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法人在貸款時簽了個人連帶責任被執行時會不會連累到家屬配偶
不會的。當需要承擔連帶償還責任的時候,只能用當事人自己的財產進行償還。因為這不是當事人借貸用來進行夫妻共同生活所產生的債務,是當事人的個人行為,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要為自己的民事行為承擔責任。
『貳』 公司貸款法人責任的問題
應該是公司法人要負責這筆貸款,如果公司負不起這個責,那麼銀行會去向擔保公司要的,這是正常處理情況.
但是你的情況比較特殊,從字面上看應該是銀行與企業共同做案的騙貸案,,因為借款合同由公司法人簽的,並且是不能由他人代簽的,並且轉貸時,公司的法人已經不是你啦,正常情況下,這筆貸款是批不下來的,
所以上述情況總體上你是不用負什麼多大的責任的,但是你也不是一點麻煩也沒有的,畢竟簽的是你的名字,並且起先公司的法人是你,如果在企業股權與法人轉移時,沒有跟銀行打好招呼,把債務也轉移過去,還有如果在簽名時有你的身份證,那麼他們可以用你和身份證與公司公間做假的委託證明的,更要說明的是,如果你主觀上知道他們的騙貸行為,那麼你還是要負一定的責任的,
現在對你最不理的因素是,你在公司做過事,估計也簽過名,如果簽名是仿你筆跡寫的,並且相關檢定結果是你寫的,那麼,並且你這公司又不是有限公司,那麼估計你挑到黃河也洗不清啦,還有,說實在的,現在的擔保公司大多數是黑社會組織弄的,這方面也可能給你帶來一定的麻煩的.
記著一句話,為老闆幹活是可以的,但是替老闆干違法的事,還是不做的好.
『叄』 公司貸款法人要承擔連帶責任,夫妻另一方是否要承擔連帶責任
前一陣子「經濟與法」報道了一個相關的案例,
如果夫妻的另一方沒有花公司法人掙的錢,就不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否則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肆』 公司股權轉讓後,原法人還需履行與銀行簽訂的貸款法人自然人連帶保證合同的連帶責任嗎
上述問題中需要明確,這只是涉及股份的轉讓,公司主體並未注銷,也未成立新公司,只是股東的變化,那麼對銀行來說,借款熱主體是沒有變化的(你內部股份所有人變化與銀行無關),他手中的借款合同也不會由於借款人股東的變化而失效,保證人當然也同樣要履行保證責任。
以上案例中,混淆了法人主體與法人代表的關系,法人是指公司 法人代表是指代表公司對外經營的一個代表,不是一個概念。法人代表換了不影響以公司名義對外借款,我覺得說到這已經很清楚了 不贅述。
可能原法人代表會覺得有些冤枉,我已經不是法人代表了為什麼還要承擔責任?這是你個人的問題,應該在轉讓股份期間和新的股東談妥,並與銀行協商可否辦理補充協議,變更個人擔保。但這也是需要銀行同意的,如果你身價百萬,換一個身價10萬的,可能銀行也不會同意。
『伍』 有限責任公司貸款法人要承擔連帶責任,夫妻另一方是否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這個問題中的法人是誰?公司才是法人,你說的是法寶代表人吧?
如果法寶代表人以個人名義為公司貸款提供了擔保,夫妻另一方無需承擔連帶責任,因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只有處置自己那一部分的權利,沒有處置另外一方部分的權利。就象夫妻的共同財產:房產,沒有另一方的同意,單方面是沒有處置權的。
『陸』 法人貸款,公司承擔連帶責任,股東連帶么
需要看股東簽保證合同沒有,
一般銀行會要求大股東簽訂,
小股東可以不需要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