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不能召開股東會怎麼辦
只需要書面通知名義上的三個股東,書面通知要有股東簽收的回執。如果實在無法見到這兩個股東的面,要電話通知並錄音,或者問清楚地址發EMS並保留發郵件的回單聯,這樣通知程序就沒有瑕疵了。到開會的時候如果48%的兩人沒來,則視為其放棄表決權,52%的股東在決議上簽字即可。但這樣的決議有效力上是有爭議的,如果辦銀行貸款、股權轉讓等重大事項,恐怕相關部門對此決議是不會採納的。
『貳』 公司貸款,銀行要我們提供股東會議紀要,我不知道怎麼寫
就是股東會決議
大概內容是
股東會決議
時間:
地點:
參會人員:
會議主持:
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在貴行貸款多少錢,抵押物是什麼,貸款期限為幾年。
特此決議
時間:
股東簽名:
再加蓋公章就行了
我們公司的基本都是這個格式。
『叄』 公司借款是否需要股東會決議
公司借款屬於重大事項,需要召開股東大會由各股東作出決議,同意以後要對股東會的決議作出書面的約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別規定或者經股東(大)會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經理不得擅自將公司資產借貸給他人。
第三十八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方向性的指引);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3)公司貸款沒召開股東會擴展閱讀:
關於公司股東向公司借款的相關規定
1、對於股東出資在前,借款在後的行為,早在國家工商管理總局給黑龍江省工商管理局的《關於公司股東以借款為名抽回注冊資本是否屬於抽逃出資行為的請示的答復》(企指函字【1999】第6號)中就明確規定:"公司股東為規避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借款方式全額抽回其出資的,應按抽逃出資行為處理。
2、對於股東借款在前,投資入股在後的行為,2002年4月29日國家工商管理總局《關於虛假出資認定問題的答復》(工商企字【2002】第97號)解釋如下:
公司利用本公司的其他銀行賬戶將資金以借款名義借給股東,然後以股東名義作為投資追加註冊資本,但實際上,公司未將資金交付給借款的股東,借款的股東也未辦理資金轉移手續,而是公司將股東所借資金在該公司銀行賬戶之間內部轉賬,股東本身並未增加任何實際投資。此種行為可以認定為虛假出資行為。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2002年7月25日《關於股東借款是否屬於抽逃出資行為問題的答復》函告江蘇省行政管理局(工商企字【2002】第180號),內容如下: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公司享有股東投資形式的全部法人財產權。
股東以出資方式將有關財產投入到公司後,該財產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成為公司的財產,公司依法對其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公司借款給股東,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財產所有權的體現,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這種關系屬於借貸關系,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公司對合法借出的資金依法享有相應的債權,借款的股東依法承擔相應的債務。
因此,在沒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僅憑股東向公司借款就認定為股東抽逃出資缺乏法律依據。如果在借款活動中違反了有關金融管理、財務管理制度,應由有關部門予以查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司法
『肆』 企業貸款還不上,股東有償還責任嗎
公司貸款還不上,股東是否有連帶償還責任,分為三種情況,供您參考:
一、不需要股東承擔償還責任的情況
首先是要看企業的性質,如果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的份額承擔有限責任,如果股東已經按股東協議全部出資全部出資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經營虧損資不抵債股東也沒有清償的義務。如果股東之前沒有實繳滿出資比例,那就是必須按要求把未出資的金額補充到位,補充到位之後也是不需要承擔債務責任的。
二、需要股東承擔償還責任的情況
如果企業是合夥制,那股東就需要承擔償還責任。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二條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資比例是多少,一旦企業出現債務不能償還的,合夥股東是要承擔償無限償責任的。這里所說的無限償還責任,指的是如果企業的資產不足以償還企業的債務,就會追加到股東的個人資產,用於清償企業的債務。
三、擔保需要承擔償還責任
有時候雖然以企業的名義貸的款,但是貸款機構會追加法人個人或股東作為擔保人,如果股東在企業貸款過程中做出擔保,那就必須承擔擔保的責任,如果企業不能正常還款,那做出擔保的股東就必須承擔起償還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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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企業貸款需要企業提供股東會決議嗎
您好,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的名義貸款是需要董事會同意的,而不是股東的,請悉知。
『陸』 公司章程中沒有規定申請貸款需要誰決議,是否必須是股東會決議依據是什麼
您好 公司法裡面有明確規定 公司重大決定決議應該經股東大會討論決定,申請貸款是屬於重大事項理應有公司股東大會討論決議。
參考內容:法律界網站法務通VV
『柒』 公司貸款還不上股東個人信用有影響嗎
暫時沒有直接影響!
目前個人徵信報告中,不顯示企業部分的負債和還款情況。
但若公司貸款時,要求股東提供了個人連帶保證擔保,則會對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捌』 公司貸款逾期未還,我是掛名小股東,會承擔什麼
公司貸款還不上,股東是否有連帶償還責任,分為三種情況,具體如下:
一、不需要股東承擔償還責任的情況
首先是要看企業的性質,如果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的份額承擔有限責任,如果股東已經按股東協議全部出資全部出資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經營虧損資不抵債股東也沒有清償的義務。
二、需要股東承擔償還責任的情況
如果企業是合夥制,那股東就需要承擔償還責任。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二條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資比例是多少,一旦企業出現債務不能償還的,合夥股東是要承擔償無限償責任的。
三、擔保需要承擔償還責任
有時候雖然以企業的名義貸的款,但是貸款機構會追加法人個人或股東作為擔保人,如果股東在企業貸款過程中做出擔保,那就必須承擔擔保的責任,如果企業不能正常還款,那做出擔保的股東就必須承擔起償還的責任。
『玖』 有限責任公司貸款沒有股東會決議是否有效
要看公司章程,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是不是有對於經營管理層的授權,沒有授權經營管理層要承擔責任,但是貸款合同簽訂了是有效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