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貸款平台 > 經營性貸款禁止公司

經營性貸款禁止公司

發布時間:2022-04-11 10:44:29

① 有沒有關於禁止企業間拆借的法律法規

從我國目前相關規定來看,限制或禁止企業間資金拆借有如下規定:
1.《貸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6月28日)第二十一條規定,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第六十一條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2.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 「對自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還款期滿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確定借款人返還本金期滿期間內的利息,應當收繳,該利息按借貸雙方原約定的利率計算,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借款利息未約定,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3.1990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規定「企業法人、事業法人作為聯營一方向聯營體投資,但不參加共同經營,也不承擔聯營的風險責任,不論盈虧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潤的,是明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認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則應處以相當於銀行利息的罰款。」
4.《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對企業借貸問題的答復》(下簡稱《答復》)(銀條法[1998]13號1998年3月16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第四條的規定,禁止非金融機構經營金融業務。借貸屬於金融業務,因此非金融機構的企業之間不得相互借貸。」在答復中,人民銀行還對禁止企業借貸之間借貸的目的作了進一步解釋:「企業間的借貸活動,不僅不能繁榮我國的市場經濟,相反會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擾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貫徹執行,削弱國家對投資規模的監控,造成經濟秩序的紊亂。因此,企業間訂立的所謂借貸合同(或借款合同)是違反國家法律和政策的,應認定無效。」

② 三部門: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

3月26日晚間,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住建部辦公廳、央行辦公廳發布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
《通知》要求,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為購房人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房抵經營貸等金融產品的咨詢和服務,不得誘導購房人違規使用經營用途資金;在提供新房、二手房買賣經紀服務時,應要求購房人書面承諾,購房資金不存在挪用銀行信貸資金等問題。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建立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人員違規行為「黑名單」,加大處罰問責力度並定期披露。
以下為全文: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
各銀保監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
近年來,個人經營性貸款、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等經營用途貸款在滿足企業臨時性周轉性資金需求、提升企業持續運行能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提供了有力支持。但近期一些企業和個人違規將經營用途貸款投向房地產領域問題突出,影響房地產調控政策效果,擠占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信貸資源。為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強經營用途貸款「三查」,落實好各項授信審批要求,不得向無實際經營的空殼企業發放經營用途貸款。對企業成立時間或受讓企業股權時間短於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借款人,要進一步加強借款主體資質審核,對工商注冊、企業經營、納稅情況等各類信息進行交叉驗證,不得以企業證明材料代替實質性審核。
二、加強信貸需求審核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對經營用途貸款需求進行穿透式、實質性審核,要根據借款人實際經營需求合理確定授信總額,與企業年度經營收入、資金流水等實際經營情況相匹配。密切關注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鬆對真實貸款需求的審查。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對貸款金額較大的,要通過多種形式全方面了解企業情況,進一步加強審核。對通過互聯網渠道發放的經營用途貸款,應滿足互聯網貸款管理相關規定。不得向資金流水與經營情況明顯不匹配的企業發放經營性貸款。
三、加強貸款期限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做好經營用途貸款期限管理,根據借款人實際需求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對期限超過3年的經營用途貸款,要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專門統計台賬,逐筆登記並定期進行核查,確保貸款期限與借款人生產經營周期、資金收支規律相匹配,真正用於企業經營。
四、加強貸款抵押物管理
對使用房產抵押的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抵押物估值管理,合理把握貸款抵押成數。重點審查房產交易完成後短期內申請經營用途貸款的融資需求合理性,對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審慎確定貸款抵押成數。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3年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定期核查貸款使用情況並保存核查記錄。
五、加強貸中貸後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嚴格貸中貸後管理,落實資金受託支付要求,防範企業通過關聯方規避受託支付要求。加強貸後資金流向監測和預警,不得以已開展受託支付為由弱化貸後資金管控。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書面向借款人提示違規將信貸資金用於購房的法律風險和相關影響,在和借款人簽訂貸款協議時應同時簽訂資金用途承諾函,明確一旦發現貸款被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的將立刻收回貸款,壓降授信額度,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通過網站公示、營業網點張貼公告等方式加強宣傳教育。
六、加強銀行內部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合規意識和審慎經營理念,認真梳理經營用途貸款業務操作流程,扎緊制度籠子,切實強化內部問責。要加強對分支機構經營用途貸款的監測分析。要加強員工異常行為監控,嚴防內外勾結,對相關違法違規人員依法嚴格問責。
七、加強中介機構管理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制定各類中介機構准入標准,建立合作機構「白名單」。對存在協助借款人套取經營用途貸款行為的中介機構,一律不得進行合作,並將相關機構名單報送地方有關管理部門,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要加強對合作類業務的監測統計,對與單家中介機構合作業務快速增長的情況要重點加強分析核查。
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為購房人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房抵經營貸等金融產品的咨詢和服務,不得誘導購房人違規使用經營用途資金;在提供新房、二手房買賣經紀服務時,應要求購房人書面承諾,購房資金不存在挪用銀行信貸資金等問題。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建立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人員違規行為「黑名單」,加大處罰問責力度並定期披露。
八、繼續支持好實體經濟發展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效能,持續加大對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深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戰略部署,保持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發揮經營用途貸款支持實體經濟的積極作用。
九、強化協同監督檢查
各銀保監局、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加大對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的監督檢查力度,暢通違規問題投訴舉報方式,及時共享並聯合排查違規線索;要將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等相關問題作為各類檢查的重要內容,依法嚴格問責,加強聯合懲戒,將企業和個人違規挪用經營用途貸款的相關行政處罰信息及時納入徵信系統。
各銀保監局、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聯合開展一次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專項排查,於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並加大對違規問題督促整改和處罰力度。

③ 北京嚴查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市,「房住不炒」如何實現

我覺得需要每個地方出台相關的房地產措施,同時也需要購房者有足夠的覺悟。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個概念我們已經強調了好多年,但是即便我們再三強調,依然會有一些人用所謂的經營性貸款來買房,這樣的行為屬於違規買房,當銀行發現這樣的行為的話,用戶很難保證自己的房子還能夠留得住,所以我也奉勸這些買房的人不要因為違規買房而給自己帶來巨大損失。

北京開始嚴查個人經營性貸款流入房市。

我先給大家普及一個概念,個人經營性貸款主要是用於經營用途,主要是給一些中小型企業使用,銀行給這些企業批貸款是為了公司的經營,而不是為了讓這些公司的法人去買房子,很多人可能會覺得投資房子比投資公司更加劃算,同時利率也特別低,但是這種行為是明確禁止的,而且很多地方已經開始嚴查個人經營性貸款流入房市。

④ 嚴查違規經營貸消費貸 多地涉房資金管控收緊

涉房資金迎來新一輪精準調控。近一個月以來,北京、上海、廣東等地金融監管部門集體出擊,嚴查涉房資金來源,加強個人信貸管理,並明確提出嚴防消費貸、經營貸等違規流入樓市。
業內人士稱,2020年下半年以來,部分重點城市房地產市場持續火熱,究其原因,正是部分不該流入樓市的資金流入樓市,炒作並推高了市場熱度。未來隨著調控趨嚴,投機炒房、渲染炒作跡象將明顯減少,重點城市房地產市場熱度將明顯降溫。
多地房地產金融強監管升溫
「最近銀行對『經營貸』監管明顯收緊。」李西(化名)對記者說,此前她本想藉助「經營貸」在北京購買自己第二套房,但剛和中介咨詢完就遇到嚴格的監管。
日前,北京、上海、廣東等多地均發文,對轄區內銀行經營性貸款、個人消費貸款風險開展排查,並加強對信貸資金用途的管理。與此同時,多家銀行也已經啟動自我檢查,並對相關貸款的審核更為嚴格。
北京銀保監局、人行營業管理部日前下發《關於加強個人經營性貸款管理防範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通知》。通知顯示,監管部門將結合監管大數據進一步加強非現場監測和現場檢查力度,對因信貸管理不審慎導致的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情況,將從嚴從重查處。
一家國有大行北京分行人士也對記者表示,已經第一時間組織開展對個人經營性貸款的排查工作,並通過電話會議方式向轄內支行進行工作部署、開展動員。在排查中以大數據模型篩查可疑數據,就可疑線索進行有針對性的排查。
上海銀保監局此前也發布監管文件,要切實加強信貸資金用途管理,高度重視信貸資金用途管控,強化用途警示;禁止發放無用途、虛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貸款;防止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信貸資金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
廣東銀保監局日前也下發《關於組織轄內銀行機構開展經營性貸款、個人消費貸款風險排查的通知》,要求轄內銀行機構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圍繞授信調查、授信審查審批、授信後管理、第三方機構業務合作等各個環節開展全方位風險排查。
目前廣東的房貸合規性抽查趨嚴,銀行內部審批也更加嚴格,對於收入和年齡不匹配的房貸情況也在進行審查。廣東一房地產中介經理黃先生介紹,銀行抽查到其經手的購房客戶,讓客戶說明購房首付款來源。據悉,該購房客戶剛畢業,年齡僅23歲。「其購房款是父母給的,我們針對這一情況也出具了相關證明函和保證函,證明該房產是購房者用於自住。」據房產中介介紹,如果購房者選擇用經營貸購房,不合規問題暴露後,很大概率需要提前還款。
不過,銀行也表示,在審核趨嚴的背景下,正常的個人經營貸款不受影響。一家股份制銀行上海分行人士表示,在個人經營性貸款領域,該行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相關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正常受理。
「好經歪念」 涉房資金亂象需嚴查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由於消費貸和經營貸對貸款用途不是指定的,因此銀行對貸款的流向也很難進行有效的監控。2020年,由於整體的融資環境較為寬松,利率下行,部分人有沖動利用消費貸、經營貸等將資金套出來購買房產。
以「經營貸」為例,據了解,2020年,不少銀行的房抵經營貸利率降至4%以下,個別優質企業甚至能拿到低至3.65%的利率,對比北京同期的房貸利率,「利差」直觀可見,且可以先息後本還貸。「經營貸」本身是為了支持小微企業創業發展,但是部分資金通過「經營貸」違規流入樓市屬於「好經歪念」。
廣州大源按揭代理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鄭大源表示,3-5年期經營貸,由於先息後本,這就為炒房者提供了「時間差」——只要在3年或者5年內出售該房,就不用面臨還本的壓力。同時,還有二次申請經營貸的可能性。據廣州辦理按揭的中介機構介紹,目前,二次申請經營貸或者其他類似貸款還是有可操作的空間。藉助過橋資金,完成第一筆經營貸還款,可以再重新去銀行申請。如若監管嚴查,導致貸款審批條件嚴格,額度進一步收緊,部分購房者很有可能面臨債務違約風險。
除經營貸外,消費貸也成為部分購房者加杠桿的重要資金來源。此前,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部分貸款中介機構明知客戶的資金用途是購房,但仍表示可以幫助其從銀行貸出消費貸。一位貸款中介機構人士對記者說,單筆消費貸金額不夠的話,可同時從幾個銀行貸出款。
曾剛表示,強化對相關交易的監管是必要的。鄭大源也認為,對違規資金流入房地產應該公開嚴肅查處,降低尋租空間。
調控給市場降溫 樓市走向仍待觀察
除了嚴查經營貸、消費貸等資金違規進入樓市,多地也出台其他舉措管控入市資金。2月8日,深圳住建局發布全市3595個住宅小區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有消息顯示,深圳建行、光大等多個銀行已開始按照上述成交參考價格作為該行按揭貸款的參考依據。「日前住建部門發布的參考價格基本是真實售價7成左右,這意味銀行可批貸額度將大打折扣,有力降低購房者購房杠桿。」一位業內人士說。
杭州方面也嚴查「代凍資」行為。2月18日,杭州市發布了一則《關於提供虛假購房報名資料人員的通報》表示,經對商品住房項目搖號登記信息進行對比甄別,發現「御潮府」「丹楓四季院」「君品名邸」「紫璋台公寓」等九個項目中有27戶家庭的申報信息或報名材料存在虛假、失實情況。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下一步調控效果如何,就看嚴查資金違規入房市政策的執行力度。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也認為,監管部門對經營貸流入樓市嚴查體現了對房地產金融的強管控信號。這會促使一些商業銀行、中介機構等在信貸方面審查更加嚴格。嚴躍進認為,對於一些後續想藉助經營貸購房的人,操作空間會降低。客觀上將會使得房產市場有所降溫,尤其是一些熱點樓盤。他表示,落實「房住不炒」,資金管控一定要到位,這樣房地產市場才會更加趨於平穩。
易居研究院助理研究員趙亦琪表示,在多方調控下,預計未來幾個月樓市熱度將有所下調,房價漲幅將保持低位。

⑤ 經營貸的條件

您好,1.個人經營貸款

個人經營貸款是指個體戶等申請的用於個人經營的貸款。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個人經營貸款的申請需要滿足個人經營貸款的條件,對申請人自身的條件要求比較高,比如信譽、理財金、個人資產、經營項目、償債來源等要求比較高。

2.企業經營貸款

企業經營貸款是指企業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種借款方式。企業經營貸款主要是用來進行固定資產購建、技術改造等大額長期投資。

企業經營貸款品種多,包括: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信用貸款、擔保貸款、股票質押貸款、外匯質押貸款、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黃金質押貸款、銀團貸款、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商業承兌匯票貼現、買方或協議付息票據貼現、有追索權國內保理、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

企業經營貸款對公司本身要求比較高,比如公司現金流、資產、現有負債、收入、凈利潤、償債能力、人行徵信查詢是否有逾期貸款、信用是否良好等等。

⑥ 禁止企業間借貸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5條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或者擅自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2、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貸款通則》也有明確的禁止規定。第21條規定:「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
第61條規定:「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第73條規定:「行政部門、企事業單位、股份合作經濟組織、供銷合作社、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擅自發放貸款的;企業之間擅自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對出借方按違規收入處以l倍以上至5倍以下罰款,並由中國人民銀行予以取締。」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4個問題——「關於聯營合同中的保底條款問題」第2條規定:「企業法人、事業法人作為聯營一方向聯營體投資,但不參加共同經營,也不承擔聯營的風險責任,不論盈虧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潤的,是明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認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則應處以相當於銀行利息的罰款。」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企業相互借貸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約定利息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裁決問題的解答》規定:「對企業之間相互借貸的出借方或者名為聯營、實為借貸的出資方尚未取得的約定利息,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向借款方收繳。」
5、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中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對於合同期限屆滿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本金,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經)發〔1990〕27號《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四條第二項的有關規定判決外,對自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還款期滿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確定借款人返還本金期滿期間內的利息,應當收繳,該利息按借貸雙方原約定的利率計算,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借款利息未約定,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借款人未按判決確定的期限歸還本金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
6、我國《公司法》第60條第1款規定:董事、經理不得……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董事、經理……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的,責令退還公司資金,由公司給予處分,將其所得收入歸公司所有。」

⑦ 無營業執照如何申請經營貸

沒有營業執照是無法申請經營貸的,但是除了經營貸,其實還有很多其他的貸款方式是不需要營業執照的。什麼是經營貸款無論是公司也好,個人也好,難免會面臨資金緊張的問題,這時都是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只需要符合銀行的要求就能獲得貸款,而經營貸款是眾多貸款方式中的一種。

經營貸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個體工商戶以及各中小企業,當他們在出現資金緊張的時候可以找銀行申請貸款,只要符合條件,一般貸款利率都會低於普通貸款,給了個體工商戶和中小企業很多便利條件。經營貸款屬於擔保貸款,而且貸款資金需要用於個體工商戶和中小企業的經營。

⑧ 企業和企業法人同時發放經營性貸款違反哪個規定

這算是多頭貸、重復貸款,一般也不會審批通過的,畢竟每多一筆貸款都會增加負債,除非原本的負債比較低,貸款的額度不高,不會造成負債過高。
而且,銀行一旦發現,會問及分多筆貸款的原因,若是銀行所提供的貸款額度不滿足需求,則另當別論。
坐標上海,企業貸款,可以通過信用貸、抵押貸,擔保貸、混合貸等,只要徵信較好,有一定開票額,成立滿1年都可以操作。

⑨ 現在很多銀行說房地產開發企業不能申請經營性物業貸款(固定資產支持融資),想請問銀監會哪好文的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2003年要求,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的貸款,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及其他形勢貸款科目發放。

閱讀全文

與經營性貸款禁止公司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網上貸款要不要簽名 瀏覽:70
個人經營貸款對公司的影響 瀏覽:531
公司貸款法人變更多久可以貸 瀏覽:968
公司產權坻押評估貸款 瀏覽:457
新疆小額貸款公司美國上市 瀏覽:242
無息貸款業務 瀏覽:316
景洪市創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瀏覽:413
網上貸款500元2個月多少利息 瀏覽:387
手機QQ貸款被騙了簽的合同怎麼辦 瀏覽:629
借唄貸款要工作單位 瀏覽:22
消費貸款余額不得超過 瀏覽:393
公積金貸款能用於第二套房嗎 瀏覽:971
微信貸款要手機號碼和身份證 瀏覽:326
貸款三十萬需要多少流水 瀏覽:867
捷信有貸款還能辦手機分期么 瀏覽:293
貸款那些人不能做擔保 瀏覽:15
上海平安小額貸款公司招聘 瀏覽:759
能用工作貸款嗎 瀏覽:330
別人怎麼控制你手機貸款 瀏覽:339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是我 瀏覽: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