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給別人代持股當法人,現在公司要貸款.會有什麼風險
法人代表風險如下:
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責任在《民法通則》第49條有規定: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也即是說,法人代表(就是指公司的董事長之類的執行機關)的大多數合法經營都會被視做企業法人的民事行為,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從事企業法人在登記時核準的相關經營,合法經營,並在企業破產、解散或撤銷時,及時登記公告,法人代表是不會承擔責任的。
㈡ 如果幫人做法人代表貸款會經過法人嗎
這個問題描述的不是很清楚,不知道你想幹嘛,不過法人代表是代表法人行使法定權力的,行使的後果是由法人承擔的。但法定代表人行使權力是有限制的,不能隨心所欲的行使,一般受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限制!
㈢ 我幫親戚做了法人,以公司的名義貸了款,如還不上款,我該怎麼做才能把法律風險降到最低
你好!
做為任何一個企業的法人代表,其在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管理的同時,最重要的是,必須對該企業的所有合法經營行為和非法經營行為負責,為該企業的所有債權和債務負責。
由此可見,做為一位企業的法人代表的責任是非常重大的,並不是一個好光環。
建議,這也是生意場上最忌諱的:如果這個企業不是你自己的企業,或者不是你真正有股份的企業,建議你不要趟渾水。尤其是對自己不了解的企業。
如果一定要你朋友做法人代表,那麼建議你朋友也必須是這個企業的總經理。因為僅僅是法人代表是毫無意義的,不但要背負所有責任,在實際經營中又沒有實權,沒有實權就很難控制和阻止其他人在日常經營中的任何行為,一旦出現違法的事情,黑鍋只得你朋友背。
㈣ 關於替親戚公司當法人貸款的事
你主要起到擔保的作用,貸款人如果無力償還,擔保人是要還的,不然是要犯法的,民間有好多的擔保公司,專門替別人擔保貸款,不過對貸款人資格審查很嚴格的,用處不大,假如他無力償還你還是負法律責任的。
㈤ 為別人當法人貸款,然後在貸給別人,那我還不上怎麼辦
去坐牢唄,所以千萬別亂貸款
㈥ 我是法人 空殼公司 幫人貸款 如果客戶還不起 我有什麼責任
首先,貸款是公司行為。如果逾期不還,公司須承擔法律責任。其次,法人代表(股東)以認繳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最後,逾期不還,進入訴訟程序判決後,法人代表還會被列入涉訴人員。當擔保抵押物不足以償還債務的,公司注冊資本承擔繼續償還義務。沒有足額出資的,追繳個人資產償還。拒不償還的,列入失信執行人,繼續追繳,甚至拘留。影響到很多了,包括個人消費、個人貸款、個人經營、子女上學等等。
㈦ 朋友讓我做法人,去做貸款,我們之間內部簽個協議
這種最好不要做,搞不好他把錢搞走了,銀行找你還錢,最後你找不到他人,幾十年的關系在法律上一毛錢用都沒。
㈧ 他人的公司法人用我公司名義去貸款 會有什麼風險
1、他人的公司法人用自己公司名義去貸款的風險是一旦由借殼公司在銀行辦理貸款,從法律角度說,該公司就要承擔貸款的使用和償還責任,並且此類貸款不具備真實性,故還要承擔騙貸責任,以金融詐騙論處。其結果是你公司既要承擔經濟責任,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2、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獨立的財產,能夠依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並以自己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組織。
3、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㈨ :,幫人當公司法人,又幫公司從銀行貸了錢,後公司換了法人,原來的那個法人還有貸款責任嗎
這么說,如果前法人當初幫公司貸款手續正常,完全合規合法,那麼公司換法人後,就算以後還不了貸款,也與前法人無關了。但是,如果當初財務弄虛作假,通過行賄手段拿到貸款,那麼以後追究責任的話,肯定要吃官司的。
㈩ 我給別人公司做法人貸款,我不控股如果還不上我會承擔什麼責任
貸款錢: 1、確實沒償能力應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款期間或者期歸 2、貸款機構起訴院勝訴履行期未履行院判決申請院強制執行 3、院受理強制執行依查詢貸款名房產、車輛、證券存款 4、貸款名沒供執行財產拒絕履行院效判決則逾期款等負面信息記錄信用報告並限制高消費及入境甚至能司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