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挪用公司貸款不還是否犯法嗎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股東以公司名義借款給他人算挪用公款罪嗎
股東以公司名義借款給他人,必須經過公司董事會同意或者其它股東同意。否則,借款給他人屬於挪用公款,數量較大的話可以定罪。
3. 公司挪用了貸款 股東的責任
貸款需要提供股東會決議,這就涉及股東簽字。
如果不在公司任職,股東是沒有責任的。鑒於您是絕對控股公司,對公司的事情不知情很難說的過去,難免牽扯其中。法律責任是無法通過協議的方式轉嫁的。
4. 公司股東挪用公司資金7500元兩個月以上可以追究責任嗎
完全可以!挪用公司資金不管是法人還是股東,也不管多少時間,都是可以追究責任的!股東私自叫客戶將貨款轉個人賬號,也可以追究責任!
5. 有限公司法人以公司名義在其他股東不知情私自到銀行貸款私用,那股東有責任還款嗎
由公司承擔還款責任。
在所有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名義向個人借款,由於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為代表公司 ,因此,這種情況應當由公司承擔還款責任。 法定代表人的行為未經股東會議通過,公司償還借款後,可以向股東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償。
根據《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5)公司股東挪用公司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公司法》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6. 法人在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以公司名義貸款為自己所用屬於違法嗎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的法人代表完全可以以公司的名譽對外辦理包括借款在內的一切業務,借款的借據既然加蓋了公司的印章,公司就應該承擔還款責任。至於公司其他股東知不知道或者同不同意,那是公司內部的事,與借貸合同的成立沒有關系。借款應當全部歸還,當借款大於公司投資時,公司的全部資金都可以用於歸還借款,無論是那個股東出資都沒有例外。
但是,公司股東可以要求法人代表對其擅自決策承擔責任,包括賠償損失。具體要看公司章程是怎麼規定的,有沒有支持要求賠償的證據來確定。關於這個問題,可以內部協商解決,也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7. 公司股東挪用公司資金
2人一起承擔外債咯。
8. 公司股東挪用公司資金7500元可以追究責任嗎
可以追究責任
這種情況屬於侵犯公司的財產權利,公司可以追究該股東侵權責任,要求股東退還資金,並支付相應利息。
9. 公司股東擅自挪用公司貨款會負什麼責任
在法律上應該有一個挪用公款罪。當然還是要根據挪用公款的額度,時間以及造是否造成嚴重後果來進行判斷和量刑。