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果公司貸款未還,財務負責人應承擔法律責任嗎
公司作為法人承擔相應的責任.這件事情上你不必有過多顧慮.
『貳』 企業在貸款過程中財務人員承擔什麼責任
企業是債力人,承擔還款責任,財務人員承擔的責任是在公司內的工作范圍內的責任。比如,財務要是拿錢跑了,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但是要是公司借了錢還不了了,賬務不承擔責任。當然如果造了假財務報表的話,頂多算從犯,死不了。
『叄』 公司貸款用財務人員的身份證,財務人員需要承擔什麼風險
看你們公司貸款是什麼性質了,如果是財務人員充當借款人,那就有很大的風險。一般情況下在做公司貸款的時候,需要提供各個高管的身份證,還有股東的身份證,這只是作為一個從業經歷的判斷,從而判斷這個公司是否健康發展。然後公司貸款跟財務人員沒有任何直接關系
『肆』 企業貸款還不上了,會計付什麼責任
企業是一個主體,貸款償還不上企業主體應當承擔責任,會計不需要承擔責任,
但若是會計與企業主要負責人串通騙貸的,那是應當承擔責任的
會計做為擔保人的另算
『伍』 提供虛假財務報表貸款 會計會是什麼後果嚴重
要看具體情況。
一.提供虛假貸款銀行放貸後假設公司不還錢,如果情節嚴重,就屬於騙取貸款罪。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如果公司拖欠債務,銀行會通過法院追究公司的法律責任,會計提供虛假財務報表本身就違反了會計法;如果最後沒有導致銀行損失,事發後,要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並承擔被罰款等責任。
三.參考法律:
1.騙取貸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設罪名。刑法第175條規定的多種犯罪之一,「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於2010年5月出台的《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下稱《規定(二)》)第二十七條規定,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或者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多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的,以及其他給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以上簡稱「四種情形」),應予立案追訴。在此之前,公安部經偵局已率先於2009年作出了《關於騙取貸款罪和違法發放貸款罪立案追訴標准問題的批復》,其基本精神與上述規定也是一致的。不過應注意該解釋的溯及力問題。關於刑事司法解釋的時間效力,「兩高」《關於適用刑事司法解釋時間效力問題的規定》確立的是「無舊從新,有舊從舊兼從輕」的做法,且規定對於在司法解釋施行前已辦結的案件如果無錯誤就不再變動。
3.《公司法》第203條規定:「公司在依法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上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由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4.《會計法》第43條規定,編制虛假財務報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屬於會計從業人員的還應吊銷其會計從業資格。
『陸』 公司貸款未還上,財務主管承擔什麼責任。
如進入司法程序,那麼一般由企業法人出面,並承擔責任。
『柒』 公司辦理貸款卡財務負責人可能會付哪些法律責任
應該與報稅務的表一致,但為了審計過關最好與銀行表保持一致。
『捌』 為了貸款做假賬 會計承擔什麼責任
為了貸款做假賬:
嚴格來說,會計會被追究。無論老闆承認與否,老闆都是會計第一責任人,即使老闆承認了,也就是在程度上減輕會計責任。
但一般來說,銀行不會追究會計責任的,除非是銀行按貸款詐騙起訴公司老闆。關鍵是這件案子大不大,如果鬧大了就比較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