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手機貸款逾期會不會被判刑
不涉及刑事犯罪的一般不會被判刑的,就看你的貸款有沒有涉及惡意逾期了。
❷ 欠手機貸款逾期,通知開庭會坐牢嗎
1、一般來說是不會坐牢的。
2、貸款逾期一兩個月的話銀行不會立刻就起訴一般會先打電話來催借款人還款,還不行的話銀行會有專門的人出面跟借款人溝通商量的看這個問題怎麼解決。
3、建議大家在這個時候要積極的與銀行一起協商怎麼處理貸款逾期比如將還款期限延長,減少每月還款額度等這樣的化銀行就不會起訴你如果你既不能正常還款了態度還不好特別不配合的話就會被起訴但還不至於坐牢。
4、但是如果是法院判決後有能力還款而不還款那法院會強制執行,並追究相應的責任不排除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
❸ 手機貸款逾期被起訴了會坐牢嗎
按揭手機逾期不還款,屬於民事糾紛,債權人會起訴債務人,查封債務人的財產,判決生效後,債務人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債權人會申請法院執行債務人的財產,劃撥債務人的銀行存款,債務人一般不會承擔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❹ 分期手機逾期多久會坐牢
分期付款買手機屬於民事法律行為,如果無力還款的,根據尚欠到期金額占總金額的比例,賣方可起訴要求付款或者解除合同並要求支付使用費,買受人不會被通緝坐牢。
無力支付購買手機價款的,雙方之間的糾紛是民事糾紛,對民事糾紛應當通過民事法律程序解決,而不能通過刑事法律程序解決民事糾紛,通緝抓人是刑事措施,不能用來解決民事糾紛
如果因為客觀原因不能按期償還的,對方起訴後,由人民法院判決按期償還錢款,不然人民法院可依法強制執行,查封凍結你的財產和收入.
注意:如果查明你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開始就不準備償還,或者本身沒有能力償還卻惡意貸款的,涉嫌詐騙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會坐牢的。(基本上很少會有這樣的人吧,並且這樣的人對方一般也不會同意貸款)。
《合同法》
第159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數額付款。
第161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
第167條規定,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據此,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數額付款,如果無力支付的到期金額達到手機總價款的1/5,賣方就有權解除買賣合同並要求支付手機使用費,當然,賣方也可以直接起訴要求支付尚欠的全部價款。
❺ 手機貸逾期多久要判刑
手機貸逾期一般不會判刑的,只有涉嫌貸款詐騙罪才能判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❻ 貸款買手機逾期三個月沒還 會被判刑嗎
不會被判刑,但是會產生高額的逾期費用,建議盡快償還欠款。
建議盡快償還欠款,造成嚴重逾期將面臨:
一、承擔高額逾期費用。
對於逾期費用,不同網貸平台的名稱不同,收費標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罰息、逾期管理還是其它五花八門的名字,收費標准都非常高。因此,有能力按時還款的,千萬不要逾期。
二、承受平台花式催收。
催收一般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剛逾期幾天,平台客服MM輕聲細語、溫馨提醒,告訴您已經逾期,請按時還款;第二階段,逾期較長時間,平台客服嚴肅警告,威脅再逾期不還將面臨嚴重後果;第三階段,逾期很長時間,平台不再好言相勸,開始展開實際行動。
實際行動分為很多種,例如:平台給你的親戚朋友推送你的欠款信息,讓你在朋友圈裡顏面掃地;平台排專門的催收人員上門催收, 面對面溝通要賬等。當然,這些還是比較溫和的。有些平台將催收外包出去了,由專門的催收公司進行催收,前段時間爆出的催收公司「暴力催收」,相信借款人都不願意遇到。
三、人行徵信產生污點。
目前,大部分網貸平台還沒有接入人行的徵信系統,但接入人行徵信已經成為一個必然趨勢。以後網貸平台借貸逾期不還,將會和銀行貸款、信用卡逾期一樣被記錄到人行的徵信系統中,產生信用污點。如果說之前的後果,僅僅是顏面掃地的話,那麼徵信產生污點後將會影響到實際生活,想買房沒辦法貸款,想買車沒辦法按揭等等。
四、被告上法庭。
借貸之後長時間逾期或者說故意不還,額度超過2000之後,就已經可以構成詐騙犯罪,有被網貸平台告上法庭的危險。一旦法院判決網貸平台勝訴,那麼借款人除了要支付需要還的款項外,還要支付雙方訴訟費用和巨額罰款。
❼ 手機貸款逾期多久會被起訴
一般逾期半年以上可能會被起訴;
逾期嚴重面臨的後果:
一、承擔高額逾期費用。
對於逾期費用,不同網貸平台的名稱不同,收費標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罰息、逾期管理還是其它五花八門的名字,收費標准都非常高。因此,有能力按時還款的,千萬不要逾期。
二、承受平台花式催收。
催收一般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剛逾期幾天,平台客服MM輕聲細語、溫馨提醒,告訴您已經逾期,請按時還款;第二階段,逾期較長時間,平台客服嚴肅警告,威脅再逾期不還將面臨嚴重後果;第三階段,逾期很長時間,平台不再好言相勸,開始展開實際行動。
實際行動分為很多種,例如:平台給你的親戚朋友推送你的欠款信息,讓你在朋友圈裡顏面掃地;平台排專門的催收人員上門催收, 面對面溝通要賬等。當然,這些還是比較溫和的。有些平台將催收外包出去了,由專門的催收公司進行催收,前段時間爆出的催收公司「暴力催收」,相信借款人都不願意遇到。
三、面臨全國信任危機。
現在網貸平台都建立了黑名單制度,黑名單各平台之間已開始互通。在一家平台借款逾期不還,在其他平台再借就十分困難。除此之外,網貸平台會將黑名單通過自身微信、微博等網路渠道,甚至火車站、飛機場大屏幕公示出去。讓全國人民都知道,這些「老賴」借錢不還!當然,除了惡意欠款的人,一般借款人不會走到這一步。
四、人行徵信產生污點。
目前,大部分網貸平台還沒有接入人行的徵信系統,但接入人行徵信已經成為一個必然趨勢。以後網貸平台借貸逾期不還,將會和銀行貸款、信用卡逾期一樣被記錄到人行的徵信系統中,產生信用污點。如果說之前的後果,僅僅是顏面掃地的話,那麼徵信產生污點後將會影響到實際生活,想買房沒辦法貸款,想買車沒辦法按揭等等。
五、被告上法庭。
借貸之後長時間逾期或者說故意不還,額度超過2000之後,就已經可以構成詐騙犯罪,有被網貸平台告上法庭的危險。一旦法院判決網貸平台勝訴,那麼借款人除了要支付需要還的款項外,還要支付雙方訴訟費用和巨額罰款,甚至面臨牢獄之災。
❽ 網貸無力償還,手機貸逾期多久要判刑
借貸糾紛屬於民事糾紛,是不會坐牢的。如果對方起訴你,你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償還債務的話,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對名下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進行扣押、凍結、劃撥、變價拍賣。如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
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
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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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民間借貸年息超36%部分可追回
案例: 昨天上午,新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實施後審結的第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在一中院開庭審理,案件中涉及利息保護標準的范圍問題。
2011年,石先生夫婦向王先生借款8萬元,雙方約定的借款年利率為24%,一審法院判決債務人償還借款後,債務人認為利息約定過高並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終審維持了一審判決,認可年利率24%的合理性。
解讀
年利率24%算不算高利貸?為何法院認可這個年利率的合理性?
一中院曾在2013年發布調研結果,稱在民間借貸案件中,高利貸現象普遍,且手段、形式隱蔽多樣。調查數據顯示,此類案件約定的年利率從12%到36%不等,甚至出現120%的高額利息,與此同時,出借人要求支付的逾期利率、違約金比例也逐年增加。
而此前的司法實踐中,法院以「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作為保護范圍,對於已經償還的高額利息,借款人主張返還的,法院不予支持。
據新的司法解釋,有了新規定:「借貸雙方約定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中院民三庭庭長錢俊清解讀稱,上述規定為民間借貸利率劃定了兩道界線,設置了三個區間:
一、對於年利率24%及其以下的民間借貸利息屬於「司法保護區」,法院應當予以保護。
二、對於年利率超過36%的民間借貸利息,其超出部分屬於「無效區」,法院將對超出部分的約定認定為無效,即便債務人已經償還亦可請求債權人予以返還。
三、對於當事人約定的年利率為24%到36%之間的部分屬於「自然債務區」,即這部分利息為自然之債,不得經由訴訟程序、國家強制力得以執行。如果債務人已經履行的,債權人亦不得要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