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股東在法人和其他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拿公司營業執照去貸款,法人個不知情股東該怎麼辦😱
你好,股東沒有經過股東會決議擅自以公司名義貸款,如果該股東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就無權以公司名義貸款。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如果銀行知道或應當知道該股東無權代表公司以公司名義貸款仍然貸款,則銀行不構成善意,該貸款合同無效,公司無需承擔責任。另一種情況是,如果該股東在貸款時,銀行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該股東無權代表公司貸款,則銀行屬於善意第三人,貸款合同有效,公司需要向銀行承擔還款義務,公司還款後,可以向該股東追償。股東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且向銀行貸款時沒有提供股東會決議即擅自以公司名義向銀行貸款,銀行對此負有合理審查義務,現在銀行沒有審查,把錢貸給了你們公司,具有一定過失,你們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貸款合同無效,公司不負有還款義務,只能向該股東主張還款。當然,你們公司也可以在事後選擇追認,承認該貸款合同有效。
② 公司法人不知情股東能否以公司名義貸款
現在貸款不像以前,都需要本人到場,因為簽署合同等都要本人簽署;至於以公司的名義也不用擔心,公司貸款也要法定代表人簽署,但是風險也是有的,因為他可以相關的委託,對於審核不嚴密的銀行有可能貸款成功。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貸款指債權人(或放貸人)向債務人(或借款人)讓渡資金使用權的一種金融行為。
③ 有限公司法人以公司名義在其他股東不知情私自到銀行貸款私用,那股東有責任還款嗎
由公司承擔還款責任。
在所有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名義向個人借款,由於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為代表公司 ,因此,這種情況應當由公司承擔還款責任。 法定代表人的行為未經股東會議通過,公司償還借款後,可以向股東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償。
根據《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股份公司股東不知情能貸款簽合同嗎擴展閱讀
根據《公司法》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④ 公司大股東在小股東不知情情況下向銀行貸款,後來還不上貸款,請問小股東要承擔責任嗎
小股東以其在公司中的股份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公司貸款不一定要通知所有股東,只要佔股份絕大多數的股東知道並且同意即可。如果貸款行為違法的話,小股東可以就其損失向大股東索賠。
⑤ 如果股東在法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以公司名義借款,非股東法人代表沒有簽字,但有公司的蓋章,借款是否有效
按照法律規定,借款合同是實踐性合同,如果該借款沒有打到公司賬號,則可能該借款不生效。
即使最終法院認定借款有效,由公司承擔責任,與法人代表沒有關系,公司在償還借款後可以向股東追償。
⑥ 法人代表在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外面以公司的名義借錢,簽合同,股東需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律師建議如下:
1、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即股東只要按照規章足額繳納了出資,那麼公司對外所欠的債務跟股東是沒有關系的。因此你不需要承擔返還的義務。
2、只有在對方能證明公司與股東的關系存在混合,即公司受股東的控制,在業務和收益上與股東混合,公司的錢都進入股東的賬號,那麼股東是需要與公司一起承擔法律責任。但從你股東離開公司1年多,沒有參與公司任何決策來看,股東與公司是嚴格分開的,因此股東不須與公司一起承擔法律責任。
3、只有股東沒有盡到規定的出資額,那麼在公司的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欠債務時,股東需要在未出資的限度內承擔法律責任。打個比方,股東按照規定需要出30萬,但實際上股東只是出了15萬,那麼如果公司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比如還差30萬,那麼股東就需要在其未繳納的15萬內承擔責任,即股東只需要還30萬中的15萬。這個也是股東有限責任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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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公司某股東私自借款欠債,不知情的股東需要承擔責任嗎
法律問題:有限公司的法律責任,兩人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中一個股東在另一個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借了很多外債並存入了自己的私人賬戶上,不知情的股東是否還要對這些債務承擔責任? 周律師:以公司名義借款,則由公司承擔責任,不知情股東可以要求借款股東將款返還公司,否則追究其刑事責任。 趙律師:股東以出資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如果您需要更專業的解答,請進入首頁進行免費律師咨詢,撥打免費法律咨詢電話。 相關知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 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釋義: 本條是關於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知情權的規定。 在實質上規定了股東知情權。本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股東出席股東大會、對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需要對公司的相關情況有一定的了解。然而,股東不直接參與公司的日常管理,對公司經營狀況並不了解,因此需要一定的途徑獲取相應的資料。知情權的規定就為股東了解公司狀況提供了可能,有利於股東權益的實現和保護。 基於公司的經營狀況直接關繫到股東的利益,規定股東有權就公司經營提出建議和質詢,有利於集思廣益,公司管理機關改善經營。
⑧ 股東在法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簽署的協議是否有效
法人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都是有效的,除非對方明知道該份合同是未經公司同意而簽訂的。如果法人簽訂的合同損害了公司或者股東的利益,股東可以要求法人賠償損失。但對簽訂合同的另一方來說,他依然有權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履行義務。
對協議雙方是有效的。但對於其他善意第三人是無效的,若該名義上的持股人將股份移轉的,第三人取得股份,股東只能要求名義持股人賠償。辦理工商登記,並在公司股東名冊上載明為股東。
(8)股份公司股東不知情能貸款簽合同嗎擴展閱讀
《公司法》第十六條具有相應的外部效力,根據該條規定合同相對人負有對公司內部決議進行形式審查的義務,即合同相對方應當要求公司提供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
即擔保人未向債權人出具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擔保認為法定代表人未經股東會決議、以公司名義為公司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構成越權代表,債權人應當知道其越權代表,不屬於受法律保護的善意相對人,進而認為擔保合同無效。合同無效。 《公司法》第十六條是公司內部管理性規范,違反不影響公司對外擔保合同的效力。即使擔保人未向債權人出具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擔保合同也為有效。
⑨ 公司股東不知情,法人可以拿公司營業執照去大額貸款嗎怕莫名其妙背上債務。謝謝!
可以。
不過你可以放心。真到簽貸款協議時,股東是必須面簽才行的;所以公司貸款股東是肯定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