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網上貸款合法嗎
利息低於36%不算犯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已於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5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1)網上非法貸款叫什麼擴展閱讀
網路借貸模式
b2c模式
b2c的b一般指銀行,有些網站也提供貸款公司的產品。一般的網路b2c貸款都依託網路貸款平台完成貸前工作,根據規則不同,有些還需要申請人去銀行線下辦理。b2c模式當前受地域限制,因為其業務主體都是有地域限制的機構,覆蓋面還有待拓展。
c2c(p2p)模式
P2P是Peer to Peer的簡寫,是個人對個人的意思,。此種模式可以由申請人自主決定利率、期限等條件,根據自己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制定,而借出資金乙方則可以像網購一樣自由選擇自己想借出資金的對象。
風險
1、網路交易的虛擬性,導致無法認證借貸雙方的資信狀況,容易產生欺詐和欠款不還的違約糾紛。
2、網路平台發布的大量放貸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貸款公司」、「融資公司」等名義對外發放貸款。而事實上,必須是經國家批準的金融機構方可從事信貸融資等金融服務,擅自從事金融活動者往往會因為「非法集資」、「非法吸引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責任。
3、如果貸款經由網路平台代為發放,那麼在網路平台疏於自律,或內部控製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況下,則可能出現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資的情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網上貸款
Ⅱ 貸款有哪些算違法的
非法發放貸款就是違法的,某些貸款對銀行或者其它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對違反放發放貸款犯罪行為的認定主要從其侵害的客體、損失額度、主觀行為表現等幾方面著手。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
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經審查現有證據無法確認借貸行為、借貸金額、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實,人民法院對其主張的事實不予認定。
第十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發現有下列情形,應當嚴格審查借貸發生的原因、時間、地點、款項來源、交付方式、款項流向以及借貸雙方的關系、經濟狀況等事實,綜合判斷是否屬於虛假民事訴訟:
(一)出借人明顯不具備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訴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明顯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債權憑證或者提交的債權憑證存在偽造的可能;
(四)當事人雙方在一定期間內多次參加民間借貸訴訟;
(五)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委託代理人對借貸事實陳述不清或者陳述前後矛盾;
(六)當事人雙方對借貸事實的發生沒有任何爭議或者訴辯明顯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夥人、案外人的其他債權人提出有事實依據的異議;
(八)當事人在其他糾紛中存在低價轉讓財產的情形;
(九)當事人不正當放棄權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虛假民間借貸訴訟的情形。
(2)網上非法貸款叫什麼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違法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關於騙取貸款、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巨大」的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經商該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認為,盡管此類犯罪新的立案追訴標准正在起草、修改中,但可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參考此標准中關於「數額巨大」的規定處理個案。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同意《立案追訴標准(二)》確定的數額標准。因此,騙取貸款、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可以認定為「數額巨大」。
另外,違法發放貸款罪的對象是貸款,即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並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還本付息的貨幣資金。貸款既可以是人民幣,也可以是外幣。發放的如果不是貸款,不能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
Ⅲ 手機上貸款是非法的嗎
是的,是非法的,貸款建議去銀行做。
小額貸款申請條件:
1、為年滿十八周歲中國大陸居民;
2、有穩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經營地點;
3、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4、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用途不能作為炒股,賭博等行為。
5、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小額貸款辦理流程:
1、向當地銀行或者貸款機構提交申請;
2、准備貸款所需的各種資料;
3、面簽銀行或貸款機構;
4、銀行審核貸款人資質;
5、審核通過、成功放款。
Ⅳ 什麼是非法借貸,它的方式是什麼
貸款利率高於銀行四倍,除國家允許的可從事借貸業務的公司外(例如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公司之間借貸也是非法的。
在實踐中都有哪些非法借貸方式:
一、直接借款形式的借貸
其表現形式為雙方以協議、合同等形式直接確定借貸關系,並把借款數額、利息、還款期限、違約責任等在協議、合同中予以明確。在雙方的借貸協議中還有很多設定了保證、抵押等擔保條款,其中也不乏擔保單位和擔保人的介入。
二、名為聯營實為借貸
這種形式很普遍,在現實案例中,企業間簽訂的聯營協議,雖然約定共同經營某一項目,但是協議卻約定其中一方只負責出資,不參與具體經營活動,只負責在經營活動中監督資金使用情況。不論經營項目盈虧,出資方均按期收回本息,或按期收取固定利潤。上述保底條款使其在司法實踐中北認定為借貸關系,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以收繳,對另一方則應處以相當於銀行利息的罰款。
三、投資形式的借貸
一般來說,一家公司投資於另一家,會取得相應的股權。但是有的投資合同,投資者並不對所投資的項目或者對被投資的企業法人承擔經營風險,也不以所投入的資金對被投資法人承擔民事責任;無論被投資項目是否盈利,均要按期收回本息或者利潤,實際上對所投入的資金不是股權而是債權。這種投資關系在司法實踐中會被認定借貸關系,處理方式和第二種一樣。
四、融資租賃形式的借貸
融資租賃,是由有金融業務經營權的機構出資,向接待人購買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使用,並按期收取租金。承租人只有在合同期滿並付清租金之後,才可以按月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
但在實踐中,會出現這種情況:出租人並不具有金融業務經營權,其出資向借貸人購買租賃物後,在提供給承租人使用的同時,把租賃物的所有權也一並轉讓給承租人,承租惡人只須承擔一次性或者分期付清租金的義務,這個在實質上也是借貸關系。
五、補償貿易形式的借貸
根據國務院1979年9月3日頒發的《開展對外加工裝配和中小型補償貿易辦法》第1條第2款規定,補償貿易,主要是指「國家重點的大型補償貿易項目以外的一半輕紡產品、機電產品、地方中小型礦產品和某些農副產品,由外商提供技術、設備和必要的材料,我方進行生產,然後用生產的產品償還」。因此,補償貿易具有以物易物的特徵。
Ⅳ 網路貸款是否合法
網路貸款是合法的。
Ⅵ 網上放貸款是違法嗎
一、純粹的放高利貸的行為,在我國刑法中沒有規定為犯罪。
二、涉嫌違法。
首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庄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其次,通過《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庄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你就知道,高利貸不但不受國家法律保護,還要嚴厲打擊,可知是違法的。
三、關鍵是要債的過程中,可能涉嫌犯罪。
刑法中沒有關於高利貸的罪名,只是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貸的過程中有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比如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