加基本社會保險的基礎上為員工建立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的,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扣回的薪酬應按照有關規定沖減當期費用。第二十八條 商業銀行在境外設立的子行、分行、非銀行金融性公司由母行根據本指引的原則並結合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規定、監管要求對其薪酬進行調控。由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監管的其他類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參照本指引執行。第二十九條 本指引由中國銀監會負責解釋。第三十條 本指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玖』 薪酬結構對績效的影響在企業中有什麼作用
在現代企業發展中,薪酬績效管理發揮著重要作用。科學合理的薪酬績效制度能夠提升員工的工作熱情,加強團隊的凝聚力,從而增強企業的競爭力。薪酬和績效的匹配怎麼做?薪酬和績效對於一家企業來說有什麼重要性?下面一起看下薪酬和績效的相關知識,歡迎閱讀。
薪酬和績效的重要性
現代企業經營管理中,人才已成為最重要的資源,對企業人力資源的有效管理是企業能夠實現企業願景,達成企業目標的關鍵。企業快速發展,組織機構不斷擴張,「薪酬、福利」設計越來越難,如何實現高激勵?引進人才需要高薪,高薪酬何以保證高績效,如何解決低風險高激勵問題?薪資漲了,低能、低效的現象依然持續?
大把銀子打水漂,成本居高不下?設置績效工資,員工變得很功利,與績效無關之事——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五險一金樣樣俱全,員工仍然不興奮——請假頻繁,老闆成了唯一優秀員工?作為現代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者,應以戰略高度構建高效實用的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建立科學考核激勵制度和先進的企業薪酬體系,以最大限度地激發人才潛能,來創建優秀團隊,並推動組織變革與創新,最終實現組織的持續發展。
在困擾企業的諸多人力資源問題中,績效與薪酬往往是舉足輕重的。雖然隨著管理理念的普及,大多數企業和HR工作者對於績效和薪酬有了基本的認識。但由於我們HR工作者這方面專業知識和實操能力的缺乏,很多工作沒有落到實處,更無法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來制定有效的方法和制度,導致績效目標缺乏合理性,薪酬體系缺乏完整性。
隨著企業的持續發展和管理水平的不斷提升,對人力資源從業者的素質要求也越來越高,如何識別企業最有價值的人、績效如何與戰略匹配,如何做得更加出彩、如何在績效薪酬之間尋找平衡點。諸如此類的問題,都是每個人力資源從業者面對,把握正確思路和方向,找到最適當方法,迅速提升自身職業素養,更好的達成企業管理的目的。
組織績效的正道-交出漂亮的「成績單」。績效管理的目的、定義、使命――績效管理如何出彩,績效管理如何出彩為企業帶來業績增長,績效管理的價值要得以體現,了解影響個人績效的四大因素,分析不良績效管理可能給帶來的損害,認真做好績效考核三大支柱(決定企業命運的三張表):編寫《崗位職責說明書、《員工三大晉升通道》和《如何晉升考核標准》。
績效文化的構建。分析經理人與員工的認識對推行績效管理的影響;分析傳統文化對績效管理的影響;分析為什麼推行績效管理這么困難,分析建立科學的績效管理文化思想觀,建立科學的人力資源流動通路和選拔標准;消除考評中的「黑箱文化」;了解老闆的格局與胸懷。績效考核制度要讓有為者有位,解決物質、精神、保障三方面問題,留人留心。好的制度能讓壞人變好,壞的制度能讓好人變壞。
解決好薪酬設計與企業發展之間的關系。分析企業不同的發展階段薪酬管理的特點,以薪酬戰略有效的激勵員工,獲得發展,薪酬戰略與企業發展階段戰略相匹配,建立基於戰略的薪酬體系。薪酬調查來分析發多少,通過崗位評估體現內部公平,.調查薪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確定企業薪酬總額,設計獎金模式、津貼模式和長期激勵模式,形成薪酬制度、獎金制度、福利制度和長期激勵政策文件
運用薪酬激勵的技巧。短期激勵即時發獎金,中期激勵---年薪制,長期激勵設計,如員工持股計劃、繼續教育計劃、購房購車貸款(贈款)計劃、留住關鍵人才。
薪酬和績效的匹配
1、定標准
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充分參考行業與市場情況,結合公司實際,確定總體目標及薪資標准,再從公司、部門、員工層面進行逐一分解,明確薪資和績效考核標准。
2、有記錄
績效管理是一個持續性的工作,部門責任人以及績效考核部門要對員工平時的工作表現多方面的考察並做好記錄,同時績效考核部門對員工的業績和績效考核數據做好收集整理,做到有據可循。
3、薪酬與績效掛鉤
薪酬水平主要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績效考核過程做到相對透明、公正,考核指標做到合理、量化,讓廣大員工都能感受到薪酬與績效體系的合理與公正。
如何解決薪酬管理和績效管理脫節問題
企業內部管理中績效考核與薪酬設計是人力部門用到最多的,其中薪酬設計是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同時也是激勵員工的重要手段;而績效考核則是一種約束條件,例如企業今年銷售額完成情況,服務滿意度情況,執行人員效率提高情況等。
薪酬設計的激勵是調動員工積極性的技術,相當於汽車中的油門,而績效考核則是剎車,一輛汽車光有油門沒有剎車容易出現問題,同樣只有剎車沒有油門也無法運行,因此薪酬管理與績效考核二者對於企業發展缺一不可。
在人力資源管理實踐工作中,薪酬與績效向來都是進行聯動反映, 只要有一方不協調,那麼就會使整個公司發展不協調,造成企業利潤下降不說,嚴重的會造成癱瘓。
但是華恆智信研究團隊通過對外部企業的調研發現,企業一般將薪酬與績效分在兩個部門或者員工進行,由薪酬專員及考核專員分開進行,由此也給企業帶來了不少問題。目前企業在績效管理和薪酬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第一、目的不明確,存在較大偏差。很多企業實際上對通過績效考核和薪酬管理要解決什麼問題、要達到什麼目的缺乏清醒的認識。
第二、把績效和薪酬簡單化。為了薪酬計算的簡單化,不少企業把績效考核的目標和用途簡單化,對於他們來說,考核就是簡單的打分和發獎金,即通過績效考核對員工的績效打分,然後把績效分數機械地同薪酬,特別是員工的月度、季度、半年或年度獎金掛鉤。
這樣的考核方式無法隨著員工的發展而滿足員工的需求,起不到激勵員工的作用。
第三、為了應付任務而進行績效考核和薪酬調整。很多企業並不知道自己自己的問題在哪裡,上級也許隱約感覺到了有問題存在,但是並不清楚問題在哪裡,於是要求進行改革,於是相關部門便生硬地將績效管理與薪酬管理套在一起,沒有從公司的實際情況和需求出發。
第四、動態性和靈活性不夠。例如,很多企業在制度確立了之後便很少變動,這樣對那些能力和貢獻都提高了員工其實是很不公平的。
民企在薪酬管理和績效管理方面,應盡量保持公開透明的政策,了解員工訴求。另一方面,要吸收員工的合理化建議,對制度進行修訂,制度公平、公開、公正。此外,還需要建立其薪酬和績效的動態調整的機制。
企業現在更多的是在思考如何做好薪酬與績效考核的有機對接。華恆智信老師在實地調研中發現,目前存在兩種形式:
第一、在薪酬設計中加入對績效的考核。
將員工的薪酬在基本工資基礎上加入績效工資,其中基本工資是員工基本的保障,反應員工的基本能力及等級水平,績效部分,針對不同任職等級的員工有不同績效工資,具有一定的浮動性,這樣可以有效調動員工積極性,將績效考核與薪酬有機結合。同時也有助於在薪酬管理中建立科學的薪酬結構。
在薪酬結構中,依據什麼拉開薪酬差距,不同人員之間的薪酬關系怎樣處理,可以採用多種標准,而績效是一個重要的依據。
有了績效考核,不同崗位的員工的業績就可以進行比較,不同人員薪酬的調整也可依據績效考核結果來進行,這樣不僅有利於從薪酬制度上將薪酬向業績優秀者傾斜,而且有利於強化結果導向的組織文化。
例如,NBA球員的薪金差距懸殊,一些明星球員的薪金比一般球員高出幾倍、甚至幾十倍。NBA對球員個人實行全面薪酬激勵,全面薪酬包括四個方面:基本工資(包括梯級薪金和高薪簽約),獎金(戰績獎金),精神薪酬(獎杯授銜)以及假期(賽季假期)。
NBA的工資制度,不僅激勵了球隊最核心競爭力——球員,也讓效率與公平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結合,NBA的薪酬制度加速了它今日輝煌的誕生。
第二、引入激勵機制、考核機制。
華恆智信研究團隊認為企業也可以引入激勵考核機制,
例如員工在開展工作中,按照時間要求完成任務,當要求員工一個小時完成任務,而員工40分鍾完成後,應該給予獎勵,這就需要管理者制定的目標是准確的,目標設定中就會涉及到工作飽和度、忙閑程度、工作難易程度等問題,因此企業可以將現在工作量進行衡量,量化之後承包給個人,這樣就可以在設定目標的基礎上將多勞多得和員工薪酬掛鉤,做到在對員工有約束的情況下做好激勵。
例如,華恆智信研究團隊前段時間在給某公司銷售部門改革進行支持,以前銷售人員的薪酬分為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針對該企業的具體情況,華恆智信研究團隊將其中的績效工資變革為提成制,給員工設定一定的目標,當員工完成目標之後獲得相應的薪酬激勵,而且為了更好的發揮約束作用,將績效部分設定為回款額的百分比進行,更好的保證激勵的同時有約束作用。
總之,績效管理是用來評價員工現在的工作情況,員工的價值。而薪酬管理則是用來激勵員工的能動性,積極性,激發員工的價值。
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是建立在科學的績效管理與考核基礎上,而設計出與企業生產經營、需求、利益相適應的薪酬制度則是企業進行有效的績效管理的要求、體現和必然結果。
因此,企業可以通過將績效考核納入到部分薪酬發放中或者引入以工作目標為導向的激勵考核機制這兩種辦法來做好薪酬與績效有機對接。
企業管理者採取績效管理來達到對企業的有效管理就必須對合理的薪酬管理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認識,管理者應該加強與員工的溝通,讓員工參與到薪酬管理與設計之中,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要體現內在公平性和外在競爭性,真正建立起讓勞資雙方共同滿意的薪酬管理制度才能取得共贏,而這種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一定會為企業的持久健康發展提供重要保障。
『拾』 薪酬激勵的基本特徵
有效的薪酬激勵只是相對於傳統的利用工資、金錢等外在的物質因素來促使員工完成企業工作目標而言的,它更多地從尊重員工的「能力」、「願望」、「個人決策」和「自主選擇」角度出發,從而能更好地創造員工個人與企業利益的「一體化」氛圍。有效的薪酬激勵是由以下幾個要素構成的:
1、基於崗位的技能工資制。
基於崗位的技能工資制是崗位工資體繫上的創新,形成一種強調個人知識水平和技能,推動員工通過個人素質的提高實現工資增長的一種工資體系。不同於崗位工資體系,單純根據崗位本身的特徵,來決定崗位承擔者的工資額,而是將崗位承擔者膽怯所擔任的工作內容和完成工作時能力發揮的程度,作為工資多少的關鍵因素。在這種工資體系下,公司對知識水平高、能力強的員工的吸引力大大加強,同時也減少了這類員工從公司流失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可以激勵員工不斷提高自身的能力,最終能為企業作出更大貢獻。
2、靈活的獎金制度。
獎金作為薪酬的一部分,相對於工資,主要目的是能在員工為公司作出額外貢獻時,給予激勵。但國內大部分企業獎金在相當程度上已經失去了獎勵的意義,變成了固定的附加工資。美國通用電氣在研究了獎金發放中的利弊後,建立起獎金制度時,為了體現獎金發放的靈活性,特別遵循了以下原則:
(1)割斷獎金與權利之間的「臍帶」。通用電氣廢除了獎金多寡與職位高低聯系的舊作法,使獎金的發放與職位高低脫離,給人們更多的不需提高職位而增加報酬的機會,讓獎金真正起到激勵先進的作用,也防止高層領導放鬆工作、不勞而獲的官僚作風。
(2)獎金可逆性。不把獎金固定化,否則員工會把獎金看作理所當然,「獎金」也就淪為一種「額外工資」了,起不到獎金作用,通用電氣根據員工表現的變化隨時調整獎金數額,讓員工有成就感,更有危機感,從而鞭策員工作好本職工作,長期不懈。
3、 自助式福利體系。
在兼顧公平的前提下,員工所享有的福利和工作業績密切相連。不同的部門有不同的業績評估體系,員工定期的績效評估結果決定福利的檔次差距,其目的在於激勵廣大員工力爭上游,從體制上杜絕福利平均的弊端。
比如上海貝爾公司的自助福利體系,就頗有特色。公司以人為本的經營戰略,就福利政策而言,是員工會得到其應有的部分。但一切需要員工去努力爭取,一切取決於員工對公司的貢獻。
公司還為員工提供個性化的福利政策。在員工福利設立方面加以創新,改變以前員工無權決定自己福利的狀況,給員工一定選擇的餘地,如將購房和購車專項貸款額度累加合一,員工可以自由選擇是由於購車還是購房。一旦員工在某種程度上擁有對自己福利形式的發言權,則工作滿意度和對公司的忠誠度都會得到提升,同時也提高了公司用於福利開支的資金的使用效率。
以上三個要素是企業在構建自身的薪酬體系時需要重點考慮的,但是否選擇實際上取決於企業的行業特點、經營戰略和文化背景以及員工的素質和需求等。同時保持薪酬管理與其他管理活動的一致也是企業在考慮薪酬激勵時必須注意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