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我是公司掛名股東,現在公司被起訴法人連帶公司都被列入失信人,我作為股東現在想做貸款可以嗎
公司 被告。跟股東沒有任何一點關系。只只要老公不在出租過程中,違規比如說需要出資出頭出租,或者是出租不實等問題,那麼就不會找到股東的頭上。雖雖然是大明湖東,但是如果一旦出現虛假出資,抽逃數字的話,那麼就會承擔責任
㈡ 公司被訴訟期間能申請貸款嗎
銀行知道了就不會受理戶審批。銀行事前不知情,然後發放貸款了,事後銀行產生損失或者未產生損失而知情了,銀行可以依法追索公司還款,而不論貸款是否已經到期。
㈢ 我欠公司小額貸七千二百多,二年了,被起訴了,怎麼辦,暫時還不上可不可以分期還
如果你要分期付款的話,你應該多和公司商量,如果他們同意的話當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他們不同意,你就得想方設法的歸還。
㈣ 企業被工人起訴對貸款有影響嗎
企業被工人起訴對貸款是否有影響,關鍵是看工人起訴企業是關於哪方面的事情,如果只是工作,這樣的事情的話,是對貸款沒有影響的。
㈤ 公司因經濟糾紛被起訴了。現在債務已經還清。能從銀行貸款嗎,該怎麼貸。望各路老師指教
你老公跑了,當然找你,銀行會起訴你的。你們還有房屋等共同財產在那裡,可以抵債的的。
不能,因為保證人對於借款人的情況知情或應該知情,不能因為應知未知的理由來對此接觸保證責任。但保證人可以將事情告知銀行,配合 銀行收回該筆貸款
你的行為,在法律上應當是代理,按法律規定,其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公司)承擔。 一、對方起訴你,那是對方的權利;法庭是否認可,那是另一回事。 二、你作為代理人,作為共同被告,被起訴也很正常; 三、民事借貸糾紛,不會因為公司不能歸還,...
㈥ 公司的帳戶被法院封了能貸款嗎
在你公司起訴前,就可以申請法院凍結債務人的銀行賬戶,這是訴前財產保全,如果賬戶上有款項,對方應該與你公司協商還款,否則你公司應該在法院裁定1個月內起訴,過期後法院要解除凍結,
另外也可以在起訴後申請保全對方財產,稱為訴訟保全,
不管何時申請財產保全,都要寫保全申請書,提供你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蓋公章,提供擔保財產,交納保全費。
㈦ 公司法人被起訴經濟糾紛,同一個法人開的公司還能貸款嗎
帳戶沒凍結前、可以、但誰趕把款貸給有債務糾紛的人哪、請採納
㈧ 起訴期間,能不能貸款
一、法律依據
1、《民事訴訟法》
第231條 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託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第232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2、《民訴意見》
294、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的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是指在按銀行同期貸款最高利率計付的債務利息上增加一倍。
295、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非金錢給付義務的,無論是否已給申請執行人造成損失,都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已經造成損失的,雙倍補償申請執行人已經受到的損失;沒有造成損失的,遲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案件情況決定。
二、計算公式
1、債務利息=債務本金×利息計算天數(判決確定的應當給付日始~判決確定的履行日止)×同期銀行貸款年利率
2、遲延履行利息=(債務本金+訴訟費+保全費等)×利息計算天數(判決確定的履行日始~實際履行日止)×同期銀行貸款最高年利率×2倍/360天
3、銀行同期貸款最高年利率=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年利率×逾期還款上浮幅度(如現行的幅度為150%)
三、例
2006年12月5日送達一審判決書判令:
1、給付欠款595791萬元及該款自2005年12月1日起至實際清償日止的逾期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逾期利率標准計付)。
2、案件受理費及其他訴訟費14908元,訴訟保全費3770元。
3、本判決書生效後10日內履行完畢。
2007年4月19日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2007年7月12日履行完畢。
欠款匯總表(利率分階段計算,就不細表了)
欠款項目 金額
本金 595791
訴訟費 14908
保全費 3770
本金逾期付款利息
(2005年12月1日至2007年4月29日) 77458.05
判決履行期屆滿後的逾期付款利息
(2007年4月30日至2007年7月12日) 21598.95
合計 713525.64
參考: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意見》第294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的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是指在按銀行同期貸款最高利率計付的債務利息上增加一倍。」
中國人民銀行 2006年4月28日,將人民幣最高貸款利率調整為6.39%。
假設甲公司欠乙公司人民幣10萬元整,人民法院判決甲公司最後的履行還款期限是2006年4月30日。但是到了2006年4月30日後,甲公司還是沒有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最後還款義務,乙公司在2006年5月1日後,有權隨時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甲公司給付欠款,並支付遲延履行金。
乙公司申請執行,假設甲公司是2006年11月1日履行還款義務。那麼甲公司除了應當給付乙公司人民幣10萬元欠款外,還應當支付乙公司遲延履行金人民幣6390元。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00000元(本金)X 6/12年 X 2 X 6.39%==6390元
㈨ 如果公司被員工起訴到法院或者是被員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公司申請貸款或融資有影響嗎
如果不涉及資產被凍結,這是沒有影響的。一旦員工申請法院凍結公司資產並獲得同意,那是有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