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有筆貸款逾期未還。公司帳戶上有錢了,會自動扣嗎
如果對方到法院起訴並勝訴了,而且申請了強制執行,這種情況下,你公司帳戶上一旦有錢,銀行一般會根據法院的要求,會扣錢轉到法院指定的賬戶里的,如果對方沒起訴,就不會扣繳的,不過貸款逼期未還,有錢了還是主動去還款吧,不然下次貨款就難辦了。
⑵ 銀行作為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在貸款還清之前不得為股東分紅,並在借款合同中加以約定。此法是否具有法律
首先,並不是所有問題都是法律已經白紙黑字說這個合法,那個不合法。世界這么大,沒有哪個法律敢說自己涵蓋一切,你所說的這種情況就是。我國並沒有哪個法律直接規定該條款不合法。
然後,關於樓上所說的虧損問題,我認為您的說法是錯的。會計上的虧損是指當年總收益小於當年總支出,並不是公司有債務就一定意味著公司處於虧損狀態。而且公司法並沒有規定扣減債務後方能進行分紅。假定一家上市公司從銀行貸款10億元,約定十年內償還完畢,在這種情況下是不是公司十年內都不能分配股利了呢?這個問題顯然是有待商榷的。當然題主並沒有完整披露合同詳細規定,而且也可能是我的理解有所偏頗,歡迎探討指正。
最後,我理解你說的這種情況是一種利益保護上的安排,即銀行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限制借款人股東獲得分紅的權利,事實上這種安排在許多種類的格式合同中都有涉及到。這一條本身並不違反法律的規定,並不當然無效。但該條規定確實對債務人不公平,該條款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司法規定的公司股東享有收益的權利。如果是股份公司的話,作為一個影響利潤分配方案的問題,該條款很可能需要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程序非常麻煩。公司可利用談判或對條款進行修改來完成對股東利益的保護。
⑶ 曾經有貸款未還完,現出任合夥企業法人,對公司有沒有影響
因貸款未還,個人上了失信名單或者因失信而受到法院的相關判決,在此情況下擔任企業法人代表,如果今後涉及企業貸款或者簽訂商業合同,就會存在一定的負面影響,特別是面對大額合同或者不熟悉客戶時,影響會顯而易見。
⑷ 因為要償還銀行貸款就可以不分紅嗎
這個肯定是不可以的,而且這種做法也是不公平的,這只不過是他們不想分紅的一個借口而已。
⑸ 股東向企業的借款未還,稅務上視為分紅,要扣繳稅。是哪個條文里的,文號多少
股東向公司借款如果跨年度未還,又未用於生產經營,要繳個稅,依據是下列文件的第二條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通知
財稅[2003]158號
二、關於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除外)借款長期不還的處理問題
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後即不歸還,又未用於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⑹ 有限公司在未償還銀行貸款情況下,可以變更法人嗎
變更法人是公司行為,欠債也是公司行為,在公司繼續存在的情況下,不會因法人的變更而影響債務關系的續存,簡單說就是可以變更法人;
變更後,前法人對公司債務無需承擔責任。
⑺ 如果注冊公司 公司法人在銀行有貸款未還完 公司的注冊資金會不會被收
首先糾正你的錯誤用語,你所說的「公司法人」應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全權代表公司的人,其職務行為由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的注冊資金跟股東和法定代表人的個人財產毫無關聯。因為有限公司是獨立法人,有其獨立的財產權;股東僅以其投入公司的財產承擔有限責任,不會累及其個人財產。而且,法定代表人不必然是股東,則其個人財產更與公司無關。所以,股東和法定代表人有未還貸款,銀行是無權直接劃扣公司財產來償還股東和法定代表人的個人貸款的。當然,銀行可以通過法院強制執行股東在公司的股份來償還貸款。
個人負債是否與其任法定代表人的妻兒有連帶關系,由上可知,回答是否定的。
⑻ 關於有貸款未還的公司轉法人的事
銀行肯定是不同意轉讓的。
從銀行的角度來說,他完全不知道你的真正身份,就是知道你用自己名義和企業名義貸款了,至於怎麼用的貸款,是另外的問題。
你和那個親戚之間的協議效力,是不能對抗第三人的,也就是說,對第三人是無效的。
⑼ 銀行借款未歸還,企業能分配利潤嗎
企業銀行借款和企業利潤分配沒有任何關系。只要你賬上有利潤,企業賬上又有錢,就可以分配利潤;即使沒錢,也可以分配利潤。就由利潤分配轉為應付股利(應付利潤),等有錢了,再付也可以的。
希望能幫助到您!
⑽ 有貸款逾期未還的公司可以變更法人嗎
變更法人,需要到工商部門重新辦理變更手續,你們公司內部,也應該搞一個審計,然後,你們辦理一個交接手續。要不然,今後公司虧空了,60萬還不上,你的責任說不清,容易和朋友鬧矛盾,甚至會被告訴法庭的。如果有審計結論,那是說明你做法人期間的,最後證據。任何人是翻不了的。他能夠解釋你的功過盈虧。你說呢?祝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