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從銀行借款,對股東和管理者有什麼影響
從股價上來看。銀行貸款會因為貸款期間公司需支付銀行貸款利息,導致每股收益有一定程度下降。
站在公司管理者角度,從財務管理學來講,通常地,借款的籌資成本低於發行股票。如果依靠貸款能在一定時間內增強借款人流動性,促進其產銷經營,則銀行貸款對於公司管理者來說是一種有效的方案。
從銀行外借款 企業的應付款就會增多 也就是資產負債率增加 而資產負債率是衡量企業負債水平及風險程度的重要標志。一般認為,資產負債率的適宜水平是40-60%。對於經營風險比較高的企業,為減少財務風險應選擇比較低的資產負債率;對於經營風險低的企業,為增加股東收益應選擇比較高的資產負債率。投資者在分析資產負債率時,立場不同,看到的資產負債率對公司的影響可以或正或負。 從債權人立場看:他們最關心貸款的安全程度,也就是能否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如果股東提供的資本與企業資本總額相比,只佔較小的比例,則企業的風險將主要由債權人負擔。因此,他們希望債務比例越低越好,企業償債有保證。 從股東角度看,由於企業通過舉債籌措的資金與股東提供的資金在經營中發揮同樣的作用,所以,股東所關心的是全部資本利潤率是否超過借入款項的利率,即借入資本的代價。在企業所得的全部資本利潤率超過因借款而支付的利息率時,股東所得到的利潤就會加大。如果相反,運用全部資本所得的利潤率低於借款利息率,則對股東不利,因為借入資本的多餘的利息要用股東所得的利潤份額來彌補。因此,從股東的立場看,在全部資本利潤率高於借款利息率時,負債比例越大越好,否則反之。 從經營者立場看,如果舉債很大,超出債權人心理承受程度,企業就借不到錢。如果企業不舉債,或負債比例很小,說明企業畏縮不前,對前途信心不足,利用債權人資本進行經營活動的能力很差。
⑵ 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想為公司做貸款(有流水走的他個人戶
兩種方案:一、以實際控制人或者配偶名下的固定資產(如房產)到銀行做抵押貸款。
二、向小額公司以個人流水做信用貸款,利息遠高於銀行利息。
(因工商資料不能體現其為實際控制人,用個人流水向銀行做信用貸款風險太高,目前還未聽說哪個銀行可以做這樣的貸款)
(另,兩種方案的前提條件都是:其個人徵信符合貸款要求)
⑶ 銀行貸款要實際控制人保證擔保對實際控制人有什麼影響
摘要 親,貸款人正常支付本金和利息,對實控人是沒有影響的。如果不能正常支付,擔保人有連帶責任,進行支付。
⑷ 哪些情況下,借款人是企業實際控制人
1、因為公司是有限公司,即承擔的法律責任有限,如果還不出來,在企業注冊的實到資金到位的情況下,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是個人貸款就責任無限了,如果還不出來,個人的資產也可以充當抵押來還。
2、舉例而言:擔保公司在做企業貸款時,要求企業法人代表或者實際控制人做借款人。
⑸ 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向銀行貸款還不上了會影響股東的銀行信譽嗎
股東不是借款人,也不是擔保人,不會有影響
⑹ 建行貸款企業換實際控制人有什麼風險
摘要 您好,關鍵是:「建行有貸款」是已經獲得了建行的貸款,還是該貸款還沒有批下來?這兩點不同答案自然不同。
⑺ 公司貸款實際控制人簽字以後會影響個人徵信嗎
公司貸款實際控制人簽字以後,是會計錄個人徵信記錄情況中的。如果公司貸款實控人簽字之後,但是沒有按期還款,是會影響個人徵信的。
⑻ 公司實際控制人貸款
這種問題你也不給個分啥的! 算了,誰讓我仁愛呢!
首先要清楚,你只是法定代表人,你所代表的事務是由董事會授權的,關於特殊事項比如銀行借款,須出具專門的同意借款並授權你作為代表簽署相關文件的決議,這樣你的風險應該是降到最小了!
說實話你不用擔心,銀行考核風險的內容比你多多了,關於決議,他們也會有要求,銀行都敢放,你還怕啥呀!!如果你覺得公司有逃廢債的可能,你可以將風險及可能導致的後果向董事會報告,這樣可以進一步免責!
⑼ 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被拘押,銀行貸款無人簽字,公司會有什麼後果
摘要 一、公司股東不簽字怎麼辦如果無法取得全部簽名,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召開股東會。出席人有股東和公司高層管理,股東有投票權,其他人列席參與探討建議。最後股東決策表決。80%通過,是可以執行決議進行貸款的。但是,如果辦理貸款手續期間,有股東提出要求公司回購持有的股份,所有對外的貸款手續需要停止,至分割完畢。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發生重大經營行為的,需要股東代表大會或股東大會表決通過才能是實行。如果你們按照公司內部有關會議規程,進行會議表決的,超過規定數量如:三分之二以上贊成,董事長或總經理可以簽字辦理相關手續。當然,如果股東不看好擔保形式,在這時提出要退股折現,要求分割股權,屬於正常要求,要予核定通過。少部分的反對,不影響公司的經營,但處理不善,容易轉化成內部矛盾,需要妥善處理。最好還是做通股東的思想工作,否則貸款才辦,又後院起火,造成資金鏈異常的話,80%贊成的股東可能會損失嚴重。
⑽ 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有沒有貸款的權利
你這個問題,提的不清楚,
如該公司有銀行貸款,報表中肯定會有體現並輔助說明詳細內容,徵信系統也會體現出來,那麼這筆貸款顯示的內容為該公司,法人、股東、為責任人。
實際控制人,如有委託某股東代持股的,需要有代持股協議在該公司成立之前,或者最後變更後的章程之前。代持股協議需要進行工商登記才具備實際的法律效應。
實際控制的人的持股的公司有貸款記錄並想與該公司關聯起來的話,就需要提供上述的資料,說明
具體的關聯情況。口頭解釋需要實際、有效的資料作為依據支撐。
最後回到你標題的問題,以實際控制人的名義來替代法人和股東,一般來說銀行是不認可的。
但是實際控制人可以作為,該公司貸款的擔保人、共同債務人、並作為該公司的還款來源之一,從這個方面切入,銀行應該是認同的。希望能幫到樓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