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地產開發貸款開發商要有二級資質是銀監哪條規定的
銀監局沒有這個硬性規定,只規定了一個貸款風險指引。由各銀行自己制定實施細則。從目前的銀行規定來看,幾乎都要求是二級資質以上,這個是從風險控制上考慮。
《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管理指引》第三條 商業銀行應建立房地產貸款的風險政策及其不同類型貸款的操作審核標准,明確不同類型貸款的審批標准、操作程序、風險控制、貸後管理以及中介機構的選擇等內容。
第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對申請貸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深入調查審核:包括企業的性質、股東構成、資質信用等級等基本背景,近三年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以往的開發經驗和開發項目情況,與關聯企業的業務往來等。對資質較差或以往開發經驗較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應審慎發放;對經營管理存在問題、不具備相應資金實力或有不良經營記錄的,貸款發放應嚴格限制。對於依據項目而成立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應根據其自身特點對其業務范圍、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以及股東及關聯公司的上述情況以及彼此間的法律關系等進行深入調查審核。
⑵ 我公司是房地產企業,項目貸款借給其他單位使用,賬務如何處理
1、甲公司與乙公司是借貸關系,甲乙公司仍按獨立企業之間借貸進行賬務處理,雙方應簽訂書面借款合同,約定借款用途、利息標准等事項。甲公司收取乙公司利息應按規定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借款利率不能高過銀行的貸款利率,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要計入營業處收入,不能沖減財務費用。
2、《營業稅稅目注釋》規定,貸款屬於『金融保險業』稅目的徵收范圍,而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根據這一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取得的利息收入均應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⑶ 房地產開發項目需要十億的貸款 應該怎麼辦
現在銀行都給房地產緊縮銀根不貸款了。你要貸10億,只有以其他公司名義貸,找足夠的抵押物和擔保,貸下來後轉給地產公司用,但這樣做屬於違法的,屬於騙貸行為,請慎重。
⑷ 銀行對房地產企業做流動資金貸款有哪些要求
房地產開發貸款:
房地產是房產和地產的總稱,房地產開發貸款是我行向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房地產項目開發建設的貸款;相對於其他業務品種的貸款而言,房地產開發貸款具有收益大、風險高的特點,因此,一般需要在評價綜合收益的基礎上謹慎辦理。
一、房地產開發貸款的種類
按照開發內容的不同,房地產開發貸款有以下幾種類型:
(一)住宅開發貸款。是指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商品住宅項目的貸款,如單體住宅樓、住宅小區、別墅等項目,第一還款來源即為住宅的預售、銷售收入。
(二)商業用房開發貸款。是指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商用商品房項目而非家庭居住用房的貸款。
(三)土地開發貸款。是指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土地開發的貸款。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因資金周轉所需而申請的貸款,不與具體項目相聯系。
二、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的條件
除一般貸款所要求的條件外,申請房地產開發貸的借款人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法人主體資格方面的要求: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公司董事會關於同時申請按揭貸款的決議、授權及公司承諾函,項目前期開發資金落實文件。
(二)項目合法性及可行性證明:
1、用地資料:土地出讓合同、紅線圖、已繳納土地出讓金發票、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已取得項目的土地使用權,且土地使用權終止時間長於貸款終止時間。
2、報建資料:立項批文、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規劃設計方案批復、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報建審核書、施工許可證等,且全部立項文件完整、真實、有效。
3、其他前期資料: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現金流量分析預測及開發銷售進度計劃;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施工合同、監理合同、施工進度月報、監理月報等。
4、其他前提條件:貸款項目工程預算、施工計劃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項目預算投資總額能滿足項目完工前由於通貨膨脹及不可預見等因素追加預算的需要;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一般應達到項目預算投資總額的30%以上,並能夠在銀行貸款之前投入項目建設。
⑸ 請教,可否向萬科集團發放貸款,貸款用途用於旗下子公司具體的地產項目可否發放這樣的貸款
各個銀行規定不同,你應該請教你們銀行的風險管理部。
1、今年對房地產都是收緊的,有的銀行對於房地產項目都是停審停貸的。但是理論上,項目貸款配套流動資金也是正常的。
2、集團統一融資,是趨勢和主流。即一家商業銀行對集團旗下子公司統一盤子考慮,給予集團授信,給予一個總額度,各個子公司在額度內調劑使用。
⑹ 房地產開發商是否需要跟銀行簽訂項目貸款協議
直接跟開發貸款銀行溝通就OK了,這種情況下不用交銀行保證金,如果換銀行做的話要按比例叫保證金
⑺ 房地產項目開發貸款基本流程是怎樣的
房地產項目開發貸款基本流程如下:
1、遞交申請
2、受理調查
3、項目評估
4、核查審批
5、辦理手續
6、資料歸檔
7、貸後管理
8、收貸撤保。
《中國農業銀行房地產開發建設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第十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建築安裝企業直接向開戶行提出借款的書面申請,申明借款金額、幣種、期限、用途、貸款方式、擔保方式、還款來源及償還能力等情況。
第十一條:對開戶行同意受理的借款申請,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的,通知開發商正式填寫《固定資產(中長期)借款申請書》;申請建築安裝貸款的,根據資金期 限,屬於短期貸款的,通知建築安裝企業正式填寫《流動資金(中短期)借款申請書》,屬於中長期項目貸款的,通知借款人正式填寫《固定資產(中長期)借款申 請書》。
第十三條:貸款調查部門對房地產開發貸款合法性的調查,除按照農業銀行貸款管理制度和貸款操作規程規定的調查內容外,還應調查、認定:
(一)從事房地產開發的資格。主要調查借款人營業執照是否真實有效,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是否包含房地產開發、房地產銷售等項目。
(二)開發資質等級證書的有效性。調查開發商開發資質等級證明是否真實有效,是否經有權部門辦理年檢。
(三)土地出讓合同的真實性、有效性。應調查土地出讓合同是否真實有效,土地規劃紅線圖是否經批准。
(四)合法批件的完整性。應調查項目所在地塊的土地出讓金是否已交清,《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開)工許可證》是否齊全有效;已經開始銷預售的,是否持有有效的《銷預售許可證》;上述批件是否為臨時性質的批件。
(五) 貸款用途的合規性。應調查貸款項目開發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調查是否辦理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是否屬改變農 業用地用途進行房地產開發或利用建設項目、規劃許可和紅線圖轉讓等形式變相「炒賣」土地;對利用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的,應調查是 否依法徵用轉為國有土地後可進行有償出讓。
(六)參建、聯建協議或合同的合法性。
(七)對經濟適用住房開發項目,還要調查該項目是否列入國家年度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投資計劃和信貸計劃,減免稅費的證明文件是否真實有效,劃撥土地的取得是否合法。
(八)抵押物的合法性。
根據房地產管理的有關法律、規定,不得用下列房地產進行抵押:
1.違章建築及已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屋、設施;
2.軍事設施;
3.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滿二年未動工開發,可以無償收回的土地使用權;
4.國有土地使用權已抵押登記的地上房屋所有權,地上房屋所有權已經抵押登記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物。
根據房地產法對房地產轉讓的有關限制規定,應避免用下列房地產進行抵押:
1.未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的;
2.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未完成投資總額25%以上的,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未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的;
3.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土地,未轉為國有土地的。
對建築安裝貸款的合法性調查,除按照農業銀行貸款管理制度和貸款操作規程規定的調查內容外,還應調查、認定:
(一)從事建築安裝的資格。主要調查借款人營業執照是否真實有效,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是否包含建築安裝、裝修等項目,營業執照是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二)建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的有效性和建築活動的合法性。應調查建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是否有效,是否經有權部門辦理年檢,其建築活動是否超越該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是否用其他建築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三)外地企業承建許可證。應調查外地注冊的建築安裝企業是否持有進入本地區承建項目的許可證,許可證是否真實有效。
(四)建築安裝企業提供的中標和承建合同、協議真實有效。
(五)貸款實際用途合規。是否用於墊資承包等國家政策所列禁項。
第二十條:房地產開發貸款以及建築安裝中長期貸款實行逐筆核貸,逐筆發放,按照工程設計和實際施工進度的需要逐筆辦理貸款發放手續。
⑻ 申請住房開發貸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需幾級資質
房地產開發資質應為三級(含)以上,其實收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
(一)產品定義
住房開發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商品住房及其配套設施開發建設的貸款。對住宅部分投資占總投資比例超過50%的綜合性房地產項目,其貸款按住房開發貸款管理。
(二)借款人條件
借款人向銀行申請住房開發貸款,應符合以下條件:
1. 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的企業法人;
2. 產權清晰、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經營管理規范、財務狀況良好;
3. 具有貸款卡,並在我行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賬戶;
4. 借款人為綜合性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房地產開發資質應為三級(含)以上,其實收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
5. 借款人為項目公司的,應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實收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
6. 借款人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注冊資本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7. 信用良好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8. 貸款人規定的其它條件。
(三)貸款項目條件
1. 已納入國家或地方建設開發計劃,其立項或備案文件合法、完整、真實、有效;
2. 具備《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3. 項目資本金不不低於項目總投資的35%(經濟適用住房項目除外),且能夠在使用銀行貸款之前投入項目建設;
4. 貸款項目符合當地市場需求,經評估符合我行規定要求;
5. 貸款人規定的其它條件。
(四)貸款方式
執行我行貸款擔保管理相關管理規定,應採取抵押、質押方式。對無法提供抵(質)押擔保能力不足部分可採取保證擔保方式,貸款人須確保貸款擔保合法、充足、有效。
(五)貸款期限及利率
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資質不夠可以找南京潤利辦理。我上次就是在那裡辦的,效率高,服務好。
⑼ 用房地產項目抵押貸款,已經審批通過,請問款項可以分別打入兩個不同公司的賬戶嗎
這個同貸款銀行去溝通,只要符合貸款目的,貸款也不是必須只能打到申請人賬戶。
上述分析供參考,需准確幫助,建議帶材料找律師具體溝通。咨詢完畢請及時評價結束咨詢。
右側電話限僅北京地區撥打咨詢,外地有委託代理意向也可聯系,接通後請先說明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