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各公司集資、籌資或貸款由哪個部門負責
董事會親自動手,或者下設專門部門,或者是事業發展部
⑵ 開發商貸款歸開發商哪個部門管有專門負責融資的部門么
開發商一般都設置了專門涉及企業投融資的部門,有的是財務融資部,有的是單獨設置融資總監來專管,有的是只設置了一個簡單的融資專員來管理,更多的是專門設置投資管理部或投融資部來運作和管理投融資項目。
龍湖地產由龍湖集團投融資中心負責管理整個集團的投融資事宜,部門負責人為投融資總監張艷女士。
我們是同行。
⑶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向銀行貸款,是公司承擔責任還是個人承擔呢
你這是好多問題,但最跟本的問題是你跟本沒搞清楚。就是代款人是公司還是個人?
1、如果是個人貸款,跟公司沒有任何關系;如果是公司貸遠貸款,那公司應該承擔責任。因為他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進行法律行為。
2、如果是公司的貸款,不管法定代表人換成誰的,公司都要承擔責任。跟原來的法定代表人沒一關系。銀行不會向個人追究責任嗎。
3、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法人法律上規定負責人。他可以不用任何的受權代表公司進行法律行為。有沒有股東會的同意,都不會構成詐騙。因為公司章程的規定是公司內部管理行為,所以不能對抗法律。公司股東可以招開肥股東會,行使股東權力。
4、假設股東抽資出逃,別有股東只對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抽資出逃行為是犯罪行為,投東可以報警。如果「抽資出逃」行為導至公司破產,股東也只對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希望對你有幫助,請採納!
⑷ 做為公司小股東公司貸款本人需承擔哪些責任
法人還款。法人不履行還款責任,最後起訴的話,以你的占股比例承擔責任,最高以你的出資額為限。
⑸ 公司貸款法人責任的問題
應該是公司法人要負責這筆貸款,如果公司負不起這個責,那麼銀行會去向擔保公司要的,這是正常處理情況.
但是你的情況比較特殊,從字面上看應該是銀行與企業共同做案的騙貸案,,因為借款合同由公司法人簽的,並且是不能由他人代簽的,並且轉貸時,公司的法人已經不是你啦,正常情況下,這筆貸款是批不下來的,
所以上述情況總體上你是不用負什麼多大的責任的,但是你也不是一點麻煩也沒有的,畢竟簽的是你的名字,並且起先公司的法人是你,如果在企業股權與法人轉移時,沒有跟銀行打好招呼,把債務也轉移過去,還有如果在簽名時有你的身份證,那麼他們可以用你和身份證與公司公間做假的委託證明的,更要說明的是,如果你主觀上知道他們的騙貸行為,那麼你還是要負一定的責任的,
現在對你最不理的因素是,你在公司做過事,估計也簽過名,如果簽名是仿你筆跡寫的,並且相關檢定結果是你寫的,那麼,並且你這公司又不是有限公司,那麼估計你挑到黃河也洗不清啦,還有,說實在的,現在的擔保公司大多數是黑社會組織弄的,這方面也可能給你帶來一定的麻煩的.
記著一句話,為老闆幹活是可以的,但是替老闆干違法的事,還是不做的好.
⑹ 企業騙貸追究誰的責任
根據刑法第三十條和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單位不構成貸款詐騙罪。對於單位實施的貸款詐騙行為,不能以貸款詐騙罪定罪處罰,也不能以貸款詐騙罪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那麼,是不是單位實施貸款詐騙行為就不承擔任何刑事責任呢?不是的。實際上,無論是貸款詐騙罪,還是合同詐騙罪都是從傳統的普通的詐騙罪演化而來的。所以,貸款詐騙罪可以與詐騙罪、合同詐騙罪之間形成競合關系。單位實施貸款詐騙行為,盡管不構成貸款詐騙罪,但是可以構成合同詐騙罪,所以,對於單位實施貸款詐騙行為的,不能以貸款詐騙罪定罪量刑,也不能以詐騙罪定罪量刑,但是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除非單位貸款行為沒有藉助於合同形式,但這是不可能的。 這時根據雙罰制,單位和直接責任人員都要承擔責任。
但是不管刑事責任怎麼承擔,民事責任單位肯定是跑不掉的
⑺ 公司借款法人是否承擔
一般由公司財產承擔,法定代表人原則上是不承擔的。公司具有獨立人格,公司財產不足償還全部債務的,可申請破產。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於公司法人人格否認的特定情形的規定,即第二十條第三款所述之「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和第六十四條所述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四十九條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⑻ 非法集資案中公司負責貸款人員的責任
您好
如果是直接操作人員並造成後果是要負責任的。一般責任的定罪量刑要看該人員在該案中起到的作用大小。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與
集資詐騙罪
的量刑是不同的,如果是從犯可以減輕處罰的。
非法集資
牽涉到信貸人員在該案中是否著手實施並造成嚴重後果。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