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身份證被他人冒用進行貸款,至今未還,產生的不良記錄如何消除 高分懸賞!!
起訴銀行。因為貸款都要有本人簽名的。 銀行貸款檔案的簽名不是你的,自然貸款就不是你的了,黑名單就可以清除了。
請採納。
㈡ 身份證被公司冒用貸款這么辦現以被法院判決以被國家上了黑名單一
法律的事情走法律途徑解決。
起訴公司,返還清白,彌補損失。
你要證明身份證是被冒用的,並且你所有的賬戶里沒有收到任何貸款。
㈢ 我被老單位盜用身份證惡意貸款,自己並不知道,該如何處理並恢復個人信用
在沒有弄清真相之前,不要輕易就說是「惡意」,更不要輕易報案,不然對你和原單位都沒有好處。應該找原單位協商處理,還可以適當得到補償。
這種情況的發生,通常是原單位授信額度已超標,但是還需要貸款的情況下,沒辦法不得已而為之,一般情況下都會在不驚動你的情況下將貸款還清的,只是暫時借用你的名字而已。如果到期不處理或是明知企業已經面臨倒閉還借用你的名字貸款,那就有點惡意的性質了。
不過不用過分擔心,即使貸款還不上,合同上沒有你的簽名也是無效的,不會追究你的責任,不過還是會影響你的信用記錄。
如果該筆貸款現在已經逾期,並對你的信用記錄產生了影響,你可以根據影響程度跟原單位協商解決,要求他們限期還清貸款,並適當作出賠償,否則就到經偵大隊告他們詐騙貸款。
㈣ 身份證被冒用貸款,本人有責任還款嗎
身份證丟失者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由冒用者承擔
㈤ 13年前身份證被盜用,騙取銀行貸款,影響信用怎麼解決
報警;
打官司,狀告銀行,讓銀行賠錢,並取消不良信用記錄。
㈥ 身份證被盜用貸款,誰來還這筆貸款
冒用者還款——
公安部明確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時,各相關證件使用部門負有核對人、證一致性的義務,確認無誤後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
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明確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㈦ 身份證被盜用作貸款,應該怎麼辦
1、若是個人身份證被盜用進而產生了不良信用記錄,那麼當事人在有充分根據的前提下,可提出上訴,由法院裁定。法院最終裁定當事人確實是屬於身份證被盜用而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當事人的不良信用記錄最終可在銀行徵信系統里被消除。
2、若當事人沒合理的根據證明自己的不良信用記錄是身份證被盜用而產生的,那麼就需要承擔對應的法律後果。一方面需要還清欠款,同時,若想消除不良信用記錄,就只能用新的信用記錄來覆蓋原來的信用記錄。
3、個人不良信用記錄保留最長時間為五年。當事人在欠款之日後五年時間內保持良好信用記錄,五年以後,即可消除不良信用記錄。如果必要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