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東用公司的公章出去借款私用又蓋法人章公司應承擔什麼責任
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條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股東以公司名義貸款私用擴展閱讀:
《公司法》的相關要求規定:
1、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3、公司根據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㈡ 以企業貸款,股東私用出利息,合法嗎
以企業貸款,股東私用出利息,不合法。
㈢ 股東之一以公司名義貸款,所貸款項全部挪為私用,請問該公司的其他股東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
因為貸款是以公司的沒有借的,如果該股東不還,公司有償還的義務,勢必會侵犯其他股東的利益。再說,銀行貸款打入公司帳戶就屬於公司的財產,如果該股東挪用了貸款,可以告他侵佔公私財物罪。
㈣ 股東以公司名義借款給他人算挪用公款罪嗎
股東以公司名義借款給他人,必須經過公司董事會同意或者其它股東同意。否則,借款給他人屬於挪用公款,數量較大的話可以定罪。
㈤ 持股最大的股東可以私自以公司名義向外借貸嗎
一般來說是不可以的。公司有公司章程,根據章程,公司對外經營中遇到重大事項需要經過股東大會決定的。以公司名義向外借貸,需要公司股東的共同資產進行償還,所以,未經股東會議通過,即便是大股東也不能以公司名義私自貸款。
㈥ 公司法人私自以公司名義貸款,還不上與股東有關嗎
1、按照規定,你這種情況銀行作為善意第三人,其在借款給公司的情況下,公司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作為公司的股東,應該在認繳出資額以內承擔賠償責任。
2、對於法人不按公司章程約定私自貸款的,對公司和股東造成損失的,股東可以要求法人個人賠償。
3、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出資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這種情況最壞的結果是公司資不抵債而破產。股東進行清算就可以了,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的,按比例承擔,股東沒義務補足。
4、如果是無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合夥及個體工商戶,股東(出資人)。就要以個人財產承擔全部債務。
(6)股東以公司名義貸款私用擴展閱讀:
股東的權利
一、決策表決權
股東有權參加(或委託代表參加)股東(大)會並根據股份比例或其他約定行使表決權、議事權。《公司法》還賦予對違規決議的請求撤銷權。
規定:如果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二、選舉權
股東有權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
三、收益權
股東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獲取紅利,分取公司終止後,再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