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融資合同簽了協議後多久到賬
融資合同簽署後,一般取得該貸款書後,買賣雙方向房管局申請過戶,收取稅款並支付相關稅費並出新房產證,房產證進行抵押,出押。銀行取得他項權利書等相關資料。一般商業貸款需要5個工作日左右,公積金需要7-10個工作日左右。
融資是什麼?
1、融資是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
2、直接融資,也稱為「直接金融」,是指在沒有金融中介機構介入的情況下,以股票、債券為豐要金融機構融通資金的方式。
3、間接融資也稱為「間接金融」,是指持有暫時閑置貨幣資金的機構以存款形式或購買銀行、信託、保險等金融機構發行的有價證券,將其暫時閑置的資金先行提供給這些金融中介機構,由這些金融機構貸款或貼現
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區別是什麼?
主要是融資過程巾資的需要者和資金的提供者是否直接形成債權債務關系。如果涉及金融中介機構,判斷是否直接融資的標志是該中介機構在此次融資行為中是否與資金的需求者和資金的供給者形成了各自獨立的債權債務關系。一般習慣認為,債權債務關系的一方為金融機構,無論該融資工具最初的債權人、債務人的性質如何,均視為間接融資。
認為從發展時間看,直接融資早於間接融資,是間接融資的基礎。在現代市場經濟中,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並行發展,相互促進。間接融資構成金融市場中的主體,直接融資即使離開間接融資的支持也無法發展。
② 男方以公司名義向融資公司貸款,但是需要夫妻簽字,假如到期後還不上夫妻兩個會坐牢嗎
男方貨款估計是信用貨款。夫妻二個人簽字,相當於找了一個擔保了。如果到時找到你的話,會找妻子。一般情況下不會坐牢,坐牢對融資公司來說沒有什麼好處的。
③ 兩個企業之間借款,能否簽訂無息借款的協議
雖然可以簽訂無息借款協議,但是增值稅上需要視同銷售貸款服務,仍然需要計算增值稅的。
除非2個企業之間屬於集團內的,集團內的之間無息借款免徵增值稅。
無息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其中利率在約定條件下或由銀行免費,或由政府或相對應的機構買單。
拓展資料
有三種類型的無息借款需要財務人注意:
1.企業把錢借給員工
員工以個人名義向企業借款,是最正常不過的現象了。一般員工出於工作或者生活上的需要,可以向企業提出借款申請。而稍微正常點的企業,是不會向員工索要借款利息的。雖然利息可免,但是稅款難逃。根據規定,企業無償借款給員工,需要根據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出企業的借款利息收入繳納增值稅。企業向員工提供的無息借款於年度終了未能歸還,應按工資、薪金所得計證個人所得稅;如果在借款年度歸還的,則不徵收個稅。因此員工向公司借款時,應謹慎考慮在借款年度內能否歸還的問題。
2.股東把錢借給企業
企業運營不可能是一成不變的——或者虧損,或者擴張。而無論是虧損還是擴張,企業都需要資金來維持。與其向銀行或者融資機構借款,那倒不如從股東處借款,處理得當可以免除利息支出。如果企業接受股東的無息借款,應當參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確認財務費用,同時增加「資本公積」。無息借款的利息視同為股東對公司的利息捐贈。這種情況下,公司無需繳納增值稅。
3.企業把錢借給另一個企業
其實企業之間的賬款往來最為常見,也最為復雜。尤其是企業把錢借給另一個企業,在不索取利息的情況下,需要確定兩個企業之間是否為關聯企業,才能確定稅款的繳納問題。如果是普通關聯企業之間的無息借款,應按同期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費用,並按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計算利息時所用的利率與同期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相比偏低或者異常的話,則需要進行納稅調整。但是如果是集團型的關聯企業之間的無息借款,則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④ 項目融資和公司融資的特點有哪些
項目融資是指貸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項目提供貸款協議融資,對於該項目所產生的現金流量享有償債請求權,並以該項目資產作為附屬擔保的融資類型。它是一種以項目的未來收益和資產作為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資方式。
傳統融資方式是憑借資金需求者本身的資信能力來融資的,外部的資金投入者再決定是否對資金需求者投資或者提供貸款時,主要的依據是資金需求者作為一個整體的資產、負債、利潤及現金流量等的情況,對於該公司擁有的某些特定資產的質量關注較少。
項目融資和傳統融資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融資主體的排他性。
項目融資主要依賴項目自身未來現金流量及形成的資產,而不是依賴項目的投資者或發起人的資信及項目自身以外的資產來安排融資。融資主體的排他性決定了債權人關注的是項目未來現金流量中可用於還款的有多少,其融資額度、成本結構等都與項目未來現金流量和資產價值密切相關。
2. 追索權的有限性。
傳統融資方式,如貸款,債權人在關注項目投資前景的同時,更關注項目借款人的資信及現實資產,追索權具有完全性;而項目融資方式如前所述,是就項目論項目,債權人除和簽約方另有特別約定外,不能追索項目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資產,也就是說項目融資完全依賴項目未來的經濟強度。
3.項目風險的分散性。
因融資主體的排他性、追索權的有限性,決定著作為項目簽約各方對各種風險因素和收益的充分論證。確定各方參與者所能承受的最大風險及合作的可能性,利用一切優勢條件,設計出最有利的融資方案。
4. 項目信用的多樣性。
將多樣化的信用支持分配到項目未來的各個風險點,從而規避和化解不確定項目風險。如要求項目「產品」的購買者簽訂長期購買合同(協議),原材料供應商以合理的價格供貨等,以確保強有力的信用支持。
5.項目融資程序的復雜性。
項目融資數額大、時限長、涉及面廣,涵蓋融資方案的總體設計及運作的各個環節,需要的法律性文件也多,其融資程序比傳統融資復雜。且前期費用占融資總額的比例與項目規模成反比,其融資利息也高於公司貸款。
⑤ 融資擔保協議銀行處於哪一方
融資擔保是擔保業務中最主要的品種之一,是隨著商業信用、金融信用的發展需要和擔保對象的融資需求而產生的一種信用中介行為。
信用擔保機構通過介入包括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企業或個人這些資金出借方與主要為企業和個人的資金需求方之間,作為第三方保證人為債務方向債權方提供信用擔保——擔保債務方履行合同或其他類資金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在其業務性質上,融資擔保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雙重屬性,屬於一種特殊的金融中介服務。
它通過利用自身的第三方信用為資金供給和資金需求方雙方提供融資擔保服務,以此促進雙方交易的完成。在開展融資擔保業務過程中,信用擔保機構要完成兩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對資金需求方的信用評估;另一方面是向資金供給方提供自身資信證明,取得其對自身信用保證資格和履約能力的認可。貸款擔保是擔保機構為放款人(金融機構)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業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證。擔保機構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時,負責支付借款人應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貸款擔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項時生效,借款人或擔保人償還本息後失效。貸款擔保是信用擔保機構的主要業務,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分散銀行放貸、企業融資可能產生的風險,起到保證信用貸款安全、促進企業發展的作用。
銀行擔保
擔保是金融業常見的業務,也是我們第三方金融界不可不提的重要內容。下面來給大家扒一扒擔保業務中和銀行有關的銀行融資擔保。
(1)銀行流動資金貸款擔保
是為企業申請銀行流動資金貸款以滿足其生產經營活動中臨時性、季節性資金需要而提供的擔保。根據企業的實際需要,流動資金貸款擔保可分為:
臨時性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個月,主要是為企業一次性進貨的臨時資金需要或彌補其他支付性資金不足而提供的短期貸款擔保支持。
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期限一般在三個月到一年,主要為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周轉資金貸款提供擔保。
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內,主要為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中經常佔用資金貸款提供擔保。
最高綜合授信項下流動資金貸款擔保:企業與銀行一次性簽訂借款合同、與擔保公司一次性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在合同規定的有效期內,企業可以多次提款、逐筆歸還貸款、循環使用貸款資金。
(2)銀行固定資產投資貸款擔保
為企業申請銀行固定資產投資貸款以用於新建、擴建、改造、開發與購置設備等目的擔保。貸款擔保期限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一般為三年以上。
(3)銀行票據擔保
為流動資金項下的銀行票據(銀行承兌匯票和信用證)貼現業務提供的保證。票據貼現業務是指持票人在票據到期前為獲得資金而將票據權轉讓給銀行的行為。提供保證的期限一般為三個月至半年。
(4)銀行保函擔保
為企業在銀行開具得保函(包括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付款保函、投標保函等)業務提供的保證。
個人類客戶銀行融資擔保
個人類客戶銀行融資擔保業務包括:汽車貸款擔保業務、房貸擔保業務、個人經營性貸款擔保業務、個人消費信貸擔保業務等。
⑥ 融資居間公司簽了合同是不是要付錢,不管貸款成不成功 個人需要找了一個融資居間公司做貸款,開始時簽
一般以合同約定的條款為准,建議仔細看看合同,如果對方要求無合同依據自然可以拒絕。如果有依據你覺得合同條款不合理,建議帶合同找律師研究後再分析了。
上述分析供參考,需要具體幫助,建議帶材料找律師具體溝通分析。咨詢完畢請及時採納結束咨詢。
⑦ 公司之間的借款合同
企業之間相互借貸,歷來為我國法律和政策所禁止。但是,近年來,企業之間以各種形式相互借貸的情況仍然大量存在,因借貸糾紛引起訴訟的案件亦不在少數。 一、企業之間借貸的表現形式 企業之間借貸關系,是指企業法人之間或企業法人與非法人經濟組織之間,由於一方向另一方給付一定數量的貨幣,並要求接受給付的一方在約定的期間內歸還相同數量的貨幣,同時支付一定數量的利息或利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本文所指的企業法人,不包括經國家批准有權經營金融業務的各種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 通常,企業之間借貸的表現形式是雙方以協議形式直接確定借貸關系,協議內容把借款數額、利息、還款期限、違約責任等都加以明確。有的還設定了保證、抵押等擔保條款,並有擔保單位參與簽訂協議。企業之間借貸除了這種典型的表現形式外,在審判實踐中遇到的表現形式還有如下幾種: (一)以聯營形式借貸。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這是聯營的本質特徵。但有的企業法人之間簽訂的聯營協議,雖約定共同經營某一項目,協議卻約定其中一方只負責出資,不參與具體經營活動,只負責在經營活動中監督資金使用情況。不論經營項目盈虧,出資方均按期收回本息,或按期收取固定利潤。這是審判實踐中常見的一種企業之間的借貸。 (二)以投資形式借貸。法律意義上的投資,是指投資者通過注入資金,成為被投資者的股東,並以投入的資金對被投資的企業法人承擔經營風險和承擔民事責任。但是,審判實踐中見到有的投資合同,投資者並不對所投資的項目或對被投資的企業法人承擔經營風險,也不以所投入的資金對被投資法人承擔民事責任,且對所投入的資金不按股權處理,只按債權處理,無論被投資項目盈或虧,均要按期收回本息或利潤。這種投資關系,本質上是借貸關系。 (三)以融資租賃形式借貸。規范的融資租賃,是由有金融業務經營權的機構出資,向借貸人購買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使用,並按期收取租金,承租人只有在合同期滿並付清租金之後,才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但審判實踐中見到有的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並不具有金融業務經營權,其出資向借貸人購買租賃物後,在提供給承租人使用的同時,把租賃物的所有權也一並讓給承租人,承租人只須承擔一次性或分期付清租金的義務。這實質上也是借貸關系。 (四)以補償貿易的形式借貸。有的補償貿易合同,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資金,另一方必須限期歸還或分批歸還本金,並無償提供一部分貨物作為利息或利潤。有的還約定接受資金一方必須以優惠價向對方提供貨物,對購銷關系雙方另行結算。這種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貨幣並要求對方歸還貨幣的合同,在本質上仍是借貸合同。 此外,還有以買賣國庫券,買賣企業債券或簽訂購銷合同等形式借貸的。有的在簽訂買賣國庫券、買賣企業債券合同後,賣方從對方取得貨幣,但並不把國庫券、企業債券交給對方,或者根本沒有國庫券和企業債券。但到了合同約定的期限,賣方又以更高的價格把並不存在的國庫券、企業債券從對方「買回」。這里,雙方給付和收回的只有貨幣,並無其他標的物,因此這也是一種借貸。以購銷合同的形式借貸的當事人雙方中,「購方」向對方「預付貨款」後,到了一定的期限,又向對方收回「貨款」及利息或「違約金」,雙方都不打算交付和接收所「購銷」的貨物,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所「購銷」的貨物。由此可見,雙方實施的實際上也是一種借貸行為。 二、企業之間借貸關系的法律效力 貨幣借貸是一種金融業務,只能由國家指定的機構專營。當前,可以經營借貸業務的,有國家各專業銀行、各地方銀行、交通銀行、城市及農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經批準的外資銀行、合資銀行、金融信託投資機構。 除此之外,各級財政部門可以在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從事財政性借貸;經國家批准設立的各種科學、教育基金會、各種社會發展基金會、各種福利基金會、教育基金會,可在經批準的基金會章程規定的范圍內,有限度地開展借貸業務。上述所有金融機構和經批準的非金融機構開展借貸業務時,都應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 企業之間的相互借貸之所以為法律所禁止,除了違反國家有關金融貨幣專營的規定外,還因為:第一,信貸杠桿是國家對市場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如果允許企業之間借貸,而人民銀行又無法對這種借貸進行管理監督,信貸杠桿的宏觀調控作用便會大為削弱。第二,資金市場的發展規模及資金這種特殊資源按市場規則的優化配置,與國家經濟建設的全局有極大關系。資金市場的主體歷來都是銀行,並且歷來由國家通過制訂和執行金融法規政策調控。企業之間的借貸行為使資金脫離銀行控制而形成「體外循環」,形成不受國家金融法規政策調控和不受人民銀行監督管理的地下資金市場。其發展結果必然使資金市場規模失控,並且使資金不能按市場規則優化配置,這對市場經濟的健康發育和有序運轉及國民經濟的健康均衡發展十分不利。第三,無論是從事商品生產、商品流通的企業還是從事其他服務業的企業,他們制定企業章程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他們的營業范圍時,不可能批准該企業可以從事借貸活動。因此,企業之間的借貸行為也違反企業設立的宗旨和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規。 由此可見,企業之間相互借貸,由於其行為的違法性和後果的危害性,在一般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合同,其借貸行為屬無效行為。但在某些特殊條件下,也可不按無效處理。司法實踐中,不按無效處理的有以下幾種:一是有上下級關系的企業及有投資和被投資關系的企業之間的借貸。例如,集團總公司對集團成員企業之間的借貸,母公司對子公司之間的借貸。二是有聯營、協作關系的企業之間的借貸。例如,一方企業向為其加工生產零部件、半成品的另一方企業之間的借貸。三是依照合同協議有扶持與被扶持關系的大中型企業對小型企業之間的借貸。上述幾種借貸,應以幫助對方緩解資金困難為目的,出借資金的一方,也不應向對方收取高於銀行同類借款利率的利息,並應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 三、企業之間借貸糾紛案件的處理 對於企業之間的借貸糾紛,應當按照維護金融秩序原則、過錯責任原則和公平原則處理。維護金融秩序原則是指對企業之間借貸關系的效力,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金融信貸的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來認定,對這類糾紛的處理,應當有利於維護金融信貸專營的秩序,有利於國家對資金市場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有利於引導企業正確使用資金。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對引起企業之間借貸合同無效的責任及引起糾紛的責任應當正確區分,對在合同履行期間產生的損失,主要是在合同被確認無效後,作為借貸標的物的資金被佔用期間的損失,應當按過錯責任來承擔。公平原則是指在案件審理期間,應當公平地保護雙方企業的合法權益,既要在明確責任的基礎上,使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損失的一方得到合理彌補,又不應使任何一方從無效借貸中獲得不應當得到的利益。 根據以上原則,企業之間借貸關系被確認無效後,對涉及的借貸本金、利息及損失可作如下處理: (一)對借貸本金的處理。 借貸本金作為無效借貸合同的標的物,應當全額返還給出借方。除了借款人按破產程序清算的以外,即使借款人在使用借款時發生虧損,暫時缺少支付能力,也不能免除或部分免除其返還本金的責任。因為免除或部分免除借款人的返還責任,既於法無據,也不符合公平原則。發生虧損是借款人經營失策或使用借款不當引起的。借款人不應把自己的經營風險和經營過錯轉嫁給出借人。至於返還本金的期限,可根據借款人的支付能力合理確定。 (二)對借款利息和損失的處理。 在借貸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對合同中約定的利息和利潤一般不予保護。但出借人在資金被佔用期間,一般都有損失存在。損失的類型有:出借人從銀行貸款後轉借他人,需對銀行承擔利息及逾期還款的罰息;出借人把自有資金出借他人而被長期佔用,自身經營所需資金依靠銀行貸款,因此需要支付利息和罰息;出借人向私人或其它企業以相當於或高於銀行的利率借款後又轉借他人,因此而需要支付利息;出借人因借出的資金無法按時收回,因此而影響自身經營,減少企業收益,甚至產生虧損。對出借人的上述損失及借貸合同中約定的利息、利潤,可區別不同情況處理。 1、借款人將借款用於合法經營時的處理。對借貸合同中約定的利息、利潤不予支持,但借款人如果無償使用資金亦有失公平。因此,不管出借人是否存在損失,借款人均應比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基準利率向出借人支付佔用資金的補償費。如果借款人所付的補償費尚不足以彌補出借人對銀行承擔的利息及罰息,其差額部分可按雙方責任分擔。在一般情況下,出借人違反規定發放貸款,是主要的過錯方,如果出借人以此謀求高於銀行貸款利率的利益,則過錯更甚,差額部分也可由出借方適當多承擔一些。借款人使用所借資金通過合法經營如果有盈利,所得利益應歸借款人。因為資金使用中經營風險由借款人承擔,盈虧自然亦由借款人承受。 2、借款人將借款用於非法經營時的處理。在這種情況下,除其非法經營活動應由有關職能機關依法處理,或由人民法院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處罰外,還應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對借貸合同中約定的利息或利潤應予收繳,並對借款人處以相當銀行利息的罰款。出借人在出借資金時,並不明知對方用於違法經營的,對出借人的損失,應由借款人相應承擔一部分;出借人明知對方用於違法經營而仍然出借資金的,損失應由出借人自行承擔。 3、對出借人其他損失的處理。出借人從私人借款或從其他企業借款後又轉借他人,其前後兩個借貸環節屬違法。其基於前一非法借貸環節因支付利息等產生的損失,應由其自行承擔,不應把該損失轉嫁到後一借貸環節中來,因為其前一環節的利息是依法應當發生的。這同從銀行貸款後又轉借他人所產生的利息損失是不同的。因為銀行借貸是合法借貸,其利息依法應當支付。出借人因資金出借他人而影響自身經營,減少企業收益,甚至引起虧損,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一般應由出借人自己承擔。因為這種損失是出借人自身過錯引起的,並且企業減少收益,增加虧損的原因很多,並不必然和借貸關系有關。 雖然企業間直接借貸為法律所禁止,具有較大的法律風險,但企業之間借貸的可以通過一些途徑使其合法化。以下方式僅供參考! (一)委託貸款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商業銀行開辦委託貸款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托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商業銀行開辦委託貸款業務,只收取手續費,不得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的規定,允許企業或個人提供資金,由商業銀行代為發放貸款。貸款對象由委託人自行確定。這種貸款方式解決了企業間直接融通資金的難題。它是企業間借貸受到限制的產物,是一種變相的直接企業借貸。由於商業銀行將會收取一定的手續費,所以會增加交易成本。但通過此方式可以實現企業之間借貸的合法化。由於企業有權決定借款人和利率,所以對企業來說擁有較大的利潤空間,在企業間借貸受到限制的情況下,不失為一種理想的選擇方式。 (二)信託貸款 按照《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可以作為委託人以信託貸款的方式實現借貸給另一企業。信託貸款的貸款對象是由受託人確定的,信託貸款並不是完全意義上的企業間借貸關系,因為委託人在乎的是收益,而不是借款給誰。 (三)其他變通方式 除上述兩種法律明確規定的方式以外,在實踐操作中可以採取以下變通方式,在形式上實現企業之間借貸的合法化,從而達到企業之間借貸的目的。 1、改變法律上的借貸主體 除法律限制的幾種情形外,企業和公民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依法受法律保護。所以可以個人為中介,將擬進行借貸的企業連接起來,從而實現企業之間資金融通的目的。出借方先將資金借給個人,該個人再將資金借給實際使用資金的企業(稱實際借款方)。同時要求實際借款方為個人的該筆借款,向出借人提供連帶擔保。如果個人不能還款時,則出借方追索個人借款人,並同時要求實際借款人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維護了出借方的利益。 2、先存後貸,存貸結合 企業可以將資金存入銀行,然後用存單為特定借款人作質押擔保,實現為特定借款人融資的目的。同時,出資人可以收取有償擔保費,這是符合《合同法》和《擔保法》規定的。在這種情況下,金融機構在法律上被認定為是出借人,擬出借資金方在法律上被認為是擔保人,並不違背相關法律的規定。但這種借貸安排對銀行和出資人有利,但不利於借款人,因為這會增加借款的借貸成本。 3、通過買賣合同中的回購安排實現企業之間融資的目的 在買賣合同中安排回購條款,「買方」向賣方「預付貨款」後,到了一定的期限,或回購條款成就時,又向賣方收回「貨物、貨款」及利息或「違約金」。通過形式上的買賣合同,實現企業之間借貸的目的。
⑧ 國家機關與企業簽訂的借款協議有效么
好像有規定不許企業間借貸的。應當是違法的無效合同。後果是返還財產,恢復原狀
政府借企業名義簽訂貸款合同,應當屬於無效合同,政府一般情況下是不能直接向金融機構貸款,以其他企業為名,可以看作是以合法形式達到非法目的,並且,政府從企業借款也是違法行為,該合同應當是無效合同。
財政部關於清理整頓部門有償使用資金具體實施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整頓周轉金方案的通知
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的批復
貸款通則
⑨ 融資貸款是什麼意思
融資貸款企業或個人的一種融資方式。
是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是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信貸融資是指企業為滿足自身生產經營的需要,同金融機構(主要是銀行)或者信譽比較好的融資公司簽定協議,借入一定數額的資金,在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融資方式。
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對融資的解釋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9)quot公司融資貸款協議quot擴展閱讀:
融資貸款的主要途徑如下:
1、銀行
需要融資的時候您最先想到的肯定是銀行,銀行貸款被譽為創業融資的「蓄水池」,由於銀行財力雄 厚,而且大多具有政府背景,因此很有「群眾基礎」。
2、融資平台
由於從銀行融資存在一定難度,第三方的融資平台是融資者的不錯選擇,比如國內最大的第三方融資平台 投融界 提供了比較專業的投融資信息服務。
3、信用卡
信用卡隨著商業銀行業務的創新,結算方式日趨電子化,信用卡這種電子貨幣不但時尚,而且對於從事經營的人來講,在急需周轉的時候,通過信用卡取得一定的資金也是可行的。
4、保單質押
保單質押保險公司「貸」錢給保險人嗎?很多人可能會表示驚奇,然而,這項業務確實已經出現了。投保人如因經濟困難或急需資金周轉時,可以把自己的保單質押給保險公司,並按相關規定和比例從保險公司領取貸款。
5、典當行
典當可能是從古至 今最具生命力的行業。通過典當行取得資金,也逐漸開始為百姓所熟知。黃金、珠寶、家電、房地產、機動車等都可以典當,有價證券可以用來質押。
6、委託貸款
委託貸款這也是解決個人資金需求的一種辦法。簡單地講,就是資金的提供者通過商業銀行將資金借貸給需求方,借款人按時將本息歸還給對方在銀行所開立的賬戶,利率在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基礎上上浮3成,具體由雙方商定。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信貸融資
網路-融資
⑩ 企業融資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首先必須了解該投資公司的實力,但這往往卻又很難做到,反過來倒是投資公司先要調查你公司的情況,他讓你委託律師事務所調查你公司的情況,律師費還要你出,你花了錢把自己公司的情況搞得一清二楚交給他,這樣就變成了你在明處而對方在暗處。不管你們開始談的多好,甚至簽定了意向性協議,對方只要以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或《盡職調查報告》,指出你公司還存在某些不足或要你補辦你在短期內根本無法辦到的有關手續,用這樣的方法從實際上將你全盤否定。關於這一點提醒你要特別注意。
其次是必須了解對方的投資信譽,這往往也很難做到,對方提供以往投資情況通常都會掩蓋事實真相。有些國外在華投資公司設立的代辦處往往四下張羅,最可恨的是他讓你花了錢卻辦不成事。
建議委託有資質的律師事務所做反向調查,以免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